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晏扬
前不久,杭州市萧山区一名出生不到8个月的婴儿患上了婴儿痉挛症,进入浙江省儿童保健院治疗。医生说,用注射用促皮质素(ACTH)是最有效的治疗措施,但医院没有这种药,很多都是病人自己想办法买药。本是一盒仅售7.8元的普通药,在医院里却难觅踪影,黑市上被炒到4000元。记者调查发现,关键时刻一些能救命的廉价好用药在现实中却成为“孤药”,廉价救命药缘何一药难求?
廉价救命药纷纷玩失踪,以至于一药难求,这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这个问题至今未能解决。廉价药从市场上消失,原因固然复杂,但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廉价”二字——因为价格低、利润薄,加上需求量小,药企无利可图甚至亏本,于是减少甚至停止生产。譬如,2013年全国各地出现了甲巯咪唑(抗甲状腺药物)“药荒”问题,这种药每瓶100片,售价仅为1元到2元,平均每片1到2分钱。
以前,我国的基本药物一直实行政府定价,即政府对最高零售价进行限制。这当然是出于好意,意在控制患者的用药成本,缓解民众看病贵问题,以体现医疗的公益属性。但政府定价带来的突出弊端是一些药品“降价死”——有些廉价药的利润本来就很薄,政府再降价,企业只好停产;有些廉价药即使没有降价,但由于原材料等生产成本不断上涨,依然难以为继。
所以,挽救廉价救命药,就不得不提高这些药品的价格,让药企有利可图。这是“两弊相权取其轻”的选择——与其让一些药品保持超低价而出现“药荒”,不如让其适当涨价以保证市场供应,有药可买,哪怕价格高一些,总比无药可买要好。
正是基于这一思路,国家发改委于去年5月8日宣布,取消283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限价;继而,从今年6月1日起,我国绝大部分药品都取消了政府定价,药品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取消政府定价可能导致一些药品价格上涨,但要看到,当某种药品利润较为丰厚,必将吸引更多药企参与生产,在市场竞争机制下,其价格自然会回归合理水平。比如甲巯咪唑涨到每瓶3到5元,仍然是廉价药。
本质上,政府放开药品价格,是利用市场“无形之手”挽救廉价救命药。但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还有一些低价药,因是专门治疗某种疾病的特效药,而这种疾病并不常见,药品的市场需求量很小,即使涨价,药企获取的利润仍然有限,不愿意生产。
“无形之手”不能解决的问题,就得靠“有形之手”来解决,对于这些不能靠市场机制生存的廉价药,政府就得拿出财政补贴支持药企定点生产,保证市场供应。在这方面其实已有成功的先例:为了解决甲巯咪唑“药荒”问题,工信部和北京市经信委安排1000多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支持药企技改和生产,至去年1月,甲巯咪唑“药荒”问题已经解决。
一方面通过放开药品价格,鼓励药企生产救命药并获得合理利润;另一方面通过财政补贴,定点生产用量小的廉价药。前一种是市场手段,发挥“无形之手”的作用,体现了政府对市场的尊重;后一种是行政手段,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体现了政府的责任担当。如此双管齐下、两条腿走路,才能让廉价救命药逐步重回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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