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大学法”活动成为当前公安工作最强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06:00 光明网 | |||||||||
毛立新 在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中,重庆市公安局认为,提高民警执法素质才是基层基础建设的关键,是基础中的基础。它们提出,要以“大学法”活动为基层基础建设年的突破口,以此全面提高公安民警执法素质,促进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人民公安报3月24日) “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是公安部自“大讨论”、“大练兵”、“大接
公安机关是执法机关,其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这本是个极其简明的道理。但长期以来,由于过于强调公安机关是专政机关,是“专政工具”和“刀把子”,往往忽视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和服务职能。表现在具体工作中,就是“重文件,轻法律”、“重权力,轻责任”、重打击,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由此引发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扣押、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等诸多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从去年“大接访”情况看,群众反映的问题绝大部分是执法问题,而且大多是由于民警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造成的。可以说,执法问题已成为群众反映的“焦点”,公安队伍的“弱点”,基层基础工作的“盲点”。因而,以开展“大学法”为突破口,大力提高民警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可谓是抓住了“牛鼻子”,是求真务实、有的放矢之举。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一切公安工作、一切公安改革,都应该围绕这一中心而开展。这既是公安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也是加强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必由之路。在当前开展的“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中,如果抛开提高执法素质、能力、水平这一中心,就必然会导致无的放矢、形式主义。鉴此,希望公安部能够推广重庆市公安机关的做法,让“大学法”成为继“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之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又一最强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