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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药厂董事长私下制毒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22:02 法治在线

  法治在线7月13日播出节目《药厂董事长私下制毒品》,以下为节目内容。

  一起特大制贩新型毒品案件

  (毒品)量作为我们来讲是天文数字,非常大的。

  药厂董事长为何要私下制毒

  我认为(我)不是扮演主要角色,定这个很轻,所以我觉得可以冒这个险。

  第一现场《幕后交易》

  曾有一部名叫《黑冰》的电视剧给观众留下过深刻的记忆,影片的主人公原先是一家医药厂董事长,但在金钱的诱惑下却走上了制造毒品的犯罪道路,而最终等待他的也是法律的严惩。虽然影视剧有艺术加工和虚构的成分,但是谁又能想到,在现实生活中就上演着这样惊人相似的一幕。

  影片《黑冰》中由王志文饰演的药厂董事长郭小鹏具有双重身份,表面他是一个拥有高学历、高智商的成功人士,但在制药厂董事长光环的背后却隐藏着他不为人知的一面——一个从事制贩毒品的大毒枭。无独有偶,合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的民警也接到了举报某药厂董事长在制毒的电话,这会不会是一部电视剧的真实版呢?

  一个上午,两个匿名电话举报的。很简短,就是一句话,恢宏药业公司在生产摇头丸。

  举报人只留下了非常简短的信息,究竟是有人故意制造谎言还是真有其事呢?警方决定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详细核实。调查中警方发现,恢弘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确实存在,它就设在合肥市的工业园区内,是一家以从事医药研究为主的民营企业。药业公司主要经营的业务是生产制药原料,供应海外市场。就在警方打算对恢弘药业公司做进一步了解时,董事长董辉的态度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警察:在前期调查的时候,感觉董非常非常在乎我们,我们正常的一些例行检查,一些安全、消防这些,我们以这些检查的时候,他(董辉)刻意地躲避我们。从举动上感觉确实有问题。

  董辉,恢弘制药厂董事长,医药工程师,大学文化。曾是某制药厂工作人员,1996年他辞职后自己创办了这家民营企业,从事新药研究,每年制药厂有上百万元的盈利。然而董辉的言行和举报电话还是让警方联想到是否真的另有隐情。警方派人到药厂深入调查了解,却没有发现任何有关药厂在制毒的线索。

  “他的制药厂正常地生产他的一些产品。”

  民警了解到的情况和举报内容完全不符。董辉从1998年开始研制抗肿瘤药物,已经准备和某药业集团签订上千万元的合作开发意向,一旦投入生产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难道真的是有人在恶意诋毁恢弘药业?就在警方怀疑举报电话真实性的时候,有人想到董辉在制药厂外还设有一处研究所,它和制药厂只相距一公里路程。

  “就是一个四层楼,里面有很多家都是搞药物、生物研究的,都在这里面,他在这里面长期租用了几间房子。”

  在这幢聚集了很多家药业研究机构的大楼里,董辉租用了一楼靠里面的一排房间,警方决定对研究所进行调查了解。

  警察:他(研究所)生产的情况也是比较反常的,经常在夜间搞一些别人不知道的。整个生产非常诡秘,其他厂里的人也不知道,只有个别两个人可以进去。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警方发现在这幢从事医药研究的大楼里,多数机构都是白天工作,而唯独董辉的研究所有些例外,不但常常在夜间搞研究,而且房间整日窗帘紧闭。

  警察:研究也可以研究,但是就像他这么一个机构在那个地方,显得很突出,很可疑。

  警方发现董辉和研究所的主要负责人吴显明,二人关系密切。此外住在蚌埠的张某也经常到合肥来找董辉,而且每次都会给董辉带来一些化工原料。那么张某给董辉定期提供的这些原料究竟是什么呢?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警方发现了这些化工原料其中的秘密。

  “作为一个原料本身看并不属于国家管制的化学品或者是毒品,但是他把这些原料综合在一块,用一些化工的手段产生了化学反应,生成的结晶物体就是氯胺酮,这类药没有经过国家允许生产,就是毒品了。”

