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报告人 不同说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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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9:25 中国《新闻周刊》 |
王波: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存在严重问题。市法院领导班子总体上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少数班子成员经受不住改革开放 和市场经济的考验,副院长焦玫瑰、梁福权因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有的班子成员出现了严重问题,给人民法院的声誉造成了 极坏的影响和不可挽回的损失,其性质是严重的,教训是深刻的。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我们没有把领导班子的 建设,特别是班子的廉政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忽视了对班子的管理和教育,放松了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的考察,对班子成员在 工作、生活和廉政方面缺乏必要的警觉。另一 方面是对领导班子成员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 没有得到认真贯彻落实,没有能发挥应有作用。贾永祥:领导班子建设上存在严重问题。市法院副院长焦玫瑰、梁福权因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这两起事件的性质是 十分严重的,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声誉,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这两起事件暴露出我们在班子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首 先是对领导班子成员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有些措施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其次,在领导班子建设方面存在 重业务、轻教育的倾向。往往研究审判业务多,研究班子的管理、教育少,放松了对个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考察。三是 在廉政建设上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审判第一线上,加大了对办案人员的监督制约,对班子成员的廉政建设却有所忽视,对班 子成员在工作、生活和廉政方面缺乏必要的警觉。四是领导班子中两名成员出现严重问题,与我这个班长过去把更多的注意力 放在了增强班子团结、提高班子的凝聚力上,而疏于管理、疏于监督有直接关系,我对班子建设上出现的严重问题是负有责任 的。 民主是最好的监督 事实上,近两年,两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能否高票通过,已成“两会”倍受猜测的热门 话题。今年“两会”上,“两高”报告以高票和较票通过,但其过程并不“轻松”地“过关”。这一方面说明许多人对社会腐 败现象、治安状况不满意,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人民对“两高”工作有着更高的要求和期盼 从某种程度上说,今年“两高”报告的顺利通过,更多地不是由于成绩,而是由于诚意。人大代表看到“两高”在消 除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方面的决心和诚意。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报告时,媒体注意到,这位中国司法界的最高官员一上台,就首先朝着台下人民 代表、政协委员及主席台的方向,各自深深地鞠了一躬。 在他所作的长篇报告中,只有不大的篇幅总结功绩,更多地是分析目前腐败的严重形势,报告还“自揭家丑”,坦承 法院本身存在诸多缺点和问题。据肖扬介绍,去年中国一共有1200多名法官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46人因枉法裁判、违 法执行被追究刑事责任。 肖扬还特别指出,对以上种种问题,他所领导的最高人民法院负有“监督指导不力”的责任。 作为报告的一个重点内容,肖扬对2000多名人民代表公开承诺:保证实施“干部引咎辞职制度”。 尽管舆论普遍感受到了这位高法院长的坦诚,但表决之日仍然有一些人大代表没有给这份报告投赞成票。 票数的赞成率好于去年 2000年全国人大对最高法院报告的投票赞成率是74.4%,对最高检察院报告 的赞成率仅为71.2%。同期,人大代表对朱钅容基总理的报告赞成率却高达97.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韩大元说,这说明中国的腐败问题远远没有得到有力遏制,人民对司法改革的有效性仍持 怀疑态度。 被长期搁置的“新提法” 肖扬在报告前后均着力推出的改革措施 “干部引咎辞职”,事实上并不是一个新鲜的提法,在世界许多国家 ,不称职的官员承担政治责任是民主政治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 韩大元教授介绍说,虽然中国官员因为政绩不良、民意支持率不高,而主动引咎辞职的事件鲜有发生,但这并不说明 中国没有这种责任制度。 早在中国1982年宪法的第3条、第128条就明确规定:由人大产生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对人大 “负责”。官员即使没有违法犯罪,其决策如果失误,或者无方,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受法律追究,但要承担政治责任。 专家解释,在中国,它的意思就是要受到全国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质询、弹劾或通过“不信任”案直至罢免。 但是,长期以来,这种制度可以说是有令无行,被搁置不用。干部往往是要干到违法犯、捅了大乱子才会“引咎辞职 ”,那种辞职不过是检察机关已经立案、公安机关已经拘捕的同时补的一道手续而已。 专家说,此次肖扬“新瓶装旧酒”,当然有其积极意义,但这项制度能否在被冷落多年后得到确实执行,有待观察。 “形式”逼人 中国著名律师金锡盛说,现在腐败盛行,最常听到的两个字就是“监督”。但是,监督不力,往往不是因为没有监督 机制,而是因为没有认真执行。 缔造了“中国民主政治的标志性事件”的沈阳市人大代表们表示:人大监督并不到位。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调查 问卷也显示出目前人大监督有流于表面的趋势。 接受调查的对象是安徽省部分市、县党委工作人员,市、县人大代表和市、县政府人员以及“两院”部分人员。17 00份问卷发出后,得到1178份回复。 安徽省人大和“一府两院”中分别有77%和60%的人认为人大监督效果一般。这两个监督与被监督的对象,在回 答“人大行使监督权存在的首要问题”时,也给出了相近的答案,分别有81%和66%的人认为是形式主义。 韩大元教授分析,造成监督流于形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监督者缺乏民主意识。 从选举开始 韩大元认为,改善民主监督的一个基本措施就是,改善人民代表产生的方式,推行公开公平的选举制度。 在中国,基层民主选举刚刚开头,即使是城市,相当多的市民未必知道代表他们的代表叫什么,是干什么的,怎么当 上代表的。有相当多的市民表示要以选举的方式参与民主政治生活,不感兴趣。 韩大元说,人们必须改变观念,因为选举事实上关系每个人的切实利益。 只有你自己选出来的代表,才能真正代表你,之后,替你行使你的权利,包括监督权利。” 据沈阳市人大秘书长宋光普介绍,不久前人大增选一位副主任,两个候选人之一是原来市委的组织部长。他在第一轮 就被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们否决掉了,40多名常委中,他只得到5票。 “代表们认为近几年沈阳市出了那么多贪官,身为组织部长,他应付责任”。宋光普说,“我们是代表沈阳市680 万人民做出这个选择的。” 民主意志对于官员的约束力,从某种角度来说比法律制裁更经常有效。韩大元说:“沈阳的事儿只是开了一个头,随 着人民和他们选举的人民代表的民主意识加强,此类正常行使民主监督权力的事情还会发生。” 本刊记者/靳丽萍姜晓明 相关专题:中国新闻周刊第200期庆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