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小费制”旅行团起程 游客自愿付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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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2:43 青年时报 |
时报讯 广州中旅虽然在全国最早提出实行“小费团”,但真正招到游客,能够成行的第一个“小费团”却出自杭州。昨天下午,杭州大厦旅行社为今天起程的昆明大理丽江四飞五日团,召开了行前说明会。在该团(25人)的行程表上明确标有“小费制”一栏,上写:“‘导游小费制’尝试团,每天20元(游客可根据服务情况多给少给或不给,以自愿为原则,一天一付),完全实行企业化的行为。坚决不允许导游私自索要小费。” 这个团的别名是“导游小费制尝试团”。在中国旅游小费制第一团开拔的同时,也传来了疑问的声音。 导游竞争产生 小费税后平分 杭州大厦旅行社总经理张玲中告诉记者,带团的导游是在30多名导游中经过激烈竞争产生的。为了带好这个团,导游们为小费制预设了种种问题,帮助分析游客心理。最终当选的,是有十多年“导龄”,并且到“昆大丽”去过10多次的资深导游祝其花。 祝其花在说明会中告诉游客,这个季节,她自己去云南时穿的是什么衣服。“现在云南早晚温差大约有15度,我一般里面穿厚短袖,外面罩上薄羽绒衣,热的时候就把羽绒衣系在腰上。”此后,她又详细介绍了行程中游客需要注意的问题,参加说明会的游客纷纷做了记录。 据了解,她所收取的小费将按照佣金制的规则纳税,最终平均分配给司机和地接导游。 是否会被处罚 现在还未可知 据9月10日的《南方日报》报道,国家旅游局日前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须在“十一”黄金周前和黄金周期间开展联合行动,并重点查处导游索要小费、私拿回扣等不正之风。 《通知》中,国家旅游局将导游私拿回扣、强迫购物和打击“黑车”、“黑导”、旅行社在游客集散地争夺地盘、拉抢游客、敲诈勒索等行为一并列入黄金周重点查处范围。 据了解,如果首个“小费团”试行成功,杭州大厦旅行社将把小费制推行到国庆节期间的假期旅游团中。那么这样做是否会和国家旅游局的《通知》相违背?杭州大厦旅行社有自己的解释。 张玲中说,这次的小费团完全是企业行为,与导游个人无关。他们也可以换一种形式,少收100元团费,把这100元当作旅游质量保证金,留在游客手中。请满意当天服务的游客,每天返还20元给导游。这与小费团最终的效果是完全一样的,只不过没有小费团的名称罢了。 杭州市万马律师事务所的王红燕律师认为,在行程单中明示小费制,是否涉及违反部门规章,要看有关部门对该规章的理解和说明。如果该部门认为这是变相的导游收取小费,旅行社就很可能因为这种行为而受到行政罚款等处罚。王红燕认为,最好的办法是细化旅行社每个项目的费用。多支出的小费,必须对应导游多付出的服务,以此来获得额外的小费。但她同时也提到,由于现在的旅游市场并不十分规范,很多旅游项目存在暗中提成和抽头,因此目前市场的成熟度是否能够实行小费制还有待商榷。 □时报记者 屠千嵋 相关专题:2004“十一”黄金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