肇事车先后八易其主 警方艰苦调查破解车祸迷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7:25 法治在线 | ||||||||
肇事车曾先后八易其主 央视《法治在线》播出节目《肇事车先后八易其主 警方艰苦调查破解车祸迷案》 主持人:今天我们来关注一起不同寻常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今年二月的一个夜晚,广东省惠州市发生一起车祸,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逃之夭夭,为了寻找到这个肇事者,当地警方展开了艰苦的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又一个让人疑惑的问题出现在了办案民警的面前。
2005年2月的一个夜晚,惠州市交警支队接到报案,在市郊的一个路口,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当交警赶到现场时,只看到一辆被撞毁的摩托车。 骑这辆摩托车的共有两人,已被送往医院抢救,其中一人因伤势过重死亡,另一人始终昏迷不醒。 车祸是如何发生的呢?交警在现场寻访到一名目击者。据这名目击者反映,当时他看到一辆小货车行驶速度很快,在撞倒了摩托车后,小货车稍稍停了一下,随即又加大油门开走了。由于距离较远,那名目击者没有看清小货车的具体特征和车牌号码。 警方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的勘察,结合目击者提供的情况,初步还原出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发生前,肇事车辆应是从北向南行驶,摩托车则从南向北行驶,在通过这个路口时,两车正面相撞,酿成车祸,随后肇事车辆向南逃逸。 从现场遗留下的一些散落物中,警方找出了肇事车辆的一些特征。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黄伟云:从现场遗留下来的散落物判断可以初步认定是一台蓝色的运货车,因为事故现场遗留下来的散落物,本身有蓝色的漆片。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黄伟云:当时我们判断掉下来的漆片就是肇事车辆的右前角掉下来的漆片,因为很明显掉下来的漆片不是平的一块儿,是有点带弯形的,弧形的漆片,判断就是角端的漆片掉下来了。 这起事故发生的时间是在夜晚九点,在对肇事车辆做出了初步判断后,当晚十点,惠州警方随即部署警力,对全市各个路口出入的车辆进行重点排查。 与此同时,警方对城区的几个收费站也进行了调查,办案人员通过查看收费站的监控录像,寻找在事故发生前后,是否有蓝色的小货车通过。 然而警方的种种努力都没有任何线索,那辆蓝色的小货车消失的无影无踪。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黄伟云: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这辆车可以跑到什么地方去呢?当时我们判断这个车辆很有可能被匿藏在,一个就是说在车库里面锁起来,另外一个有匿藏在很偏僻的地方。 就在办案人员准备等到天亮再展开下一步调查时,凌晨四点三十分,警方再次接到报案,在离车祸现场五公里外的一条偏僻公路上,一辆小货车被大火烧毁。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徐新源:当时我们又赶到现场去,那个火已经被消防官兵破灭了。从现场来看,当时现场整辆车已经面目全非了,就剩下空壳在那里,全车都烧掉了。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徐新源:被烧掉的这辆运货车右前脚有很明显凹进去的现象,它的保险杠也没有了。 警方还在这辆车的后部发现了一小块尚未被烧的车身,车漆颜色为蓝色! 经过进一步的技术比对,警方确定,这辆被烧毁的货车就是几个小时前酿成严重事故的肇事车辆! 而接下来,警方又在这辆车上发现了更为蹊跷的细节。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徐新源:车辆的号牌也没有了,发动机号码也被凿改了,车驾号码也不见了,标识牌什么都没有,都被人毁灭了。 是什么人,又为什么采取这样的手段呢? 在把两个现场联系到一起之后,警方得出了一个结论。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黄伟云:我认为肇事者他为了逃避推卸责任,把一些证据毁灭掉,所以选择烧车,逃避我们的追查。 在对烧车现场的调查中,警方没有找到目击者,仅有的线索就是这辆被烧得只剩空壳的货车。 办案人员能从中发现肇事者的踪迹么?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徐新源:当时我们也是一片空白的,最后感觉到这个车已经有物证在这里,那我们可能还可以找到线索,我们就坚信这一条,最后想的办法就是叫刑警部门介入调查。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黄伟云:想请他们来事故现场,进行车驾号码,发动机号码还原、复原。 在刑警部门的技术处理下,已经被凿毁的车架号码一点点出现在办案人员的眼前。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黄伟云:车架号码与车牌是相对应的,最终我们查出这辆车就是09136,是一台蓝色厢式的货车。