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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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18:22 首都之窗 |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8号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10月22日 相关专题:北京“机动车负全责”规定遭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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