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郑州晚报《独家责任》专题 > 正文

郑州医疗废物处置遇困引起重视 省长作出批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12:20 郑州晚报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讯 1月29日,郑州晚报独家责任《郑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遇困》调查报告刊发后,新浪网、人民网等予以转载,引起了省长李成玉的重视,并作出批示。郑州市政府要求郑州市环保局就报道反映的问题抓紧时间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尽快上报。2月2日,河南省卫生厅下发豫卫医【2005】7号文件,要求全省各医疗机构严格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禁止将医疗废物提供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置。

  2004年11月18日,郑州市建起了河南省第一家医疗废物处理中心,集中处理郑州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郑州市政府下发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方案》要求,到2004年12月底,郑州市区及县(市)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要达到100%。然而,在经过长时间调查后,《郑州晚报》独家责任记者却发现一个奇怪的问题,2005年1月17日~28日,记者三探郑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未见一次开火焚烧;另一个现实是,一些医院仍将医疗垃圾向外出售。“截止到1月19日,只有23家医院和处理中心签订了合同,进行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理,一天只能收上来两三吨医疗垃圾。” 1月21日,郑州市危险废物和辐射监督管理中心主任张绍军向《郑州晚报》独家责任记者介绍说,“几家省级大医院每天产生的医疗垃圾总量占到省会医疗垃圾的一半以上,但他们就是不签合同。昨天下午,我还去了河南省卫生厅,想请他们进行协调,但现在没有结果。”

  郑州晚报独家责任调查报告刊发后,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郑州市环保局局长刘炳辰要求该局相关负责人“抓紧时间提出处理意见,并协调有关方面做好这方面工作”。2月2日,河南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通知》,要求全省所有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交由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凡已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市、县,医疗机构应按要求与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协商签定委托合同,并由其对医疗机构产生的所有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各医疗机构应当在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及时分类收集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并设置国家统一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与登记。

  河南省卫生厅要求,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将医疗废物提供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置。违反规定者进行处罚。同时指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省直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所在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相关专题:郑州晚报《独家责任》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双响炮
经典四格漫画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