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和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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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10:13 外滩画报 |
林达一对夫妇作家的合用笔名,现居美国 美国大选日在逼近,民众支持却还在五五对开的界限,上下摇摆。 最近共和党在纽约召开大选年的例行大会,正式推出布什总统竞选连任。挑在九月的纽约开会,是为了借“9·11 ”事件的警示,凸现现任总统领导反恐战争的能力。可是,纽 约市历来又是自由派的大本营,共和党此举可谓“深入敌营”。 以年轻人为主的自由派们,早早通过互联网招呼,一起到会场之外示威去。所以,场内共和党为自己打气,会场外十几万人示 威。据说声势可与1968年民主党芝加哥会场外的反越战大示威相比。这是美国的寻常风景。美国大选很个人化,自顾自投票,民间不联营。所以大场合必定伴随大示威。这时,被抗议一 方百般克制,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不予置评。示威一方则千方百计变着花样“提高自己的声音”。凡上街人群,激进者比例 必高,难免越轨,如超越法定警戒线,甚至小打小砸。规则很简单,警察严阵以待,冷眼相看,对和平示威不干涉,一犯规就 当场逮捕。所以,示威几天,纽约警察逮捕了将近2000名示威者。大家的感觉是,“正常”。 可是,他们被捕以后又如何? 据美国宪法,任何人被逮捕后,都有权要求法庭的保护。法庭将要求警察陈述逮捕理由,检察官必须及时提起指控, 否则就得放人。一般没有危险的嫌犯,在提起指控后,将由法庭确定一个交保候审的金额。根据纽约市法律,这套程序必须在 逮捕后24小时内完成。 一下子捕了那么多人,纽约警方表示,来不及办这一套手续。结果,有些人关了36小时、甚至48小时。示威者一 方的律师便向法庭投诉,说警方是故意拖延。为此,9月2日中午,纽约州最高法院的法官约翰·卡塔尔多举行法庭听证,然 后宣布,纽约警方须立即加快办理手续,来不及办就得放人。他宣布,到下午6点,如果还有人没放,他就要为每个未释放者 ,对纽约警方处以一千美元罚款。 纽约市政府的律师说,警方不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完手续。法官则不愿通融,他说,重要的是这些人必须在法定的 时间内释放。晚上7点,法官卡塔尔多再次举行法庭听证,检查警方的进程,发现还有人没有释放,非常不满。他宣布对纽约 市政府处以罚款,并且说,我以后还要检查,并且可能提高罚款。他说:“我再一次宣布,法庭的命令是释放这些人。” 当天半夜11点,被捕的两千多名示威者,只剩6个人还在拘押中,他们都是警方确有证据的重罪嫌疑。 纽约警方是政府行政分支的执法者。没有司法的监督,执法就可能走样。被捕者因手续延误,晚放几个小时,看起来 是小事,在法官眼里,执法者违法,就是大事了。 (《龙应台“当官”记》续篇将在下期继续刊载) 相关专题:外滩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