  难道这只是巧合吗?氯胺酮俗称k粉,属于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警方发现,董某在没有获得任何生产审批的情况下,私自研制生产K粉。但是目前还没有生产出来,仅仅是在研制阶段。警方进一步侦查发现,董辉从事毒品研制生产和蚌埠的张某有关,就在警方决定将这个制毒团伙端掉时新的情况又出现了。蚌埠的张某因涉及其他案件被检察机关拘捕,随之董辉也中断了制毒研究。

  “他们生产中断了,但是以后有机会,他们肯定还会再动。所以这样,我们当时专案组准备放长线,钓大鱼。”

  警方相信一旦时机成熟,董辉很有可能重新开始毒品的研制,因此并没有放松对董辉的监控。

  “今年春节左右我们在侦查中发现,蚌埠一个叫刘军的人频繁和董联系,让董给他制作毒品。

  此时沉寂了7个月之久的董辉,对警方的监控丝毫没有觉察,于是再次启动了制毒计划。董辉研究所的原负责人吴显明已经辞职回家,为了掩人耳目,董辉将原先设在研究所内的制毒地点搬到了芜湖市郊区吴显明的家里,让吴显明负责毒品的研制生产。

  在这个侦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刘军不断地对毒品的质量提出新的要求,这样董和吴不断地按照刘军的要求改进毒品的质量。这个过程也是比较漫长的。

  侦查监控录像

  警方发现董辉和刘军之间联系隐蔽,他们常常约在一家茶馆见面。经过近三个月密切监控,警方获得了一条重要信息。

  “就这样一直到4月4号,我们获取信息,他们要实施大宗交易。”

  从获得这一信息开始,一张无形的大网已然撒开,只等董辉等人进行交易时人赃并获。警方发现,在约定交易的当天,吴显明先将毒品从芜湖运到合肥交给董辉。一路上狡猾的董辉让吴显明不断变换交易地点,这样几经周折,董辉终于将毒品换到自己的车上并直接将车驶向蚌埠

  “最后我们决定到蚌埠高速路口等着董,在那个高速路口的地方,我们发现了他。”

  警方获得准确消息,董辉和刘军会在蚌埠高速路出口进行交易,然而当他们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董辉又开始和刘军电话联系改变交货地点,这一点警方也早有准备。守候在蚌埠市内的另一组缉毒民警迅速对董辉和刘军的车辆实施拦截。

  现场拦截

  “我们的车跟着董,刘军的车从那边过来,刘军实际上已经发现我们了。所以刘军就把车停靠在路边了,所以当时我们现场指挥员也很果断,就下了动手的命令。”j警察回忆道。

  就在一组缉毒民警将刘军的车辆控制住的同时,另一组民警也将董辉的车辆截住。在董辉汽车的后备箱里警方发现了一个大旅行箱,旅行箱里装了满满一箱白色粉末,经过鉴定这些白色粉末正是k粉氯胺酮,总共是22.5公斤。

  (毒品)量作为我们来讲是天文数字,非常大的。

  在刘军的副驾驶座脚垫下,细心的民警发现了装在塑料袋里的30万元现金,这正是用于购买毒品的部分赃款。在大量事实面前,身为药厂董事长的董辉最终承认了自己制贩毒品的全过程。董辉最初萌生制毒念头和蚌埠的张、刘二人有关,他们两人让董辉帮助研制毒品,董辉很清楚私自生产氯胺酮属非法行为,但是在朋友的一再劝说下,他决定帮这个忙。在实施阶段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他自己并不直接参与生产,而是将风险转嫁给吴显明,让他进行研制生产,以每公斤1.5万元的价格从吴显明手中收购,再以每公斤2.5万元的价格卖给刘军。从中赚一万元,22.5公斤K粉也只能获利二十多万元,而这些毒品的市场价格却能够达到上千万元。

  犯罪嫌疑人:二十多万块钱对于我来讲不是一个天文数字,所以就是因为朋友关系,所以就放弃法律这个原则。

  然而,最终导致董辉走上制贩毒品道路的却是他始终存有的侥幸心理。

  犯罪嫌疑人:我当时认为属于非法药品,我自己没有生产,我认为不是扮演主要角色,定这个很轻,所以我觉得可以冒这个险,如果我要是知道他就是毒品就是K粉,而且定罪很重,你说几十万,几百万我也不沾。

