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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借腹生子后妻子雇凶杀死代孕者(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20:57 央视《法治在线》
夫妇借腹生子后妻子雇凶杀死代孕者(组图)

案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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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借腹生子后妻子雇凶杀死代孕者(组图)

犯罪嫌疑人


夫妇借腹生子后妻子雇凶杀死代孕者(组图)

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留下的痕迹


  11月19日法治在线播出节目《恶之花》,以下是相关节目内容实录:

  一名年轻女子被杀死在单身公寓中,身边还有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一个匿名的报警电话把警方叫到了现场,这是一个典型的入室抢劫案的现场,不过,警察发现,凶手竟然在杀人抢劫之后,还悠然地清洗过地板,擦洗过死者的伤口。凶手的残忍令人发指,而行动却似乎无懈可击。当最终真相大白的时候,警方发现,一切更出乎他们的意料。

  上午10点左右,警方接到一个匿名的报案电话,电话是一名青年男子从公用电话亭打来的,他在电话里说,他在一所公寓里发现有人被杀了。

  警方立即赶到了这所公寓,他们在报案人说的房间里发现了一名已经死亡的年轻女子。死者头朝下躺在地面上,法医检查尸体后,发现致命伤来自死者的颈脖处一道十公分长的刀伤。

  法医:死者的左侧颈动脉都已经断裂,引起大量失血休克死亡

  在死者的脖子上,现场勘查的法医又发现了一根黑色的电线,电线在脖子上留下了明显的线状挫伤。法医把它和脖子上的刀伤结合在一起,推断了死者的死因。

  同期:(法医)死者被犯罪嫌疑人用手捂住口鼻,然后用一根绳子勒在脖子上面,勒了一段时间以后,拿锐器刀一类东西,把左侧脖子上切了一道口子,导致她大量失血死亡。

  先用电线勒杀、然后用刀子划破颈动脉致命,如此的作案手段表明了一点,凶手有意要致死者于死地。

  这时,正在现场勘查的警察意外地听到了婴儿的哭声,声音来自案发房间里的另一间卧室,在那里,他们意外地发现了一个一直在哭闹的婴儿。警方询问了公寓的住户,他们说,死者叫陈海蓉,这个未满岁的婴儿是她的孩子,但从来没见过孩子的父亲。她们娘俩一年多前才搬到这套公寓居住,不过,她很少与邻居来往,也几乎没有什么来访的客人。

  随后,警方也找到了死者的父亲。

  父亲:我女儿很本分,从来不跟人吵嘴,我女儿她不喜欢说的事就蒙在肚里。

  根据死者父亲提供的信息,警方发现死者的房间里少了一些东西,其中包括死者的一块价值一万多元的手表、一部手机以及几千块钱现金。他们也发现,房间里的一些地方被翻动过。

  刑侦队长:主卧室的衣柜、壁柜,还有梳妆台下面的东西都翻动了,翻动量比较大,到处都很狼藉。像一个抢劫现场

  从现场翻动和丢失财物的迹象表明,凶手有图财的犯罪动机。不过,要是从凶手致命的作案手段看,这倒更象是一场意在夺人性命的仇杀。看来,关于犯罪动机的调查短时间无法获得答案。他们只能寄希望于进一步的勘查,看看还能发现什么新的线索。

  果然,现场勘查的警察很快就又有了新的发现,他们说,虽然无法确定这是仇杀还是抢劫,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凶手没有想的那么简单。

  他们到底发现了什么呢?

  警察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首先,他们发现进出案发房间的防盗门上既无撬痕,也没有破坏锁孔的痕迹。而房间的窗户都是关着的,大门是凶手进入房间的唯一通道。

  刑侦队长:我们对门缝有没有擦过的痕迹、敲动的痕迹我们都仔细地勘验过,没有任何痕迹。可以肯定(凶手)是喊门进来的。

  接着,警方又发现了更多耐人寻味的痕迹。他们发现,整个作案现场在案发后都被人精心清理过,卧室的地板也被用拖把拖过。

  刑侦队长:对现场所有的在地上的血迹,因为鞋肯定踩了血,他走到哪个地方鞋印都留下来了。

  不仅是地上的足迹,连死者的手、脚和脖子都有被水抹过的痕迹。也就是说,杀人后,凶手为了把可能留下的所有痕迹都清洗掉,用了相当的时间一直留在案发现场,而并未选择仓皇逃窜。他怕留下痕迹,但他不怕自己被人发现吗?

