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教师工资促进均衡教育发展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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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5:53 北京政协网 | |||||||||
问题及分析: 在王歧山市长的工作报告中谈到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问题。发展均衡教育是教育公平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然而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或主要构成是教师人力资源的均衡,但人力资源核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教师工资的相对均衡。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国拔和结构(或奖金)两部分组成。结构工资(或资金)均是由学校自筹,这就造成了有些择校生的大校、名校在教师结构工资方向与普通(一般)校拉开了很大的差距,据调查有的择校生大校的一名工作十年左右的任课教师工资要比在一般学校里工作的教师工资高出了3至4倍,甚至比一般校的校长、书记的工资也要高出2至3倍。这种现象不但会影响均衡教育的良性发展。而且还易造成大校生源的过多而带来的安全问题。(有的小学校60个班,近3000名学生),同时也会影响大部分教师的积极性,不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 建议: 1、加快对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工资进行调研的步伐,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2、政府应对择校生的款项统一管理和使用,而这笔择校生的“学费”不能成为自己学校的资金,它应是政府的。 3、尽快按教师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不低于公务员工资”的有关条文规定。 教师工资的规范的确是一个难题,但它直接关系着首都教育和教师形象,因为难也说明它的重要,是一个总要解决的问题。个人认为,越早解决越有利于矛盾的化解。 相关专题:北京政协征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