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小心“便民”成为一种“运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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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4:55 燕赵都市报 | |
继公安部率先推出“30条便民措施”,受到好评如潮之后,其它行业、部门纷纷跟进仿效,以“便民”名义推出了各种各样的新举措。今天我公布便民15条,明天他公布便民26条,让群众眼花缭乱。查阅近期的媒体,几乎每天都有类似的新闻,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不小的“便民”高潮。 政府机关树立便民理念,出台便民措施,是行政方式的一大进步,具有积极意义和深 有的机关单位出发点就不正确,好大喜功,出台制定“伪便民措施”,把自己份内之事,重新包装一下,贴上“便民的标签”,推向社会,迷惑百姓:西部一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把“公布处室分布及办公电话”都列入了便民措施当中。有的地方为制造影响,推出的“便民措施”已远远超出了机关单位法定的职责范围:一南方城市向社会宣布“警方可以义务为大额储户提供保护服务”,在警力紧张情况下,如此“便民”是否会影响公安部门正常工作。以上两种做法,是把便民工作推向极端化的典型代表。 一哄而上,一哄而下,似乎是一种传统的行政习惯。这说明政府机关还没有真正成熟起来,行政的情绪化倾向不仅存在,有的还很严重。前些年,社会上“承诺制”盛行,大大小小的行业、单位一哄而上,形成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运动,愣是把好端端的“承诺制”搞得千奇百怪,变质又变味,最终发展为“母鸡保证‘我下的蛋都是圆的’”那样的愚人承诺。便民制,目前正处于这种处境,正在形成一种运动。还有许多形形色色的单位,准备或正在向社会发布各自的“便民措施”,这种情况如不加以有效的控制,任其自由发展,恐怕将因便民措施的过多过滥,引发群众对“便民措施”的信任危机,使“便民措施”重蹈“承诺制”的覆辙。 -刘吉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