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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周刊:穷人是街区最大的福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8:57 新民周刊

  特约撰稿/童大焕

  如果让我来评2005年度有关“和谐社会”的最佳作文,非“魔鬼教官”(注:一个博客主人的名字)12月13日的《穷人区是一个城市的福利》莫属。在这篇文章里,“魔鬼教官”认为许多人把“低素质人口”与市民利益的关系弄反了,他打了个比方:在广州、深圳,捏(按摩)一次脚的花费,大约只有北京的三分之一到一半,请个钟点工到家里搞卫生,北京
也比广州、深圳贵很多,而且很不方便。原因是,广州、深圳对“低素质人口”的限制性门槛很低,使得与劳动力成本密切相关的服务业都很便宜,这样一来,同样的收入,在广州、深圳的生活水平要远高于北京。从这个角度讲道理,“实现公正”,只会对大家都有好处,而无“天塌下来”的“哪怕”之忧。

  再一个,也许就是广州、深圳无法像北京那样投入巨大成本把各种小摊贩彻底从马路上赶尽杀绝,所以,这两个城市的市民不必像北京市民那样,半夜为了找顿吃的往往得打

出租车横穿半个城市,而是走下楼就可以随意选择各种小吃。这也是一种让人舒服的社会“和谐”。正是因为对这种“舒服”有切身的现实利益体会,所以,在广州、深圳,对“城中村”的意见,显示出另一种情景:大部分市民和主张拆除的当地政府意见相反,根本不需要有人在报纸上激动地讲究大道理。

  这个观点,跟我今年6月份的“城市生态平衡理论”异曲同工:以较低成本容纳大量商业服务及其人员的老旧城区和“城中村”,是城市人文社会意义上的“肺”,可以向周边提供较廉价、方便、齐全的生活服务,为大量服务人员提供较好的创业环境,为大量城市流动人口提供栖息、就业之地,为老居民带来巨大的财富空间。它有一股十分强大的后拉力,为城市生活提供源源不断的商业支撑,帮助城市走出高能耗低效率的发展误区。(参见《从北京大栅栏成贫民窟看城市生态平衡》)

  在一些大城市居民眼里,外来“低素质人口”是与肮脏、贫穷、交通拥挤、治安混乱画等号的,所以一会儿是某教授提出应该设置人口准入门槛,一会儿是某法学博士提出应该提高城市生活成本让“低素质人口”自动退出,一会儿是某海归提出对外来人口购房多征税。所幸这些都不会最终变成现实,否则该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怕是要因此直线下降了。

  随着近日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白景富在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我国千呼万唤不出来的户籍改革也有可能真正开始向大城市开刀,他说:“当前,公安机关要抓紧制定出台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希望这有个时间表,不然又可能只听打雷不见下雨。

  当然,制度的变革只是“穷人准入”的一个外在制度条件,在城乡落差巨大、高密度城市化不可遏止的今日和未来中国社会,即使没有这个外部条件,大城市仍然挡不住人们虽然艰难然而坚定持续进入的脚步。而如果我们对于“穷人”的观念不是从根本上获得改观,则在城市规划与布局上,仍然会形成“穷人区”与“富人区”的断裂与分割局面,从而大大降低城市的和谐程度、大大提高城市的交通、治安和生活成本。

  事实上,穷人区和穷人的存在,不仅仅是指那些聚居的“外来人口”以及本地穷人,还应该包括那些流浪汉、乞讨者、街头艺人等等,后者并没有直接参与社会的服务业分工,他们的存在,在很多人眼里,像是一个社会、一个城市的“疮疤”,没有任何益处,并影响城市“形象”。事实不然,这些街头游走、比各种匆匆过客相对稳定的流浪人,需要管理,也需要救助,但某种程度上他们更充当了社会免费的“瞭望哨”,他们的存在,甚至有可能减少街头犯罪。

  而之所以说穷人是街区最大的福利,因为这一部分人本能的逐利性会最及时、最有效地深化、细化、优化城市的专业分工,从而大大增进其自身和社会的总福利。这样的及时有效性,是任何计划都望尘莫及的。

  任何社会,任何城市,都会有相对的穷人和富人,他们之间是和谐共处彼此相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还是彼此孤立和分割,这是一个大问题,不仅关乎大是大非,更直接牵涉贫富双方的福利水平与和谐程度。不少城市政府一直在矢志不移地为消灭“城中村”而努力,他们对经济适用房也不约而同地将其规划在城市的远郊,尽管有经济成本的原因,但客观上,这样一种简单地把穷人全部“安置”到远郊的做法,可以带来城市中心的表面光鲜,以及房地产商和城市政府巨大的土地收益,但其最终形成的“穷人包围富人”的城市“圈现象”,不仅人为阻碍了城市不同阶层间的细密沟通与协作,而且将大大提高城市、街区的交通成本、治安成本和生活成本,因此而长久受到损害的社会总福利,将远远大于眼前那点暂时的土地收益。

  我们应该看到,穷人不是用来“驱赶”的,而是可以为街区、城市谋福利的。(作者系《中国保险报》评论主编,杂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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