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精神病鉴定的“急躁症”要不得

2016年04月01日09:47  新闻专栏  作者:刘海明  
疑似精神病鉴定的“急躁症”要不得 疑似精神病鉴定的“急躁症”要不得

  文/刘海明

  向善论符合人类的价值观,这也符合美的原则。凡事皆有例外。比如,我们就曾经以穷为美,不少人争当贫雇农。不要以为荒诞的岁月已经时过境迁,类似的观念就被彻底摈弃了。看看多少县领导挤破头皮想戴上“国家级贫困县”的帽子,就知道偶尔装穷一下,也蛮受用的。

  “贫困亦美”的观念并不孤单,有时候,以病为美的事例,同样不鲜见。那些杀人放火犯了事的,挖空心思搞个精神病证明,立马就变成法外人员,享受“超级公民”的待遇。这样的超级公民,好歹也得走个鉴定程序,给某个等级的医院来盖章。只是个别时候,有些部门扮演起医学鉴定师的角色,几小时的工夫就能“鉴定”一个犯事的人是不是有病。

  3月28日上午,网上热传“广西钦州灵山县太平镇太平中学,一位男老师在中午放学时,裸体扑向一位女学生,意要发生强奸。最后被其他老师阻止”。当天,灵山县新闻办就此事发布了《关于我县一中学职员疑似突发精神病骚扰学生的情况说明》。(《法制晚报》3月29日报道)

  裸体男教师在校园里扑向女生,从行为学的角度看,确实反常。但就此得出结论,先贴上个精神病的标签,而这边公安机关还在调查,医院没检查,总觉得灵山县新闻办是在越权发布消息。即便当事人确实患病,新闻办先发布这个结论,充其量只能算作“大胆假设”而已。若就此盖棺定论,“小心论证”的事情还会进行下去吗?

  网络舆论并不认可灵山县新闻办的说法:“精神病还知道扑向女生?他咋不扑向仙人掌呢?”“精神病人竟然安排在学校工作,这纯粹是玩忽职守!”“这次是裸体猥亵,下次要是拿刀砍人呢?是不是都不用负责任?”“在我国精神病是最好的免罪金牌,是罪犯的护身符。”

  时下,问题刚发生,结论已经风风火火赶到现场,好像有关部门都是诸葛亮似的,能掐会算。比如,化工厂爆炸浓烟滚滚、气味呛鼻,专家第二天就表态事件不会造成环境污染;转基因作物刚培育出来,专家就称这类食品无害;大都市交通拥堵多年,专家能断言罪魁祸首是自行车造成的。如此匆忙的结论,不知是问题过于简单,还是我们的有关部门操之过急。

  操之过急,其心情可以理解。不希望公众担忧太久,希望在第一时间消除问题。只是世上的事情如果真的这么简单,调查研究岂不就成了多余?即便公众再心焦等待结论或者真相浮出水面,但这点常识大家还是懂的。相反,常态化的鉴定结论很快被发布,并且不靠谱甚至很不靠谱,难免让人浮想联翩:会不会是触痛了职能部门的某个痛点,恨不得马上和自己撇清关系,所以才屡屡冒着逻辑悖论的危险,也要先弄出个结论?

  就男教师裸体扑向女生来说,先把老师称作实验人员,再给他安上个精神病的头衔,起码学校和教育局就没啥直接责任了。问题在于,这样的急躁症无法被人识破倒也罢了,如果只是玩掩耳盗铃的把戏,最终尴尬的又是何人呢?

  多点担当精神,少点胆小怕事的推诿习惯,不要越位行事,相信舆论的批评自然少了许多。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精神病 鉴定 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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