  在董辉和刘军被带回进一步讯问的同时,另一组缉毒民警也将返回芜湖的吴显明抓获。在芜湖吴显明的家里警方发现了大量用于制毒的生产原料和工具。

  法治聚焦《遏制新兴毒品犯罪》

  演播室:从刚才的片中我们看到合肥警方破获的这起案件,是合肥市破获的首起制造新型毒品案件,而且毒品数量也非常惊人。但是案件更加令人关注的是制造毒品的人竟然是一个药厂的董事长。那么对于这样一些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走向犯罪的问题我们又该如何看待,今天我们演播室就请到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新型毒品犯罪的李文君教授来和我们共同关注这一话题。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个小片。

  董辉在研制毒品的过程中始终抱着侥幸心理。

  犯罪嫌疑人:我知道氯胺酮的原料没有受国家管制,它跟冰毒、海洛因不一样,他们这些原料都受管制,而且还有一点,也不是我生产,我认为我责任不大。

  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董辉将后来的研制和生产毒品全部交由吴显明来做。为了开脱自己的罪责,他甚至对于氯胺酮到底算不算毒品提出了质疑,这也是董辉存在侥幸心理的另一种表现。

  犯罪嫌疑人:

  我始终把它看成一个非法药品、麻醉品,应该说我最缺的课是法律知识,不是药学专业知识,从药学专业上讲,我没做错什么,但从法律角度讲我错了。我违法了,我犯罪了,这是事实。

  李教授,您看董辉为了逃避法律,他始终强调氯胺酮是麻醉药品,当然氯胺酮本身作为麻醉药品来说它是药品,但是当它同时又被列为新型毒品,我们应该怎么看待这一现象呢?

  李教授:新型毒品不同于传统毒品的区别,国家在这方面有哪些新的规定。

  在这里我们可能还要再明确一个问题,就是董辉自己讲的,他认为自己进行非法药品的研制本身没有错,只是法律上不允许,其实这也是他的一种不正确的理解。

  李教授 :这种理解的根本错误在哪里,怎样看待正常的科学研究。

  主持人:在这个案件当中,董辉看似虽然没有直接制毒,只是贩卖毒品进行交易,那么在定罪量刑上又于什么规定?他们三人有什么区别?

  李教授

  主持人:在警方打击毒品犯罪的过程中发现,新型毒品犯罪呈逐渐增长的趋势,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一个小片。

  警方发现吴显明用于生产毒品的环境及设备非常简陋。

  “我们到他家去了以后,就是那么一家小房,烘箱、压缩机这么一些设备,其他的就是一些瓶瓶罐罐。”

  k粉在一些吸食毒品的人中间价昂贵,3、4克K粉就可以买到500元左右,巨额利润的诱惑促使一些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前不久重庆警方就抓获了两名在校大学生受人雇佣研制K粉的事情。

  主持人:现在氯胺酮的生产原料并没有受到限制,这样作为公安部门又该如何遏制和加强对于新型毒品的打击呢?

  李教授:加大对毒品认识的宣传教育、加大打击力度。

  主持人:好的,感谢李教授来到我们的演播室。打击新型毒品犯罪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除了要靠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外,还要提高广大人民群观众对于新型毒品的认识,对制贩毒品现象积极举报,从而遏制新型毒品犯罪。

  互动地带《变味的论文》

  主持人:每年到高校毕业生进行论文答辩的时候,网上买卖论文的行为就显得异常活跃。有为了找工作没有时间写论文,或者是根本不愿意写毕业论文的学生,就到网上花钱请别人为自己写毕业答辩论文。这种需求,催生了许多以买卖论文为主业的论文网站。有不少观众来电询问,这种网上买卖论文的行为,应该怎样处理?

  如果您打开电脑,在互联网上搜索“买论文”或者是“论文网”的字样,您就会看到若干个论文网站。这些网站,大多都提供“代写论文”的业务,只要你交付一定的费用,专科、本科、甚至是研究生的毕业答辩论文,都可以找人为你操刀代写。一个论文网站的工作人员是这么答复顾客的:

  你好,是才智网吗?

