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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网上公开追逃222名贪官 20天抓获28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0:50 郑州晚报

  核心提示:1月22日,在河南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记者招待会上,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尚宇向媒体披露,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正在上网追逃222名涉嫌职务犯罪携款外逃贪官,其中包括涉嫌贪污贿赂犯罪,也包括涉嫌渎职犯罪。到2月9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已抓获其中28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

  “网上追逃”贪官行动

  农历鸡年的除夕夜,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飘起了雪花,不断响起的鞭炮声震耳欲聋。外逃多年的谌某终于回到了家,见到了日夜想念的母亲和年幼的孩子,体验到了5年来未曾有过的温馨。

  初一的早上,谌某和家人点燃了鞭炮,吃起了团圆的饺子。8时许,家人打开了大门,迎进来了几名检察院的干警,伴随着空气中浓浓的鞭炮味道,谌某坐上了检察院的警车。

  犯罪嫌疑人谌某,原漯河市临颍县农业银行某储蓄所出纳,贪污公款49万元,潜逃已有5年多,检察院多次抓捕未果。今年春节期间,追逃专项行动小组通过排查,得知谌某可能要回来看望家人的消息,于是派出6名办案干警蹲点守候。

  除夕夜,外逃多年的谌某终于回到了家,为了不打扰谌某一家人过年的喜庆气氛,追捕小组硬是守候一夜,没有行动。1月29日,农历狗年的第一天,在各家都响过吃饺子的鞭炮声之后,抓捕干警敲开了他家的门,至此,潜逃5年的谌某被抓捕归案。

  此前的1月22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尚宇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河南省将利用互联网公开追捕在逃的222名职务犯罪嫌疑人。随后河南省各级检察机关都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并根据在逃人员分布不均的特点,确定了周口、驻马店等4个单位为追捕重点单位,对涉案金额较大、级别较高、群众反应强烈的63个案件、63个人作为省检察院挂牌督捕案件。

  20天抓获28名犯罪嫌疑人

  “长期以来,我国在有关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抓捕中,除非是数额特别大的,公开案情,并进行公开抓捕,一般来讲,涉及小数额的职务犯罪,都是采用不公开的方式进行抓捕。”郑州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副教授李朝晖说。他认为,这种“宽大”政策可以让更多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自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节省司法成本。

  犯罪嫌疑人郭某,原是林州市某镇人武部干事,受贿金额2.5万元。在得知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于2005年6月潜逃。追捕干警多次向其家人讲明情况,并说明投案自首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政策,在讲明利害关系后,并保证如果投案可以判缓刑保留其公职,检察机关的承诺让在逃的郭某如释重负,2月6日,郭某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我们在‘网上追逃’期间,制定了很多追捕方案,对投案自首者给予免除或者减轻处罚,这样不仅减轻了办案压力,更重要的是,对所有的公众都进行了一次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河南省检察院职务犯罪大要案指挥中心的副主任王明玉介绍说。

  河南的网上“公开追逃”,让河南省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追逃行动,截止到2月9日,共有28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其中有11人投案自首。

  网上追逃的良性反应

  商丘市睢县的郝某前几年携带45万元的公款逃匿,此前的多次抓捕都因为情报缺乏而失败。在“网上追逃”的消息发布后,检察院干警找到了其在北京上大学的女儿,并向其讲清了利害关系,在检察干警的精心劝导下,女儿说出了爸爸的手机号码。2005年1月23日,郝某被抓获归案。

  郑州轻工业学院社会学教师康绍霞认为,职务犯罪在我国构建

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其危害性极大,会引发严重的社会不公,破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成为社会不和谐甚至无序、动荡的重要诱因。如果对这些犯罪嫌疑人不能抓捕归案,不能使之及时地受到法律应有的惩治,不仅会助长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和侥幸心理,而且将严重损害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影响党和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甚至动摇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

  2001年,河南省曾经进行过一次“网上追逃”专项行动,抓获在逃的嫌疑人占总通缉人数的70%。

  对此,李朝晖博士认为,“网上追逃”具有两方面的益处:一是威慑作用,告知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只有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一条路,对潜在的犯罪分子或者准备以身试法的人们,警告他们悬崖勒马;二是对于社会,让公众感受到犯罪分子正在受到追究,这也有一种教育和鼓励作用,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鼓励公民敢于大胆揭发犯罪分子。

  “尽管很辛苦,可是我们看到了希望,我们决心把所有在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王明玉副主任对于已经取得的成绩很是欣慰。

  如今,河南省检察机关已经开始联合公安、交通及其他有关部门,争取将余下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并通过专项行动所起到的教育作用来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案件发生。(郑州晚报记者 卢曙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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