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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聚民间之心力助对日之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2:46 新京报

  打官司,要花钱,古今概莫能外。走出国门,以一国政府为被告,为千万战争受害者讨公道,屡败屡战,据理力争,更需要庞大资金支持。对日索赔诉讼,就是这样一项耗资甚巨的事情。

  8月22日上午,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为“民间对日索赔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注入其成立后第一笔资金———人民币30万元。这其中,有6万元将直接支付给中国律师,作为赴日
索赔的诉讼费用,这将是我国律师第一次凭借民间捐助费用赴日参讼。

  十几年来,在中国,在日本,凭着对正义与良知的追求,上千名法律工作者参与了对日索赔的诉讼工作,无偿投入,倾注了无限财力心力。可打官司拼的是事实与证据,光有热情还远远不够,认真算起账:机票需要钱、翻译需要钱、诉讼费用需要钱、搜集证据需要钱,就连复印相关资料,都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反观作为原告的战争受害者,多数是囊中羞涩的老人。而让律师个人贴补费用,既不合理,也不现实。因此,为了填补此项资金缺口,为了积聚力量,还原史实,有必要借助民间力量,以基金形式筹集钱款,确为解决问题的务实之举。

  7月29日,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曾率先在国内设立了“民间对日索赔法律援助专项基金”,为对日诉讼募集资金。8月19日,中国人权基金会也设立了“历史·人权·和平”专项基金,主要资助国内对日本侵华史实之调查。至此,由民间资助,对日本战争罪行进行调查、诉讼的资金渠道,都已向公众敞开。

  目前,已成立的两家民间基金,主要以中国国内的企业、组织、个人为资金募集对象。不过,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将其旗下基金命名为“历史·人权·和平”,其中不乏深意。5年前,为了表示对既往战争罪行的反省,以及勇于承担赔偿责任的积极态度,德国政府、企业共同出资100亿马克,设立了“记忆·责任·未来”基金,用于落实欧洲地区战争受害人的赔偿要求。而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成立“历史·人权·和平”专项基金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日本政企各界以德国为榜样,给中国受害者以充分赔偿。

  正像许多日本律师也参与了索赔诉讼,一些有良知的日本企业、个人,同样会为专项基金不吝捐赠。但德国设置赔偿基金,是在明确承认战争罪行之后,先由政府立法支持受害者们的求偿要求,再由官方到企业,顺次再至民间,分层次对受害方进行赔偿。再看日本政府,政府首脑过去多年一直参拜战犯,法院也不断抛出谬论,阻挠原告的赔偿要求。在此情况下,对日方投资设立赔偿基金的前景,尚不能抱过分乐观态度。而且,若对方将设立基金作为回避法律责任的途径,我们更是万万不能接受。

  早在1995年7月,日本政府就曾在国内设立过一家名为“亚洲妇女和平基金会”的机构,企图以民间筹款形式,一举解决“

慰安妇”赔偿问题,避免受害人诉诸法律。该基金投入运行后,亚洲各地的“慰安妇”团体识破其用意,拒绝领受其发放的“人道慰问金”。受害者们一致认为,打官司,求的是公道,不是民间募集来的怜悯慰问金。

  的确,走出国界,去异国他乡打官司,并不仅仅为那数量微薄的赔偿金,而是体现公道,还原史实,再现罪行,促其反剩60年前,四万万同胞,人无分老幼,地无分南北,拼却热血与生命,争的是自由与尊严。60年后,再次汇聚民间心力,一样是为了赢得尊严与还原真相。在这件事上,即使不通日文,不懂法律,任何公民都能以捐款形式,为推动对日索赔诉讼进程,贡献自己的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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