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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
新视点   不出意外的话,赖昌星5月26日将被遣返。至此,远华走私案首犯将结束近7年的外逃生涯,回国接受审判。从逃向加拿大开始,赖氏接连打出的“政治牌”、“人权牌”,甚至以离婚为手段想“赖”在加拿大。不过现在看来,出完牌的赖昌星已经无计可施,不得不接受遣返的事实。在民众看来,赖氏被遣返是件大快人心的事,但学界和法界人士更多看来,赖氏被遣返仅仅是第一步,接下来的审判问题一点也不比遣返简单。[评论][专题]

赖氏走完四步棋

    举家潜逃加拿大
    赖昌星从厦门机场乘飞机离开厦门后,直飞香港。赖昌星在香港没有入境,又购机票飞往菲律宾的马尼拉。身无巨款的赖昌星在马尼拉停留了几天,曾打电话向香港的好友姚志胜、许明良等人借钱。在收到几个朋友的汇款后,赖昌星和曾明娜即登上飞机,飞往持香港特区护照不需签证的加拿大。详细内容>>
 
    申请难民身份被驳
    赖昌星夫妇2000年7月向加拿大当局申请“难民”身份。一个加拿大移民和难民法庭2002年6月21日驳回赖昌星的申请,认为这名走私案首犯不具备申请资格。赖昌星随后向位于温哥华的联邦法院提起上诉。详细内容>>
 
    提前离婚准备后路
    赖昌星日前已与妻子曾明娜在加拿大正式离婚,并于上月获准。当地媒体质疑是为其家人留加做两手准备。报道引述熟悉加拿大移民法的律师的话指出,一般而言,难民申请人离婚后,若与本地人再婚,将有利于申请人以人道理由留下。详细内容>>
 
    申请遣返风险评估
    赖昌星在加拿大申请难民庇护未果,其要求准许上诉的申请也于9月初被加拿大最高法院驳回。赖昌星还未用尽试图庇留加拿大的所有司法途径。赖昌星的律师表示,会为赖昌星提出《遣返前风险评估》。即使赖昌星在风险评估中获得不利的判决,他的律师仍可为他向加拿大联邦法庭提出上诉。详细内容>>

遣返难题——两国司法文化冲突

    与加拿大未签定引渡协议
    自2000年颁行《引渡法》以来,中国与19个国家达成双边引渡协议,但不包括加拿大。因此引渡逃犯回国有困难。不过,根据双方协定,中国和加拿大以及国际刑警组织有合作。详细内容>>
 
    刑事审判缺少“缺席审判”
    在抓捕贪官、追缴赃款过程中,由于缺席审判的缺乏,跨境反腐工作逐渐显得捉襟见肘。比如,我们要求他国协助引渡人犯、没收财产,但他国法律却往往将法院生效判决作为合作前提。一面要追回国家财产,请求配合协助;一面又因被告人缺位,拿不出有效判决。这样的尴尬,令我国的协助要求屡屡碰壁。详细内容>>
 
    “死刑不引渡”成障碍
    死刑犯不引渡是一条国际社会的传统原则。罪犯逃往国只要断定遣返罪犯后,按照逃出国的法律有可能被判处死刑,通常情况下就不会引渡,以显示他们对“人权”的保护。在引渡问题的国际司法协助上,应当既要坚持原则性,也要发挥灵活性,探索引渡合作的新形式。详细内容>>

遣返内幕——中加外交角力

    中国外交交涉的胜利
    “引渡”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且是一个外交关系问题、政治问题。“引渡”问题一般通过两国外交部门之间的交涉解决,由两国之间的司法部门直接接触解决的情况比较少。罪犯逃往国的外交部接到逃出国外交部的申请后,交给司法部门判定是否符合本国规定的引渡条件,如果符合,也要由外交部最终确定是否实施引渡。详细内容>>
 
    中西引渡条约的威慑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批准中国与西班牙的引渡条约。这是中国首次与欧美发达国家签署的引渡条约。条约中首次出现涉及死刑问题的条款。引渡条约的生效为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引渡合作提供了一个可行性较高的模式,对赖昌星等在逃案犯和以后的犯罪嫌疑人都有着极大的震慑作用。详细内容>>
 
    加拿大不愿成为罪犯天堂
    加拿大本身并不愿意成为庇护罪犯的天堂。在其国内,仅赖昌星的难民身份聆讯一案就花去加方近1000万加元,引起了加国舆论的普遍不满。在国际交往上,加方也不希望因为赖昌星的案件影响和中国在禁毒、反洗钱等刑事执法方面日益密切的合作。详细内容>>

遣返悬疑——赖氏不会被判死刑?