这个车主是惠州市畜牧局下属的一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 案件至此似乎水落石出,办案人员立即赶到这家公司,但他们随后发现,对方并不是肇事者。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办案人员随即又赶往深圳调查,但深圳的那家公司说,那辆货车他们使用了没多久,接着转让给了惠州市一个姓田的人,办案人员只有返回惠州继续追查。 在接下来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这一案件的追查工作陷入了一个迷宫,警方发现,这辆蓝色的小货车先后多次被转让,一次次的追查,都让办案人员的希望变为失望。真正的肇事者似乎躲藏在迷宫的尽头,难以寻找。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黄伟云:当时我们就感觉这个案子真的是处于一个很被动的局面。 究竟谁是这辆车最后的使用者呢?这一问题的答案在办案人员追查到第七手买主朱某时,变得更为模糊起来。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徐新源:这个车辆交易在朱某以前,他们之间都有协议书、收款收据,但到了朱某这里,他说卖了两个陌生人,我们当时就感到麻烦了,因为没有留下任何的字据。如果朱某所说的情况属实,那么如何去寻找下一手买主呢? 此时如果放弃对这一案件的追查,则意味着之前一个多月的紧张忙碌全部付诸东流。办案人员怀着最后一线希望,向朱某进一步了解他与陌生买主交易时的具体情况。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徐新源:朱某就向我们提供一个情况,说他们买卖交易的地点,交钱的地点是在银行帐号上取出的钱,一万一千块钱转入到朱某他爱人的帐号上去的,当时我们心里就亮了,就高兴了,这也是一个线索。 按照这一线索,警方调出了朱某交易当天所有从银行取钱的帐户的名单,从中寻找是谁取出了那笔一万一千元钱,因为这个人就是那辆货车的第八手买主!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徐新源:最后就发现一个姓高的,高某就有从银行上取出一万一千块钱存在到朱某爱人的帐号上。 通过登记在银行帐户上的资料,办案人员很快找到了高某。案件至此柳暗花明,据高某反映,那辆车实际上是他的侄子欧阳仕买的,在事故当晚,欧阳仕将车借给了朋友,一个名叫阿兵的人使用。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黄伟云:阿兵是谁?他(高某)说他也不知道,只是叫阿兵,他说好像原来是开出租车,并且提供原来开出租车的车牌号码。 如果高某说了实话,那么这个阿兵就是警方所要寻找的肇事者!为了进一步核实,警方悄悄对阿兵进行了连续几天的跟踪调查后,最后断定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10日晚,警方决定抓捕阿兵。 阿兵,全名陈健兵,27岁,惠州市人,经过审讯,他承认自己就是2月20日晚那起车祸的肇事者。 陈健兵:那部车是跟我朋友借的,我知道他是报废来的,一个是没有保险,第二个像我自己的经济,我自己的家庭状态,我基本上每个月来,每个月的钱,所以这样的事情还害怕,所以就这样走掉了。 在害怕承担责任而逃离现场后,陈健兵找来了几个朋友商量对策,几个人最后决定,把车辆销毁以躲避警方的追查。但这种行为,并没有让陈健兵等人最终逃脱应负的法律责任。 交通肇事的责任认定 我们看到,经过惠州交警历时两个月的追查,一起曲折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最终水落石出。 这起事故造成了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肇事者陈健兵最终被抓获,那么这起事故的责任该如何来认定呢? 警方调查,这辆肇事小货车自1994年出厂后,先后被八次转卖,在几次转卖中,买主和卖主都签订了字据。但惠州交警部门认为,这种书面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黄伟云:车辆过户必须要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严格的讲,才是合法的。 2004年8月,这辆小货车经过了最后一次转卖,它的买主是惠州市民欧阳仕。半年后,这辆酿出一死一伤事故的小货车被人为烧毁。但大火并没有烧掉这一事故背后的真相。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黄伟云:刑事上就由肇事者阿兵(陈健兵)负责。民事上如果是阿兵没有办法,或者没有能力做出民事赔偿的话,那就由第一手车主和最后一手车主要负连带责任。 车辆不要随意外借、转让必须到车管部门办理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这是这起案件告诉我们的几点启示,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实施整整一年了,我们希望,其中的法律法规能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这样,开车上路才会变得更安全。 相关专题:法治在线节目实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