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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银行开通“私房钱账户”是否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1:20 法制日报

  作者:许晓梅 张帆 温小春

  观点一:存私房钱是对夫妻隐瞒财产的一种鼓励,会让家庭关系变得更微妙

  观点二:“私房钱账户”在法律上是不存在障碍的,银行开设此账户没有太多的实际意 义,只是换了个名目而已,就是在功能上加强了保密性

  观点三:“私房钱账户”有违婚姻法。婚姻法规定,夫妻是特殊身份,享有一定的特权,任何一方都享有知情权(包括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银行有义务告知另一方

  继上海浦发银行在国内银行业中首次开通“四方钱”(谐音为私房钱)账户之后,本月初广州、深圳等沿海城市均开通此银行储蓄业务,近日“私房钱账户”又登陆武汉。就在此业务开通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社会上引起了不小震动,网络上讨论激烈,老百姓也议论纷纷。

  作为一个新生的事物,“私房钱账户”是该设还是不该设?

  7月27日、28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调查。

  “私房钱账户”只有持卡人才能查看

  7月27日,记者电话采访上海浦发银行总行,据该行介绍,“私房钱账户”是一种个人隐私存款账户,此业务的开展旨在提高部分客户的存款安全度。除了司法机关有特别调查要求的情况以外,只有持卡人才有权查看和动用该账户的资金,即使是存款人的家庭成员拿着存款人的卡、身份证并知道密码,也无法查询和支取账户上的资金。驻武汉的该行工作人员介绍,“私房钱账户”不是银行卡,也不是存折,而是一张芯片卡,在ATM、POS、短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和一般的银行网点柜台都不能查询。即使是持卡人也只有通过网上银行或者本人到银行营业部,出示身份证件,输入正确的密码,才能在授权银行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查询和办理存取业务。

  该业务在登陆武汉一周后已有10多人办理,其中一部分是浦发银行的内部员工。

  “私房钱账户”有支持财产转移嫌疑

  对这一新生事物,受访人员看法不一,大多数男士认为可开设,理由是男人要有财务自由权,少数男士则认为:好男人不需要私房钱。女士则大部分反对,她们认为:私房钱现象,表面上看是个经济问题,其实是个信任危机问题,是夫妻相互间的不理解、不尊重、不信任。而少部分赞同者则认为:存私房钱额度要小,但用途不能“见不得阳光”。

  也有一部分人却认为,存私房钱是对夫妻隐瞒财产的一种鼓励,会让家庭关系变得更微妙。

  一位自由职业男士说:我会去开设“私房钱账户”,男人的应酬多,要有财务自由支配权。而另一位在读男大学生却认为:我家里的钱都由妈妈管,爸爸几乎不过问;妈妈也给了爸爸花钱的充分自由,从不干预,父母双方信任就没必要去存私房钱。

  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公务员说,我不会存私房钱,我也不会同意老公存。他如果有了私房钱,一是证明他不信任我,二是证明他在外面有了情人。

  一位职业女性却赞同老公存私房钱,她说,允许老公有私房钱,但不能超过一定的数额。男人不能太寒酸了,不过,私房钱虽然是“隐蔽”的,但私房钱的用途不能“见不得阳光”,不能将私房钱用于赌博等不当消费和开支。

  在采访中,有很多的白领阶层却说,现在的白领家庭,双方攒的都是私房钱,开支实行AA制,各用各的钱,公共花销双方协商出资,比较公平合理,也就不会因一方擅自攒私房钱而引发家庭矛盾。

  而一位业内人士则预测:私房钱公开存储现象的出现,会带来不少风波,它不仅仅影响到家庭,或许还会让一些有职权的人将此作为敛财的工具。

  “私房钱账户”有违婚姻法

  “私房钱账户”的推行是否存在法理障碍?上海浦发银行有关人士认为,这项业务符合国家“存储自由,为储户保密”的规定,“存款保密”也受到法律保护。而且,这种存款实行实名制。湖北千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涛律师也认为,“私房钱账户”在法律上是不存在障碍的。银行开设此账户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只是换了个名目而已,就是在功能上加强了保密性。但湖北天元兄弟律师事务所顾俊律师则认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的各种收入,都属于共有财产(双方事先有特别约定的除外),“任何一方隐匿财产,都是违法行为。”

  对此,记者咨询了浦发银行武汉分行个人银行部的工作人员。对于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私房钱能否算共有财产?工作人员没有明确说明,只是说目前刚开通还没有纠纷出现,不好说。当问及如果离婚过程中或离婚后发现了这笔钱后该如何处理时,工作人员也显得爱莫能助,说他们也没有办法,只能根据法院判决进行处理。如果开立“私房钱账户”者死亡,而在没有任何人知道的情况下,这笔钱将如何处理?工作人员却无从回答。

  存在如此多的问题,为何还要开展此项业务?负责该业务项目开发的部门工作人员却只能告诉记者是为了满足一部分人的要求,而且在开通前也展开过讨论,媒体也有所报道,最后通过了上层的认可才实施。

  在采访中,有关人士也认为,存私房钱实行的是实名制,即便是婚前开设,婚后存入,银行也有记载,婚后存入的部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婚姻法学专家孟令志教授则认为,“私房钱账户”实际上就是银行拉拢客户的一种方式,银行为储户保密这是行规,但它违背了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是特殊身份,享有一定的特权,任何一方都享有知情权(包括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殊约定,银行有义务告知夫妻一方。西方国家家庭实施的是分别财产制,但在形式上是公平的,实质上也是不公平的。我国大多数夫妻都是共同财产制,这是由夫妻双方收入的差距所决定。“私房钱账户”实行的保密制度实质是对强者有利,对弱者很不利,支持了夫妻双方中强的一方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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