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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官”为何敢对抗中央 消极抗拒国务院命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09:43 国际先驱导报

  为什么一些“煤官”敢对国务院的命令置若罔闻用消极抗拒的方式,公然挑战中央国家机关的权威?

  9月22日是国务院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企负责人从煤矿撤资的最后期限,可是效果并未如预期的那样彻底。

  至9月25日晚,已有27个省级单位向国家安监总局汇报有关清理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共497人登记从煤矿撤出投资。相对于媒体报道的官煤勾结的情况,似乎仍是九牛一毛。并且很多省份据说已经提出把申报期“推迟”到月底或10月中旬,例如河南省已将撤资的最后期限,宽限至10月10日,河北省的最后期限也延长到9月30日,等于自己又另设了“大限”。如果确能兑现也就罢了,但令人担心的是,另设的这些“大限”最后会不了了之。

  按照一般的逻辑,做官的最怕的就是被罢官,在罢官的危险面前,应该是战战兢兢,雷厉风行。为什么敢对国务院的命令置若罔闻,用消极抗拒的方式,公然挑战中央国家机关的权威,其中的关窍何在?可能有以下三个理由:

  第一,中央查不着。

    “干股”几乎全是潜规则之下心照不宣的,不在工商局登记,不在台面之上。它是指煤矿主们向政府部门人员“白送”的股份。在实际操作中,或是政府工作人员以他人名义分得干股,或干脆就是另外的文字、口头股份协议,这些股份并没有体现在企业登记的股权结构中。煤矿主因为担心自己日后的利益受打击,又不愿意指证和揭发,没有白纸黑字,那么与他们勾结的官员中央不能有罪推定,那就查不着。

  第二,地方不愿查。

  原因恐怕一方面和“干股”很难查有关,另一方面和地方很多官员与煤矿利益纠葛太深有关。要进行撤资登记的官员,绝大部分是参与监管煤矿的“煤官”,如果一个地方官员的权力对煤矿没有利害关系,煤矿主就不会送他“干股”,那就无须撤资登记。既然参与监管煤矿的官员有“干股”,那么叫地方一些官员自己查自己如何可能?正如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奕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如果那些手中掌管着审批大权的各个行业的政府官员纷纷‘湿了脚’,与矿主结成‘统一战线’,安全监管也不可能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宁不当官绝不撤股”。

  在市场经济以后,许多官员的观念有所改变,不再认为当官是唯一的选择,很多官员弃官下海,还有个别地方官员当官就为了捞钱。所以难免出现地方官员把钱看得比官重要的情况。据报道,内蒙古无一官员到期限撤资,有关人员就宣称“宁不当官绝不撤股”。

  国务院命令只说了撤资和登记,并没有说主动撤资登记的要受到处罚,只有逾期不办的才会受到严厉处罚,但是有关官员暗中恐惧,他们认为如果登记了,就等于把自己送上一个前途未卜的境地。“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所揭示的“囚徒博弈”使他们认定:一、登记之后麻烦不断;二、不登记不撤资,阴沟里不会翻船。

  黄奕说,“官煤勾结”并非靠一个“最后通牒”就可以根除。既然一些地方官员是欺中央“信息不对称”,那么,如果想让国务院命令有效贯彻,就应该从获得信息入手,例如大规模发动群众举报,动用审计和税务机关,查出“干股”分红的线索等等。

清理官煤勾结 逾期不撤资一律就地免职

  昨天,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坚决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

  此次清理纠正的范围是: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人员。凡本人或以他人名义已经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上述人员,要在2005年9月22日之前撤出投资,并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报告并登记。各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要于9月25日前将本单位清理纠正情况报当地清理纠正工作小组。

  在鼓励煤矿职工和人民群众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同时,通知特别强调,对逾期没有如实登记撤出投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办矿的人员,一经查出,一律就地免职,然后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9月22日是投资入股煤矿的官员撤资的最后期限。就现状而言,“9·22大限”似乎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中国青年报》报道了“内蒙古没有一名公职人员主动撤资”的消息后,当地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他们的整改期限延至10月。延期的不止内蒙古,许多省市的整改工作都另出时间表:河北的清理工作将于9月30日结束,河南的撤资日期延至10月10日,贵州的整治行动持续到10月中旬。严肃的国家政令在执行过程中,变成了可拉伸的“橡皮筋”。

  中央权威与地方保护一直以来的矛盾和冲突,在此次撤资令中,从隐秘走向了公开,从间接冲突走向了正面交手,从局部走向了整体。面对挑战,中央该怎么办,拿什么来整治地方保护下羽翼丰满的权贵资本?

  时下,冷血官员滥用公权、盘剥百姓的现象,可谓时有所见。但是,不择手段,连遇难矿工的补偿金也不放过的恶劣行径,若非在湖南省桑植县五道水镇真实地发生,谁又想像得到?

  9月1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黄耀武,桑植县人民法院现任法官、五道水镇党委书记杨安详的亲戚,去年底打着县“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协会”旗号,与赴山西处理12名遇难矿工善后事宜的副镇长瞿绍雄等同行,拿政府招牌哄家属签

维权委托书,后以“律师费”名义、借镇政府之手索取每人20万元补偿金的20%,最终进入其账号的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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