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京台文化交流的联合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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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21:33 首都之窗 | ||||||||
提案号 0029 提案人 港澳台侨委 北京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与民建北京市委、致公党北京市委、台盟北京市委、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就加强京台交流交往问题多次交换意见,一致认为,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
大家认为,海峡两岸人民同根同源、同文同宗,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亲兄弟,同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者和承继者。台湾文化和祖国大陆文化同为中华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华文化始终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加强文化交流,既是为满足两岸人民不断增长的对精神文化生活的共同需求,也是为满足两岸人民更多地相互了解的渴望。不少在京台胞说,历史上很多台湾人到北京,就是奔着祖国文化来的!从康熙年间到清末,曾有500多台湾学子来京参加科举应试,30多人考上了进士;五四运动前后大批台湾学子到北京,是为了汲取新文学的营养,追求科学民主的新风;日本投降后,不少台湾青年到北京求学,也是以祖国五千年文化传统为荣,深怀憧憬之心;今天,千余名台生来京就读,还是出于仰慕北京文化、向往中华文明、寻求发展之路。文化的力量是无形的、也是无穷的,中华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 北京在开展两岸文化交流方面具有丰富的资源和独特的优势。北京文化具有品位高、种类全、影响大的特点。北京有3400年的建城史和800多年的建都史,形成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有形和无形的丰富文化遗产。北京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要发祥地。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这里进一步形成了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交相辉映的东方大都会城市文明,具有国内首屈一指的多元文化。2008年即将举办的奥运会,以实现“新北京、新奥运”为目标,以“科技奥运、绿色奥运、人文奥运”为内涵,更是催生体现时代精神的多姿多彩的北京新文化的极好契机。北京有500多个科研单位、60多所高校、230多家出版社、2500多家杂志社,有一支庞大的、具有很强实力的文化专业队伍,有20多万文化从业者,有近70处现代化的大型演出场所、近百个演出团体和7000多家文化性质的公司,这是开展对台文化交流的丰富物质和人力资源。在当前“台独”势力大力推行“去中国化”、对两岸交流制造重重障碍的形势下,尤其需要我们通过文化纽带,加强争取台湾民心的工作。加强京台文化交流乃是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迫切需要,一定要协力促进。对此,我们就加强京台文化交流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各级领导要进一步增强对台文化交流的意识,积极促进本市对台文化交流工作。加强对京台文化交流工作的领导和整体策划、规划。建议由市领导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京台文化交流工作现状和规划的调研,在摸情资源、总结已有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总体规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分解任务,分步实施,逐步形成具有北京特色的对台文化交流大格局。具体建议由市台办牵头,请市文化局、市文联、市教育局、市政协等涉台部门及曾经参与京文化交流的单位共同召开研讨会,总结经验与教训,探讨今后的涉台文化交流工作。 二、依靠全党全社会、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对台文化交流工作。在京台商、台生和每年来京旅游、交流的十多万台胞,多是想了解北京的风土人情、文物古迹和京城新貌,体验祖国悠久灿烂的传统文化。每年北京人入岛访问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也都期望深入了解台湾多姿多采的文化形态和社情民意。北京每个涉台部门、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创造条件、主动搭建文化交流平台,饱含同胞情、祖国情,帮助台胞了解祖国文化包括北京的文化,使广大台胞以及其乐于接受的多种形式,潜移默化地感受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并引为自豪。当前,需要针对以民意的新情况进行应对研究,提出多项预案,并积极探索推进京台文化交流的新方法、新途径和新机制。开展京台文化交流,应注意听取在京台胞和台商、台生的意见和建议。 三、建议成立民间社会团体“京台文化交流中心”,作为组织研究、调研、规划京台文化交流工作的常设机构,以便与台湾相应民间机构合作。该中心可挂靠在市台办或市文化局,并接受其工作指导。 四、建议以“京味文化之旅”为品牌、为基础,每年安排适当的有地方特色的对台文化交流活动,或举办“京台文化交流周”、“京台文化交流论坛”。交流项目和论坛主题可由京双方民间文化机构协商提出,由市台办和市文化局进行指导。可以在两地分别举办介绍对方的电影展览周、戏剧戏曲展、文物书画展、旅游资源展、民居民俗展,以及开展教育、科研、宗教、哲学、心理研究、体育、卫生、饮食、茶艺、服饰、摄影、婚庆、节庆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文化交流等。建议由市台办、市文化牵头,由市文联等部门出面,相关教育、文化等单位领导组成京台文化交流协调小组,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五、加大文化产业的规划和开发力度。文化交流中确有很多商机,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应积极引进台资合办文化产业,共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并可以“借船出海”、“借船进岛”。在交往中要坚持“互利”“双赢”,切忌眼光短浅,只盯着钱袋。 六、建议市财政加大对台文化交流的投入或设立专项奖励。各级政府要立足长远,指导财政部门投入必要的财力,支持开展对台文化交流。同时 ,开展对台文化交流要内容充实,并坚持节俭的原则是,求实效、不讲排场,使两岸同胞真正受益。 相关专题:首都之窗-新浪网2005两会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