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衣检查”献血不仅是首都师大女生的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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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16:53 新周报 | ||||||||
李曙明 11月13日《京华时报》报道,首都师范大学外语学院与美术学院部分大三和大四的学生停课义务献血。凡是称自 己来例假的女生都必须在校医院内脱衣检查,负责学校献血活动的保健科大夫称,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有些女生谎称来例假逃避 献血。
女生来了例假,自然可以不献血。不过,既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了献血自愿的原则,对那些没来例假的 女生,任何个人和单位也没有权力强迫她们必须献血,尤其没有权力用有辱人格的脱衣方式强迫献血。从这个意义上说,首都 师范大学有关组织者必须“挨板子”。 不应该强迫女生献血,这样浅显的道理首都师范大学未必不明白。但是,强迫献血的事还是多次发生了,仅仅在北京 就有多起:有的高校规定“不献血取消保送读研究生资格”;有的规定符合献血标准但不献血的同学,毕业时不授予毕业证; 还有的规定,不献血便取消其荣誉评选资格、奖学金、助学贷款和在校医院就医的医保等。 所有强迫学生献血的举措都是不正当、违法的,所有出台这些举措的高校都应该“挨板子”。 不过,既然强迫学生献血是不正当的,那么,强迫任何一个其他的群体献血,也很难认为是正当的。如果在献血工作 中完全贯彻自愿原则,如果公民义务献血的积极性没有提高,我担心,将来的某一天,我们会面临没血可用的尴尬。如果我的 担心不幸成为现实,它比今天的强迫首师大女生“脱衣献血”,或许更加可怕。 “脱衣献血”,不仅是首师大女生的尴尬,也不仅是高等学校的尴尬,而是全社会在义务献血方面所面临尴尬的一个 缩影,它给我们太多的警示。 首师大脱衣检查的结果显示,个别女生的确在撒谎。也就是说,她们的身体健康状况允许她们献血,她们却拒绝法律 赋予她们作为一名公民的义务,法律意识、公民意识之欠缺,由此可见一斑。其实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的亲人都可能成为潜在 的血液消费者,自己能献而不献的事实意味着,她们只想接受他人的鲜血而拒绝为他人付出。这种自私心理是当前义务献血工 作存在困境的重要根源。 不过,如果把义务献血中出现的问题归结到民众包括大学生道德水平低下上,又未免太过简单。除了自私心理,还有 很多其他因素妨碍了公民勇敢地伸出胳膊。 献血是公民的义务,除此之外什么都不是。然而,我们看到献血在一些单位、个人眼里的异化。某所强迫学生献血的 高校明确宣称,这样做是为了争取“文明单位”的称号。当自己的鲜血去换来“文明单位”,并因此成为一些人装点门面甚至 升迁资本的时候,学生反感是一种很自然的反映。 如果献血回归其公民义务的本来面目而不被赋予更多不必要的内涵,如果我们能看到更多医务人员的示范,看到更多 领导伸出胳膊的表率,我们的义务献血工作一定会少很多尴尬,类似首师大女生“脱衣献血”之类的荒唐事,或可绝迹。 相关专题:新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