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奶”祭品无关迷信有关公序良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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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0:15 红网 | |||||||||
“今后发现烧‘别墅’、‘轿车’、‘二奶’等乱七八糟的祭奠品,民政部门将会同国土、林业等对当事人予以查处和处罚!”昨日上午,国家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成都召开的全国殡葬工作会议上透露,国务院正着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进行修订,今后,有关部门查处清明祭祖中的这些封建迷信现象将有法可依。(4月25日《北京晨报》) 前些年,部分市民在清明祭祖时,烧纸别墅、纸轿车,过两年竟有人去烧“伟哥”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在清明节期间仅用于祭祀而焚烧的纸张就达上千吨。每年清明节,以平均每个家庭去扫墓花费20元计,全国烧掉的纸钱香烛之类就达60多亿元。如果算上交通、餐饮等花销,则实在难以计算了。所以民政部门一直引导、提倡用鲜花、网上公祭等环保、和谐、文明的清明节祭祀。但作为一种民族祭祀风俗传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科学可以提倡,但如果真的因为“封建迷信”而将烧“别墅”“轿车”者“绳之以法”,用一个新的殡葬管理条例大战一种民族祭祀风俗传统,就像唐·吉诃德大战风车一样勇敢坚决而滑稽可笑。 生者是死者生命的延续。用具体的物品表达对逝者的情感固然是合理的,但烧“二奶”为祭品,虽与封建迷信无涉,但与公序良俗有关。现实中“二奶”的存在,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挑战,为社会舆论所谴责,但“二奶”现象关乎个人道德,属于个人私生活的范畴。祭祀逝者烧“三陪小姐”和“二奶”等“另类祭品”,没有危害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虽会受到社会舆论的指责和批评,但因此受到“有法可依”的查处,则是对政府公共权力的滥用。 稿源:红网 作者:赵学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