  对。

  我想找人写篇论文。

  这个没有问题,本科的毕业论文吗?

  对,毕业论文。一万字怎么收费?

  网站:我们论文价格基本上是350元一千字,这个论文我们保证是原创的东西,不会有抄写,而且保证你们会过。

  就是你保证我一次答辩通过,是吧?我怎么交费呢?

  网站:银行汇款,如果您在北京的话,当面交也可以。

  不少的论文网站还可以为你发表论文,提供代写、发表一条龙服务。一个网站工作人员透露说,前些天,他们网站生意好的时候,一天可以接到四、五十个要求代写论文的“生意”。现在在网上我们还能看到一些学生模样的人,发出想买论文的帖子。对于到网上去买论文的这种行为,许多高校学生认为这种行为不合法,污染了学术纯洁,但是对这种行为在法律、法规上怎么认定,许多人并不太清楚。

  法学博士 程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论文应该是作者自己亲自写出来的。只有具备了相应的能力,才能够授予学位。属于是通过网上买卖(论文),明显不能反映他自己相应的能力,所以我们应该把它认为成是一种舞弊的行为,作弊的行为。

  那么买卖毕业论文这种行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法学博士 程军:《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学校答辩委员会在发现了论文写作中间、答辩过程中间的作伪或者是舞弊的行为,可以通过讨论商议以后撤销(学生的)这个学位……或者是给予其他相关纪律处分的。

  对于论文网站以赢利为目的,进行论文买卖这种行为,高校学生普遍持否定态度。

  高校学生:论文网站应该有关部门进行的关停或者整治。

  高校学生:我觉得盈利可能是应当的,但是盈利不应该采取非法的手段。

  专家认为,论文网站买卖论文的行为,不仅是不道德、应该受到谴责的行为,还是一种违法行为。

  法学博士 程军: 根据目前我们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站联系论文写手,进行论文买卖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违反公序良俗的,毫无疑问。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由于它帮助学生进行舞弊,违反了国家关于学位管理的相关条例,从这个角度出发,工商管理部门是可以进行干预和惩罚的。

  专家介绍说,对于这种网上买卖论文的行为,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进行清晰地约束和制裁,因此,对于这种新型违法行为,应当在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进行专门的规定。

  电话采访:杨立新 将来修改刑法的时候,是不是可以规定像这种倒卖学位论文的行为,应该规定为一种犯罪。给予刑法的制裁,这样可能制裁的力度就更大,也能够制止目前比较多的、甚至可以说比较普遍的这样一种违法行为。 解说:那么目前应当怎样制止这种违法行为呢?

  电话采访:杨立新 首先应该再加强工商管理,那就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尽到自己的职责,稍微检查一下网站,你就能发现这样的问题,或者是有人在举报这样的问题,已经违反了工商管理规定,当然可以稽查它,对它进行制裁。

  另外,专家介绍说,学校和老师也应当对学生的论文写作和答辩,进行严格管理、严格要求。

  电话采访:杨立新 导师一定要尽到职责。另外我们在指导的过程当中,程序要求也很严格,比如说选题老师要同意,写出的论文提纲老师要同意。每次指导的什么内容必须要记载下来。最后还有一个定稿,定稿以后,老师才可以推荐参加学位论文的答辩。假如坚持这样的原则,老师认真负责的话,你想想,他去买一个论文,老师能会不发现吗?老师肯定会发现的。

  程军 :在答辩委员会(审查)答辩过程中间,是能发现论文的答辩人请别人写论文,答辩过程中间会有很多不合拍的地方,有的时候会答非所问……答辩委员会做得相当仔细,是有可能发现请人纂写论文的问题。

  电话采访:杨立新 发现这样的问题,不准他今后再申请学术论文答辩,这是严重的违规行为。

  主持人:专家还介绍说,论文,不仅代表了知识和能力水平,更能体现撰写人的诚信和道德。对于一个毕业生来说,找一个好工作固然重要,但是,保持自己在学术诚信和在做人的道德,应该比找一个好工作重要和长久得多。

  相关专题:法治在线节目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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