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于重构乡镇体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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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16:16 《小康》杂志 | ||||||||
最近,听到国家“取消农业税”的伟大举措,颇有感慨。 农村,一家一户经营土地和过去耕种土地没有区别。农业生产依然摆脱不了低水平徘徊的困境。我们必然放弃过去“以农为本”所产生的特殊体制,改换为一个新型的“市场体制”。就是说,改变农民的“农业身份”,来一场“产业革命”——恢复农业是经济组织而纳入市场经济运行的轨道。
要彻底减轻农民负担、解决基层问题,“取消农业税”是一个伟大的开始。 取消农业税以后,基层财政困境就显示出来。最近看到有媒体报道,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副县长段梅英说:“安徽的财政很难。现在税费改革了,2005年都不收农业税了。像我们这样的县,又没有工业,财政一年就几千万的收入,支出要达到两个亿,缺口怎么办?”又 有人说,农业税不是农民负担最重的负担,真正严重的是一些其它的收费和摊派。 税收不足以支付它所核准的县乡两级政府的开支,怎么办?是靠财政拨款,还是靠摊派收费。 所以,笔者认为提出治本的办法是重构乡镇体制。 农业市场化,即农村土地商业化,农产品商品化,通过农村中一些善于经营的能人对土地实施商品化经营,把一个乡村变成一个企业集团,把村民变成农业工人。如果县乡两级政府仍然按传统的而不是市场化的模式运作,一切举措都等于零。 鉴于中国农村问题是“县乡体制”下的结构,笔者建议从新的角度重构乡镇体制。 笔者的新思路是: 改革旧式县乡政府基本法则只有一个,将基层组织转型为经济实体,即凡是市场能发挥作用的应交给市场,并能公平自由的联合或转让等。 一般说,中国的政府体制分为四级:中央政府、省政府、地区和县政府。基本上与清朝设省、府、州、县四级相似。从秦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以来,几乎都以县为基层行政单位,故中央任命官吏到县为止。虽然,历朝历代县以下有乡、里等基层组织,但都不是“吃皇粮”的朝廷正式命官。民国时期,农村设乡公所,有民选的乡长一人,副乡长两人,都是从财多势众的大户中选任。办事员若干则是聘任的。村长是乡公所的办事员,替农民办事,由农民供养。在工业社会里,财富的直接制造者是工人和企业。就农村而言,乡镇政府属县派出机关,乡村原来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若将乡镇包括七站八所“吃皇粮”的行政单位改制为经济实体,大队生产队改组为“生产合作社的股份制”经济实体企业,农户家庭是一个生产车间,不是很好嘛。 农业纯为生产事业,当以增加生产力为要着。我国农民至今仍顽固地沿用祖先发明的牛耕地驴打场的拙笨办法,他们没有驾驭先进机器的技术能力和组织管理技术。这个需要很长时间的培训,政府的资本扶持,科学技术培训和促进合作组织建立。假设视乡村为经济组织,而坚持市场化操作,生产技术进步,机械化联合耕作,中国农业会停顿在铁器时代的农耕阶段吗? 农业引发工业是我们的翻身之路。种什么卖什么是传统农业,深加工是现代农业。举凡“百强村”的致富,其主要财富都不是来自农业,而是农业工业公司创造的。 张弛/文 相关专题:《求是》-《小康》杂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