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农民工应改称“合同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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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13:53 CCTV《第一时间》 | ||||||||
现在火车站每天还有很多?着大包小包的人进城找工作,有的时候,还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称呼他们,有叫他们民工 的,有叫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的,还有叫外地来某城人员的,比如像外地来京人员。 而这些打工人员也认为,光是听这些称谓,就让他们觉得被城市人瞧不起。在本届两会上,就有政协委员提出,建议 把他们的称谓改为“新型合同制工人”,简称“合同工
委员们认为,要改善农民工的待遇,让他们享受和市民同等的待遇,必须要先从称呼上尊重他们,这样既符合他们的 身份,也有利于减少对他们的歧视。 同时,委员们也认为,对这些合同工的权益还应该以立法的形式来进行保障,比如不能拖欠他们的工资、子女受教育 的机会以及适当地涨工资等等,逐步地把他们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让他们真正地感觉到,城市也是他们的家。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