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先穷后富的医保原则应对贫富清晰界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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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10:58 新京报 | |||||||||
对于《中国青年报》冰点特稿刊登的尿毒症患者家庭从小康跌入赤贫的报道,《新京报》发表社论《因病致贫医保制度当反思》。文章指出按当前国情,医保制度应该首先致力于帮助解决穷人的看病问题。 但问题是,尽管这样的呼声已经不绝于耳,并已经上升至社会共识,可实质上并没有改变些什么。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恐怕在于这一方案的可行性不足,即并不容易清晰
譬如,如果我们简单地说,“先农村、后城市”,那么把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排到农村地区的富裕人口之后是否不尽合理?而大量流入城市中的外来务工者,又属于农村人口、还是城市人口?又或者,如果我们按照人均收入来衡量,即月收入低于多少者可优先享受医保,那么这道线应当如何划分,需不需要考虑地区性差异,是否会进一步催生瞒报、腐败等现象? 所以在我看来,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大力推进中国社会分层的研究和划定,而只有当我们理清了这些,才有了谁先谁后的可执行的标准。在许多国家,这一领域的研究已经相当发达、深入。而反观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仍是我们描述中国社会结构时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词语。但事实上,中国已经远不是二元这么简单,是可能三元(按照有的学者的看法,第三元是农民工群体,即占有有限城市资源的、业已脱离农村的群体),或者是四元、五元(即在城市、农村中进一步划分)。一旦发布政策提出一个笼统的措施,很可能陷入这一个掺杂、纠葛的体系中,我们也很难说我们的“先后原则”能实现公平,所谓人人幸福安康也没有可以真正检验的标准。 清晰地定义贫穷和富裕,我以为是先穷后富的医改原则成立的前提,也是包括教育、税收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得以有效解决的基础。 □苏婧(北京学生)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