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王学进
5日有媒体报道中国政法大学聘任邓亚萍为该校兼职教授一事后,引发社会关注,一些法大校友和网友对邓亚萍任职法大提出质疑,也有网友认为以邓亚萍的学历和成就有资格获聘。(12月6日《新京报》)
此事确实有点诡异,一个玩乒乓球的怎么成了法大的兼职教授了?反差也太大了点。及至看了该校官微的回应后才知大概,原来“聘请邓亚萍女士为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其主要工作是支持学校高水平乒乓球运动队的建设发展。”还说,“学校希望通过聘请邓亚萍女士为兼职教授,能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乒乓球高水平运动队成绩,营造健康向上的体育文化氛围发挥积极作用。”
既然这样,干脆聘任她兼职教练得了,这样,保证各方都没异议,也保证不会有法大教授因为不愿与其共处要逃离法大了,更不会有法大学生上书学校领导要求公开聘请程序和决策依据了。还是另一位认证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的网友方流芳发表在微博上的建议来得好,称,体育教练能否成为教授?体育教练的资格来自行会认可,而不是来自高校聘任,因此,大学本来应当把体训项目外包给教练,而不是把教练变成教授。体育教练在高校成为专职教授是一个中国特色。
诚然,如邓亚萍这样的乒乓球健将做个学校乒乓球队的兼职教练绰绰有余,但依现在的聘任还以为她要给法大学子做法律讲座或者开法律课呢!而我查阅邓女士的求学经历后,发现她虽然拥有多所国内外大学的文凭,但没有法学背景。甚至前不久曝出的两桩新闻,一则是她执掌即刻搜索,最终关停,另一则是在北京邮电大学讲座时声称“《人民日报》创刊62年从来没有出过假新闻”,被人指称不懂法,缺乏常识。所以说,聘请一位没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名人做法大的兼职教授确实会贻人口实,会让一些任职法大的资深教授和就读该校的学子感觉脸上无光。
即使该校官微做出了上述解释,我也认为此举不妥。作为一所政法大学,其主业是教授法律知识,如要聘请兼职教授,也应该聘请社会上的法律专家和学者;如果是体育大学,聘请一些体育名人做兼职教授无可厚非。再怎么说,支持学校高水平乒乓球队发展毕竟是副业,事关少数人的兴趣爱好,无关法律宏旨。至于聘请了邓亚萍就能营造健康向上的体育氛围发挥积极作用云云,更是一厢情愿。
前一阵子,各界对高校的媚官、媚明星情结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如中国政法大学这样国内最高的法律学府,竟然为了一个小小的乒乓球队煞有介事地聘请邓亚萍为兼职教授,难免让人作此联想:堂堂法大也要借邓女士为自己脸上贴金?难道就不怕被人讥为不务正业?
当然,法大要提高学生乒乓球队水平不是不可以,开展学生体育运动也很有必要,但从务实计,还是聘请邓亚萍为乒乓球队的兼职教练为好,兼职教授的名号太大了,邓女士高配不起,这样也好消除人们的疑虑:邓亚萍受聘后不是在法大给学生教授法律课,而是给校乒乓球队面授乒乓球艺。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