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亿!司法为民使农民工“羊年冬天不太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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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10:3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田雨) 司法为民——当2003年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提出这个要求时,不少人为之“眼前一亮”。在刚刚过去不久的羊年冬天,许多农民工对这4个字有了真切的感受。 “特别是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务纠纷案
件提供司法救助,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使他们尽快拿到应得报酬。共办结劳务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137656件,涉案标的金额37亿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司法统计数据。 37亿元,会令多少农民工在回家过年的火车上面带微笑! “法院在农民工工资追讨工作中作出了很大努力。”来自法院系统的李道民代表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中,第12项明确要求“对进城务工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依法制裁职业中介机构的欺诈行为和用工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 三个“快”字催促各地法院迅速行动起来。河南郑州管城区法院接到通知后,当天就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建立受理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重庆市8个法院的70名法官来到解放碑广场,面对面为追讨工钱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江苏丹阳法院对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做到“三快一缓免”,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缓交或免交诉讼、执行费。该院受理一起某制衣公司拖欠16名农民工工资18000元的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不到20天。 对这场轰轰烈烈的“司法清欠”工作,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评价说:“为农民工维权的工作,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坚持司法为民,必须在思想观念上做到司法亲民,在工作措施上体现司法便民,从实际效果上体现司法利民。” 全国政协委员马志伟也很关注人民法院这项工作的开展。他建议设立“农民工法庭”,以促进农民工维权的法制化、日常化,以农民工法庭为依托,进一步延伸到涉及农民工生产安全、耕地占用等农民维权问题。(完)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