  法医提供了死者的死亡时间,死者应该是死于案发当天上午8点,也就是警方到达现场的两个小时前。

  法医:当时死者的胃内溶物是空的,结合她的尸体表现情况应该是两个小时以内。

  也就是说,凶手在早上8点轻松入室然后杀死了死者,接着又抢劫了她的财物,最后还精心清理了现场。那么,这样的凶手会是什么人呢?

  警方分析道:是熟人,因为不是熟人她不会开门的。他清洗都是用的洗手间的水,应该装了几桶水的样子,很多水,把地上都抹了一遍。

  其实,防盗门上没有撬痕只是为警方提供了某种暗示,而重要的线索,来自于案发现场被清洗干净的地板上。凶手作案后不慌不忙地清理现场,恰好说明凶手一定知道死者的生活规律,他知道死者很少与邻居交往,也不会有访客,杀了她,而且有时间在那里擦地板,消灭物证。能这样做的人,只能是死者的熟人!

  警方:是熟人,我们怎么做?当时我们就把死者陈海容生前所有的交往情况都查出来,包括他亲属、朋友、同学都查出来,

  在死者的亲戚中,她的一个姑妈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她曾经帮死者照顾过一段家务,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事,她们之间的关系迅速恶化了,从此断绝了往来。

  警方访问了死者的父亲,想从他那里了解死者与她的姑妈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受害人父亲:她的儿子吸毒,我女儿对他不好。

  原来,死者偶然间发现她姑妈的儿子是个吸毒者,已经把家产挥霍殆尽,为了吸毒他还四处借债。知情后的死者毅然断绝了与她姑妈一家之间的往来,也招致了对方的怨恨。那么,是不是这个吸毒的亲戚制造了这起入室抢劫杀人案呢?

  警方调查了死者这个吸毒的堂兄,但是,他们听说,这个人已经因为吸毒被抓了。案发时,他正在戒毒中心接受强制戒毒呢。

  这时,死者的父亲又提供了一个信息,他说,死者有个外县的表弟几天前来看望她,好像还在死者家住了几天才走。不过,这个表弟和死者关系很好,也没什么不良嗜好。警方找到了死者表弟的家,不过,他的父母说,自从他几天前去找死者之后,就再没回来过。这边说已经走了,可那边又说没回来过,那么,死者的这个表弟去了哪里呢?难道,他和这个案子有关系吗?

  这时,警方想到了一个一直困惑着他们的问题,那个在案发后打给他们的匿名的报案电话,电话中的声音表明,打电话的是一名当地的青年男子。不过,因为他是在公用电话匿名打的,所以警方一直不得而知他的身份,以及他与死者的关系。他是怎么知道死人了呢?

  就在警方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一名青年男子给他们打来了电话,他说,他就是那个匿名的报案人。这次,他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了,他说,他想找警方谈谈。

  他要找警方谈什么呢?他看到了凶手吗?或者,他就是凶手!

  死者父亲决定讲出秘密

  现在,报案者来到了公安局,令警方意外的是,他只是一名17岁的少年。更出乎警方意料的是,他说,他是死者的表弟。

  警方开始问他想告诉他们什么,不过,显然,他情绪很不稳定,面对询问又不知道从何说起。警察努力使他平静,他们先问他为什么当时报案要匿名,他回答说他害怕,打完电话就躲到外县去了。随后,警察又问他,你去过案发现场吗?少年点了点头。再后来,警察又问他,你看到了什么?少年开始抽泣,很明显,他还没有从巨大的恐惧中摆脱出来,稍微平静之后,他说,“我看到了我姐,她死了”。

  受害人表弟:我听见我姐姐那个小孩,她在哭,我想我姐怎么没照顾她呢,就起床看了一眼啊,到我姐姐的卧室的时候,我看到我姐姐死在里面,死掉了。

  这名少年开始了他的讲述。他是死者的表弟陈某,几天前来看望死者,并一直住在她家里。案发当天早上,他正在隔壁的另一间卧室里睡觉,将近十点的时候他才起床。当他看到了那一幕之后,惊恐万分的他立刻跑出了公寓,随后,他用公用电话报了案。

  警方需要检查他的证言,他们发现他住的卧室与杀人的现场之间隔着一个过道,这可能使熟睡状态的他听不到太多的动静。警察也找来了他当天所穿的衣服,仔细检查了上面的痕迹。

  刑侦队长:因为这个作案现场血迹很多,犯罪嫌疑人在清洗的过程中我估计可能会留下痕迹,包括他穿的鞋我们都进行了检查,有没有血迹,有没有搏斗痕迹,有没有其它痕迹?结果是没有

  看来,这名少年说的是真话,不过,警方希望他努力回忆回忆案发当天早上8点到10点之间的事情,如果他没看到凶手,但是,也许,他听到过什么呢?

