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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李庄伪证案庭审 审判长5次宣布休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31日04:22  汉网-长江日报

  本报重庆讯(特派记者万强)昨日的庭审中,审判长5次宣布休庭,而每一次休庭,都与被告人李庄不无关系。

  上午9时35分,庭审刚进行25分钟,当审判长付鸣剑问有无回避申请时,李庄连声说“有”。付鸣剑问“何人需要回避”,李庄答道:“审判席上的3名审判员和公诉人席上的两名公诉人和一名记录员。”付鸣剑告知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集体回避的事没有先例,李庄说:“那我就分6次提出,一次申请让一个人回避。”僵持不下之际,审判长只得宣布休庭10分钟。

  重新开庭后,李庄向法庭提交5份申请,并要求一份份予以说明,其申请内容包括对龚刚模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通知与此案有关的龚刚模及他的哥哥、堂弟、妻子等8名证人出庭作证,延期审理、异地审理等,其中特别提到申请让龚刚模出庭作证。

  他说:“如果龚刚模出庭指证我曾唆使、诱导他说遭受过刑讯逼供,那么我愿意坐牢1万年。”当合议庭驳回这一请求,他说道:“龚刚模不出庭,我基本上不再回答问题了,我会让我的辩护人也保持沉默。”

  公诉人贺贝贝连续发问,李庄一言不发。审判长再次宣布休庭10分钟,此时时钟指向10时30分。

  12时30分,李庄举手,向审判长表示自己需要“方便”一下,审判长再次宣布休庭5分钟。

  下午2时整,李庄再次举手,说自己血糖偏高,不能挨饿,并朝旁听席道:“大伙可能也有同感。”审判长不得不宣布休庭1小时。

  下午5时许,李庄欲再次左右一把,提出再休庭10分钟,这次审判长没再理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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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案律师涉嫌造假

案件焦点

争议点

  • 串供:

    律师称发生串供等做伪证行为绝无可能

        12月17日,尚在重庆办案的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靳学孔律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会见当事人均有看守人员陪同,要发生串供等做伪证的行为绝无可能。靳学孔是此次涉黑案件北京8位代理律师之一,为陈明亮案第三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详细]

  ·自1993年从业以来,李庄一直在河北执业。2002年进入康达所,成为该所合伙人之一。
  ·擅长代理重大、复杂、疑难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代理,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仲裁代理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公司法律业务及证券法律业务。
  ·曾炫耀自己“上面有人”,多次说“你知道我的背景是什么吗”、“我的头儿是谁你知道吗”,并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多次“捞人”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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