    遣返到何地?——中国内地可能性最大
    一种可能是将其遣返到香港,因为赖是从香港进入加拿大的。但是港政府认为赖在香港的居民身份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所以香港方面可以以此为理由拒绝其入港。他逃往第三国的可能性也不大,因此,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内地的可能性最大。详细内容>>
 
    何时会判决?——估计两年左右
    赖昌星被遣返只是第一步,接下来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什么时候会对赖氏进行判决?由于赖昌星案件复杂,涉及人员众多,所以判决的时间不会太快。余振东被遣返后将近两年后才被判决,以此看来,赖昌星的判决也估计在两年后下达。不过,也不排除法院从快的原则及时判决的可能。详细内容>>
 
    如何判处?——可能不会判处死刑
    公安部部长助理朱恩涛说,加拿大方面正在对赖昌星走最后的程序,做风险评估。所谓风险,就是加方担心把他递解回中国后,中国会判处他死刑,因为在西方,一般经济犯罪是不允许判处死刑的。所以,加方有可能要求我们书面承诺不判他死刑。中方可能会承诺。详细内容>>

相关资料

部分外逃贪官名单
    ·杨秀珠,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2003年4月出逃,2005年5月在荷兰被抓获。
    ·蓝甫:厦门市原副市长,与赖昌星案有涉,1999年12月出逃澳大利亚,2000年1月归案。
    ·程三昌:河南豫港公司原董事长,曾任漯河市市委书记。2001年5月,程从香港不辞而别,携巨款1000多万元和情妇跑到新西兰定居。
    ·陈安民:陕西咸阳无线电二厂原厂长,职务侵占200余万元,于2001年6月2日从匈牙利押解回国。
    ·卢万里: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受贿2000余万元,有3000余万元巨额资产来源不明,于2002年4月从斐济押解回国。
    ·余振东: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伙同他人贪污、挪用公款4.82亿美元,于2004年4月从美国押解回国。
    ·许超凡: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案发前担任中行广东分行财会处处长。2001年10月出逃。
    ·许国俊: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2001年10月出逃。
    ·蒋基芳: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原党组书记。2002年4月出逃美国。
    ·童言白: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2004年初,他携家人从深圳皇岗口岸处境,潜逃澳大利亚。
    ·高山: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行长,携带6亿储蓄存款潜逃加拿大。
赖昌星难民申请记录
    ·1999年8月 赖昌星逃到加拿大。
    ·2000年11月23日 加拿大移民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
    ·2001年7月3日 赖昌星一家的难民听证第一次开始,至8月10日暂时休会。听证于9月12日在温哥华继续进行。
    ·2002年6月21日 赖昌星的首次难民申请被驳回。当天11时15分,3名移民部人员将赖昌星拘捕,几乎在拘捕赖昌星的同时,其妻曾明娜也被拘捕。
    ·2002年6月28日 赖昌星夫妇被羁留一星期,获有条件释放。
    ·2002年8月26日 赖昌星的律师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正式上诉申请,要求加拿大联邦法院下令重审赖昌星的难民申请案。
    ·2003年7月14日 为中加两国政府高度关注的赖昌星难民上诉案,在温哥华市中心的联邦法院就其上诉申请事由开庭聆讯。
    ·2004年2月3日 加拿大联邦法院再次驳回赖昌星一家提出的难民申请。
    ·2005年3月14日 联邦法院聆讯赖案。
赖昌星简历
    ·1958年出生于晋江。
    ·1991年4月迁居香港。
    ·1991年6月在香港注册成立“远华国际有限公司”。
    ·1994年初成立“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
    ·1999年8月出逃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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