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婚姻与陪床保姆都是民工无奈选择

2015年11月18日09:36  新闻专栏  作者:洪巧俊  
“合同婚姻”的背后,是农民工群体的性渴求和对建立家庭与陪伴的渴望 “合同婚姻”的背后,是农民工群体的性渴求和对建立家庭与陪伴的渴望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洪巧俊

  在许多人的印象里,“合同婚姻”似乎是韩剧才会出现的词,“陪床保姆”听起来更是陌生。其实不然,这种现象在我们身边已经很久。在进城务工的单身中老年群体身上,尤为明显,不少还是第一批进城的农民工。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据报道,由于很大一部分中老年男性务工人员的精神和生理需求无法通过正式结婚来得到满足,基于“互换”性质的“合同婚姻”日益增多,而所谓“合同”或“协议”,主要内容就是约束两人的同居方式和男方该每月付给女方多少钱。而且,在不少进城务工中老年单身女性中,除了与上述男性做“合同夫妻”,还有一种“陪床保姆”的模式存在——两人也不结婚,只是同居,女方负担起居照顾责任,男方则定期给女方生活费。(11月17日《华商报》)

  从报道的事例中可以看出,相比起“合同婚姻”,“陪床保姆”模式的稳定要差一些,毕竟没有“合同”或者“协议”的约束,然而进城务工的男性农民其承担的风险比女性高出很多,女性只是陪伴,男性除了支付一些生活费用,还要支付给女性约定的钱,有的女的拿了男的一笔钱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张国荣在《取暖》一歌中唱道:“我们拥抱着就能取暖,我们依偎着就能生存。”这些单身汉的确需要找个女人拥抱取暖,这也是生存的需要。但细究起来,“合同婚姻”、“陪床保姆”,这两种模式的选择,既是生活的需要,也是出于一种无奈。若不如此,农民工的精神上和生理上的需求从何满足?

  新闻里提到,这些农民工的共同特征为三无:即城里无房产、无大多积蓄、无相对稳定的工作。用通俗的话来说,没钱没房子,朝不保夕的状态,就意味着可供单身农民工选择的余地少得可怜。所以选择只有放低门槛,只能用自身的能承受的经济限度去雇一个“伴侣”。虽然也要给钱,但不是嫖娼,这是基于双方自愿而形成的一种同居现状,大家从中各取所需。双方在这样的基础上都有一定的义务,一种默认的关系,由于法律对此也没有什么干预,却给人安全感。伴随着第一批进城农民工的老龄化,在某一个落脚城市,对于他们来说,回不去的家乡和要努力融进的城市生活,这是无奈中的最优选择,可以推断,这种现象将越来越多。

  不过这种现象,如今不是单身汉的农民工独有的,那些打工,妻子长期不在身边的,他们也会找临时妻子作伴,这样不用去“红灯区”解决性需求,也不会得性病,就是有个寒寒热热,相互有个照顾。种种诸如此类的现象看似违背社会伦理,但其实存在就有它的合理性,有需求才有“合同婚姻”、“陪同保姆”的市场存在。

  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提出,人类需求象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分为五种: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只有当人从生理需要的控制下解放出来时,才可能出现更高级的、社会化程度更高的需要如安全的需要。不可否认,“合同婚姻”、“陪同保姆”的背后,是农民工群体的性渴求和对建立家庭与陪伴的这么一种渴望。我们无需站在道德的高度去评判他们,在婚恋市场中找对象“老大难”的他们,也只能做出这样无奈的选择去满足自己作为人最为基础的需要,并不为过。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这样的现象的出现,其实暗暗隐含了我国“经济贫困型”光棍危机。这一批逐渐老去的单身农民工做出这样的选择,摆在他们面前的,不仅是精神和生活上的需求,更是生存的困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变化日新月异,而这些为国家经济和城市发展出力流汗的农民工,生活状况并没有得到什么变化,社会上能给予他们的选择资源依然很少,有的在城市已经干了半辈子,工作还是那么艰苦,生存还是那么艰辛,他们处在不那么光亮的角落里,际遇往往是曲折和不幸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将老矣,如何让他们活得更有尊严,老有所养,才是我们这个社会值得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合同婚姻 农民工 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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