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交通文明需要我们共同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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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1:39 新京报 | |||||||||
作者:刘勇 前几天去机场接一个国外的朋友。出了机场,当我们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斑马线时,一辆出租车飞驰而过,那个朋友当时吓得面色苍白,他指了指路上的斑马线,疑惑地问我:它是不是应该重新粉刷了?
其实,路上的斑马线还是比较清晰的。这个朋友来自德国,而德国可为世人遵守交规之楷模,那位朋友有这样的反应也就不足为怪了。这样的例子随处可见,前几天还看到过一则小新闻:说是在一个早晨,天阴得很厉害。十字路口挤满了等待过马路的人,雨来得很突然,几乎所有的人都不顾红灯,一窝蜂地横穿马路,只有一个人站在原地等待着红灯。那个老人来自英国。这些小事反映出,我国的公众交通文明水平与一些国家相比还有很大一段距离。 我国交通法规明确规定:“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有交通信号放行行人通过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注意避让来往行人。”但是现实生活中,有交通信号的路口还算安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根本就是一片混乱的景象,车水马龙,互不相让。 在德国,交通管理部门经常组织学龄前儿童举行交通知识大奖赛,德国的街道上,最引人注目的是大街小巷的红绿灯,大的十字路口的红绿灯都是自动装置,中小路口有指示先行或后行的交通牌。在学校、幼儿园或孩子集中的地区,路牌上会印有小孩的图案,提醒司机注意。 在日本,无论是大小城镇,还是乡村僻野,公路路口都安装着交通信号灯。在繁华的街区,当路口的红灯亮时,即便马路上没有车辆行驶,路边的行人也没有闯红灯过马路的。 瑞典的交通规则是以人为先,行人第一。马路上的信号灯在离地面两米处,与行人的目光高度持平,且周围不准立广告牌或栽树,以避免遮盖信号灯。 我认为我们国内交通不文明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司机缺乏“车德”,行人缺乏交通安全知识,交通部门在规则上存在漏洞需要去完善。所有的这些,都需要我们一起来关注,一起努力。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