  终于,他想起来了,他说,那天清晨,他好象在朦胧中听到有人按门铃。

  受害人表弟:那天我在睡觉,朦胧间听到摁门铃的声音。

  接着,他说,不仅是门铃声,他还听到了死者好像在和人对话。对话中,他还听出来,对方好像是个中年妇女。

  受害人表弟:朦胧间听到我姐姐和一个人在说话,大概是一个中年妇女,但是说什么我没听清,睡着了。

  一个在案发时间曾经来访并和死者说过话的中年女人,是她杀死了死者吗?

  刑侦队长:下一步要做的工作要找这个女的,但确定要找这个女的,应该是犯罪嫌疑人。

  也许,杀人凶手就是这个女人。不过,进一步的尸检结论也提出了质疑,死者的手脚及口鼻处都有青紫色的淤痕,表明死者在临死前的那一刻曾试图反抗,但显然凶手的力量更大。她被人用电线勒住脖子,又被人用剃须刀割断静脉,这一系列的残忍暴行,难道真的也都是出自一个女人所为吗?

  就在这时,现场勘查的警方报告说,他们意外地在卧室的席梦思床垫上,发现了一枚鞋印。鞋印上面带有血迹。

  技术中队长:这个血足迹就在床的南侧,靠近衣柜,脚尖是朝向衣柜的。

  经过检验,鞋印上的血迹就是死者的血,很显然,这是凶手留下的足迹。警方分析,尽管凶手事后清洗过现场痕迹,但由于这枚鞋印和床垫颜色相近,因而被凶手遗漏了。他们推测了凶手的身高。

  技术中队长:“属于男性用的皮鞋。根据他的鞋长,我们分析身高大概在160到165之间。

  警方推断,鞋印很可能是凶手在翻动柜子上的物品时,由于身高不够,踩在床垫上造成的。

  虽然鞋印有些模糊,但经过技术处理后,痕迹检验人员还是能大致看清楚鞋子的轮廓及花纹。在市内一家规模很小的手工制鞋的小作坊内,警察发现了和现场一模一样花纹的鞋底。

  刑侦队长:他说都是前年进的货,现在都没进这种花纹的底了,钱的价格最少是30,最多也就是50。

  警方大致勾勒出了凶手的身份特征,这个人应该是一个低收入者,很有可能是来自城镇周边地区,而且,他是一名身高在160到165的男性。

  现在,警方综合了他们获得的发现,首先,在案发当天的早上,曾有一名陌生女子造访死者,并和她对话;然后,案发现场的带血鞋印说明曾有一名男性凶手。那么,这在案发时间出现在案发现场的一女一男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难道,是这两个人共同作案、一起蓄谋杀死了死者吗?

  就在警方准备寻找这一男一女的时候,死者的父亲给警方打来了电话,他在电话里支支吾吾,警察问了半天,他才说了一句话,“有个事,说出去丢人,现在没办法了,我告诉你们吧”。

  那么,死者的父亲要告诉警方的到底是什么事呢?这个让他觉得丢人的事能帮助警方解开案件的谜团吗?

  现在,死者的父亲找到警方,讲述他隐藏了许久的秘密。这个秘密曾经关系着她女儿的名誉,但现在,他的女儿死了,也许,这个秘密能让警方帮他的女儿抓到凶手。

  受害人的父亲:我女儿跟我说,有个男的在追我,你去看一下可不可以,他是一个煤窑老板,那时我不准我女儿跟他,但我女儿硬是要跟他我没办法。

  死者的父亲说,他女儿在两年前认识了一个男的,他比死者大了十多岁,是一个煤矿的负责人,姓曹。不过,难以启齿的是,这个男的在和她女儿认识以前,已经结婚了,也就是说,他的女儿成了第三者。

  死者的父亲说,尽管他一直反对他们交往,但他女儿仍旧和这个男的同居了,而且还生了一个孩子,就是在案发现场发现的那个未满岁的婴儿。

  死者与这个曹某在搞

婚外恋,那么,曹某的妻子知道吗?难道,真的是这场婚外恋引发了凶案?

