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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宁丢官不撤股是靠着法不责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4:10 中国青年报

  作者:岳建国

  “宁可丢官也不退股”说白了就是“宁可丢官也要腐败”。这不但是腐败分子对现有反腐机制发出的“奉陪到底”的公然挑战,也表明他们对法律的蔑视和对正义的践踏仍在不断升级。那么,是什么底气让他们这样镇定自若和穷凶极恶?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是腐败分子已经将“法不责众”看作是自己的护身符和防弹衣。他们从以往的经验中得知,当某种腐败行为达到“众”的程度时,“法”就难“责”了,比如公款吃喝,比如将妻子、儿女调入自己掌管的部门,比如超标用车、公费旅游等等,这虽是明白无误的违规违法行为,只因已成为普遍现象,违规违法也就不再是问题。在煤矿入股的官员们可能会这样想:“又不是咱一个人入,比咱入得多的人都没退,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咱急个啥?”

  其次是他们认为腐败是最好的赚钱方式。在一些法制国家,过分爱钱的人不会去参加官员竞选,当官者的主要动机是享受荣誉。我们这里却不是这样。对煤矿有监管责任或权力的官员们如果接受了干股,不投入一分本钱就可月月参与分红,钱就来得“比抢银行都来得快”,其惟一代价就是动手签个字甚至该管时不去管,就这么简单。既然再精明的生意人都有赔本之时,放弃这“不承担任何风险”的生意岂不太傻?暴利让人疯狂,“宁可丢官也要腐败”就不足为怪了!

  再次是已经被腐败污染了的社会空气,使他们已经感觉不到腐败是丢人现眼的事。在当前官场中某些人的语汇里,某个官员会钻营、常沾光、能受贿、富得快,不但不是耻辱,而且还是明智、本领甚至荣耀。对于真正的清官,不但官场内不屑一顾,而且往往也遭到公众的不屑一顾。我的一个叔叔从物价局退休后其儿子仍是个临时工,于是召来农民邻居们不少风凉话。还有一种现象,某些官员因经济问题被开除公职后,很快就买了

别墅,开着新的高级轿车满大街跑,比他当官时更风光更潇洒。为啥?当官时怕露富,现在名正言顺了!

  要想铲除某些官员“宁可丢官也要腐败”这种卑鄙思维,最关键的是赶快想办法解决“法不责众”这个问题。即不要让法(执法者)自己“责”(追究、惩罚)自己;不要让腐败者成“众”了才去“责”;已经成“众”后不要因“责”的难度加大就轻“责”、不“责”或拖到以后适当时机再“责”。要知道,这样做的结果只能削减法律的威慑力,只能使腐败者越来越“众”,“责”的成本越来越大。只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暴利诱人犯罪和“腐败光荣”就会迎刃而解。因为它们都是从上一个问题派生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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