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企业家与慈善家
文/毛寿龙
01
结果主义
从结果的角度来看,企业家赚钱多很重要,慈善家会花钱也很重要。当然,有更多的钱,比花更多的钱更重要。
假设有两家医院,初始投资一样。一家由企业家来运营,另一家由慈善家来运营。企业家运营的医院赚钱,而且越办越好。但慈善家办的医院入不敷出,最后要倒闭了。结果,企业家办的医院兼并了慈善家的医院。然后平价运营,面向穷人。不仅赚了钱,还解决了慈善的问题。这里,不存在谁比谁道德的问题。
但企业家比慈善家运营更有效果,若单从后果论的角度来看,企业家比慈善家更有道德。
但是不是存在慈善家必然存在的领域?在这些领域,是不是慈善家比企业家有更大的作用?
比如,NGO,民非的存在,说明慈善家有存在的必要。以我自己为例,我作为两家民非的理事长,组织得很多活动甚至研究项目也不用企业的机制来运作,没有盈利的目的,也不挣很多钱,但有很多人捐款支持。显然,以非企业机制来做这些事情,要比企业家机制来做,可能更好。而且非企业机制,还有税收优惠。如果没有税收优惠,这些事情估计都做不起来。
02
权利论和权力论
从权利的角度来说,企业家的财产权利是原初的,而慈善家的财产权利是派生的。企业家做慈善家是个人选择问题。但一旦进入慈善领域,企业家就转变了角色。个人选择无所谓伟大和渺小。
如果用他人的资产进行慈善,那就可能是滥用权力,侵犯权利。比如CEO用老板的资产去做慈善,显然存在问题。因此,权力人对权利人有责任。
资产的权利人,对慈善的接受者,是一种资产转让,同时也是一种权利的转让。慈善家在这里是一个资产转让和权利转让的CEO,其权力是有限的,派生的。需要对权利的转让人负责,也要对权利的接受者负责。出色的慈善家,不仅尊重出资人,而且也尊重慈善的消费者。尽可能不干预慈善消费者的权利空间。包括其人身自由权和相关的基本财产权利。权力和权利结构的设计,是企业家和慈善家有对称的权利和权力关系。这里不存在谁比谁更道德的问题。但存在权利和权力的合理结构的问题。
03
契约论
从契约的角度来说,企业家和慈善家都是社会对他们的一种期待。
但企业家和慈善家,都是自由的身份。企业家和慈善家,从个人来说都是一种选择。企业家,静态角度来说,是成功的赚钱者。但很多赔的人也是企业家。不过,社会并不认可这些人。只认可有钱的人。当有钱的人失去了钱,赔光了钱,他们就不是企业家了。社会是势利的,市场也是残酷的。
慈善家,静态角度是成功的为他人花钱者。但很多慈善家,还没有成长起来,或者没有筹到款。当然,社会也不会善待后者,只会尊敬前者。
但是对企业家和慈善家有一种固定身份的期待是错误的。因为企业家和慈善家既然不是一种固定的身份,就都是一种努力的状态。这和博士,教授,院士不一样,和官员也不一样。后者是一种身份,而且固定的。
企业家和慈善家作为一种努力的状态,其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只在作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上才有意义。这和博士,教授,院士和官员的身份来说,后者具有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知识的权利,职位的权利,和企业家、慈善家的权利内涵很不一样。前者是固定的,后者是有内在含量变化的。
所以,企业家和慈善家,都不能被认为有超常的道德义务。所以,他们捐钱和花钱,和一般的公民捐钱和花钱是一样的行为,在道德上至少如此。
给企业家和慈善家更多的义务的契约观,对他们都是一种损害。这一点上企业家和慈善家是一样的。
而且企业家和慈善家身份很容易转换,固定的契约标准,更难以落实到个人。谁知道张三是企业家还是慈善家。黄光裕过去穷光蛋,后来是首富。邢利斌是首富,现在坐牢去了。陈光标大大花钱,未来还不知道干啥。
04
历史也有其意义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慈善家更容易得到社会的认可。企业家则一直受到社会的打压。但人类为什么进步?因为对企业家给予更多的认可,给一般的致富更多的道德认可。
企业家,尤其是潜在的企业家和失败的企业家,是否具有道德尊严,这是现代社会和古代社会的区别。也是文明社会和野蛮社会的区别。
05
制度企业家
从制度运作的多层次角度来说,个体的企业家和慈善家,都是在技术层次上运作。
在关系层次,过去更多的是强调成功企业家和慈善家,对不成功或者失败的企业家和慈善家,让他们没有机会,门槛很高。打破这种不公平,建设和维护公平的制度,需要制度型公共企业家。这里,仅仅慈善家不足以来支撑公平的自由的制度。
脱离个人层次,脱离个人的需要,从公共的角度来思考经济和社会的宪政权利结构,这是高层次企业家要做的事情。这也是我们企业家微信群的使命。
06
企业家之心
中国的企业家,从小看大,很多甚至从小学生幼小的心灵就可以看出,若他们对创业有渴望和快感,对失败能坚持不懈,对市场有警觉性,对商机的把握。这是一种人,就是特殊材料的人。如果他们自由成长,就是企业家。当然不见得一定成功。但只要有一颗心,就是未来。
慈善家也一样,有一颗让人感动到流泪的爱心,一样重要。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北京市海淀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理事长,北京国宏公共治理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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