  公安局长:我们分析判断,这个案子是因情而引起的仇杀非常大。

  警方首先调查了死者的这个情人曹某,不过,他不具备作案时间。

  公安局长:6月21号(案发当天)曹某到澳门去了,不在耒阳,也没有这个作案时间。

  同样,曹某的妻子刘满翠案发当天也一直在家没有出门,对于这两个人的行踪,都有充分的人证和物证可以作出证明。

  这时,警方找到了曹某的姐姐曹玲玲,他们问她案发当天的活动。不过,她的回答引起了警方的怀疑。

  刑侦队长:我们要她说一下6月21号(案发当天)当时的活动情况,8月份要她回忆当时的情况,她讲的很流利,她说当时我和我姓杨的情夫在我的

客厅睡觉,大概是12点多钟起的床,我们也没做声,如果这么久了,她还讲地很清楚,所以我在这方面做重点查了一下。

  警方找到了曹玲玲说的那个姓杨的男人,不过,在案发时,他人在广东打工,根本就没回过本市,就更不会和这个曹玲玲厮混在一起。这证明,曹玲玲在撒谎。

  警方进一步发现,曹玲玲她近期和一个姓袁的男子关系密切。然而当警方向曹玲玲问起这个男子的时候,这个女人再度撒谎说,她根本不认识这个姓袁的人。

  那么,她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向警方撒谎呢?

  现在警方怀疑,她和她所极力隐瞒的那个姓袁的男子,就是他们要找的那曾经出现在案发现场的一男一女。支持他们怀疑的重要证据就是,那个姓袁的男子的身高体征,与出现在案发现场的那个带血的足迹的主人非常相似。

  刑侦队长:这个男的叫袁白清,这个男的身高1米65,穿着都比较朴素。结合他穿鞋的档次来讲,对待我们现场的鞋印的档次对到了,身高也对到了。

  不仅足迹特征相似,警方还发现,这个叫袁白清的人,案发前后曾在案发现场附近的一个宾馆里入住过。

  刑侦队长:登记写了一个名字写了一个叫小青,没写袁白清,是6月20号开的房,6月21号10点多钟退的房。正好符合案发时间七、八点钟的样子,案发以后退房。

  警方拘捕了袁白清,并在他的家中找到了一部红色波导手机,他们核对了手机的串号,发现这正是死者被抢劫的那部手机。在审讯中,袁白清供述说,案发当天,他和一个叫赵建国的人一起闯入公寓用一把剃须刀和电线杀死了死者。随后他说出了指使人的名字,就是曹玲玲。

  他说,案发当时,是曹玲玲上楼先把门叫开之后,他们才冲进去的作案的。不过,曹玲玲这么做的具体原因他们也不知道,曹玲玲还告诉他们作案后要伪造成入室抢劫的样子,而且还要仔细清理现场,别留下痕迹。

  警方随后拘捕了曹某的姐姐曹玲玲以及袁白清的同伙赵建国。他们也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不过,警方还有一个迷惑悬而未决,那就是:曹玲玲为什么要雇凶杀人?或者,她也是受到了什么人的指使?

  落网后的曹玲玲在警方面前,已经无力隐藏那个罪恶的阴谋了,她承认,她是受到了曹某的妻子刘满翠的指使。

  曹玲玲:“这个事情是刘满翠叫我们这么做的”

  这个阴谋之中其实包含了一个有悖人伦的秘密。8年前,曹某和刘满翠的一对儿女不慎双双溺水死亡。而人到中年的刘满翠也已经丧失了生育能力,前年,曹某认识了死者陈海蓉,随后,他向妻子提出了借腹生子的荒唐想法,为了传宗接代,盼子心切的刘满翠竟然答应了。随后,死者果然为曹某夫妇生下了一个男孩,作为报答,刘满翠给了对方十万元报酬。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之后,丈夫曹某非但没有和死者断绝关系,反而继续保持同居关系,并在去年又生了一个男孩由死者独自抚养。夫妻关系也变得日益紧张。随后,刘满翠产生了雇凶杀人、铲除后患的动机。一场凶案也随即发生。

  这是一场由婚外恋导致的凶案。凶手伪造了犯罪现场,清理了作案痕迹,不过,这起案件也印证了一句简练的格言“每次接触都会留下痕迹”,罪犯出现在犯罪现场,就不可避免地留下痕迹,而且他们常常将一些证据带走或抹掉,以证明他们曾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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