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工商时报:政府部门何以自扮“衙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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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11:04 中华工商时报 | |
作者:龚大中 前几日,笔者在经济欠发达的某中部城市看到:该市国税局新建的颇具现代风格的豪华办公楼门口,竟立着一对高大的石狮子;该市法院新建的办公楼,也是如此…… 作为国税局,理应知道税款的来之不易,建办公楼所持的原则应是勤俭节约、实用美 有个官司很说明问题:某市总工会和一商家共用一个大门(产权是工会的),商家擅自在大门口放了石狮子。总工会认为:“工会是工人权益的代表,在工会门前放石狮子,有损工会形象。”要求商家拆除石狮子,不惜打了两年官司,终于胜诉,维护了工会的形象。 可悲的是,一些政府有关部门却不像上述总工会这般清醒。报载,有个市治安较差,警方竟请石狮子“保一方平安”,该市各公安部门的门前多数添置了石狮子。可该市的犯罪率还是居高不下。 值得警惕的是,在不少地方,让石狮子“把门”的政府有关部门越来越多。新华社记者就曾写过一篇报道《河北涉县出怪事:烈士陵园竟成民政局办公大楼》。这还不算,该民政局竟在大楼门口放上一对极其高大的石狮子,“让人看了就心生别扭”! 在某市,不少市民抱怨:“走在大街上,看到挺漂亮的建筑前到处都是石狮子把门,觉得好像穿西装的人戴了顶瓜皮帽!”对这种乱建石狮子现象,一位城市雕塑专家痛心疾首地指出:在城市中,新建的不伦不类的假古董石狮子,绝对是构成视觉污染的“城市垃圾”,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设立石狮子更给人“衙门”的感觉! 再算算经济账,一对石狮子怎么也要花上几百元几千元吧,全国算下来,不知浪费了多少国家钱财。如将这笔巨款用于助学,可以让多少贫困生重返校园啊! 如果是作为遗留下来的旧有建筑的一个部分,石狮子自然是一笔历史遗产,有其特有的价值,不仅不能拆除,而且还应保护;因地制宜地利用旧有建筑办公(总不能让其闲置吧),也在情理之中,大家都能理解。但问题是,理应在“三个代表”实践中率先垂范,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一些政府有关部门,却在21世纪的今天,大建而特建张着大嘴做噬物状、没有审美价值反而污染视觉环境的假古董石狮子,不仅劳民伤财,而且败坏了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一些政府有关部门,爱在门口建石狮子自扮“衙门”,令人深思。究其原因,还是其潜意识深处的“衙门心理”在作怪:或拉石狮子以“壮威”,或要满足高高在上的欲望,或借石狮子表达特权思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