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心情不好”叫大开罚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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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7:44 国际在线 | |||||||||
作者:司马童 如果一名交警性格内向,近两三年一直上中、晚班,由于无法照顾好家,和妻子发生了一些摩擦,值勤时脾气不是很好的话,你想结果会怎样? 记者在南昌街头暗访来的答案是:从20时45分到50分,在1000米的非通车路段,交警
交警也是人,有情绪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该把情绪带到工作中来。南昌东湖区个别交警的大开“情绪罚单”行为,在媒体记者的跟踪采访下,显然已经引起主管部门的极大重视。人们似乎可以相信,在日后的上路执法、处理违章中,某些“心情不好”的交警,应会更加注意到多考虑具体情况,作好解释工作,而不会再以一味开罚单来当作发泄的工具了。 说起来,职业人群中偶有“心情不好”的,绝对不止交警一家。而且,在各行各业的职业培训和教育中,大概也都有个人情绪要服从工作大局的明确要求和纪律。但实话实说,比之那些纯粹凭服务端饭碗的从业者,少数手中握有一定执法处罚权的干事者,可能往往更容易疏忽于工作中的情绪控制。于是,哪怕上面领导平时要求他们在执法中应该做到“多告知”、“多说话”、“多交流”的话没有少说,一俟“心情不好”,有些人就仍是有恃无恐地“说归说”、“听归听”,为了发泄“做归做”了。据报道,发生交警大开“情绪罚单”的地方,还是2003年度公安部的“全国优秀基层单位”。那么,其它“优秀”或没有“优秀”的,把心情与罚单扯上关系的可能性,是有是无,是大是小? 因为“心情不好”而大开罚单,肯定不是一种普遍现象。但所有不良现象的滋长和蔓延,却不能不说是一个个点上乱象的发酵和膨胀。权力的大小,应与制约的宽严,有着良好的平衡,才会最大可能地杜绝类似“情绪罚单”行为的蠢蠢欲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出现一起“情绪罚单”事件,或许并不可怕。但相关的管理部门,却很有必要举一反三地探根究源,找准防范的不足和制约的松软,让那些自我克制能力不强的执法者,即使冒出了“心情不好”想耍威风的念头,也会因着制度的规范而不能耍,监督的严密而不想耍,处罚的严厉而不敢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