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不能只见花不见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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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08:30 东方网 | |||||||||
日前,丰都县仁沙乡发生了一件稀奇事:政府开辟了一个“政误公开”栏。这个“政误公开”栏就设在政府机关大门左侧的一块黑板上,位置醒目。“政误公开”栏中标明了政误人的姓名、政误时间、政误事件、政误事件引发的后果、解决方案等各项内容;“政误公开”栏的下方还公布了3个举报电话。群众认为,这种不怕丢丑、敢于揭短的行为,充分表现了政府敢于正视工作失误、乐于接受群众监督的勇气,这样的政府值得信赖。许多过往的群众,都停下脚步看上一阵。(据《当代党员》杂志最新期)
时下,各级政府都在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这对加强基层民主,端正机关作风,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法治政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不难发现在开展政务公开这项工作中,不少地方几乎都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讲成绩的多,讲失误的少,报喜的多,报误的少,特别是对因工作决策失误造成的“政误”更是讳莫如深,很少公开,群众只看到政务上的“花”,而看不到“政误”上的“疤”。 “政误”为什么难以公开?究其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点:一是有些领导怕承担责任。既然有失误,必然有原因,追究原因就会导致追究责任,因此,“伤疤”不戳不痛,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个人工作中的失误,采取躲、拖、推、捂等方式隐瞒“政误”;二是有些领导怕失去威信。决策失误公开多了,下属会对领导失去信任感,因此,“丑事家家有,不露是高手”;三是怕影响本单位的荣誉。几届班子辛辛苦苦创下的“牌子”不能“砸牌”在自己手上,因此,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把问题当成绩讲,把“政误”当“正误”谈,把事故当“故事”颂。一言蔽之,当事人怕在领导那里“丢丑”,怕在群众那里“丢脸”,怕在兄弟单位面前“丢人”,怕在个人利益上“丢分”。这种不敢公开“政误”的做法,无论对单位还是对个人都是极其有害的,必须坚决纠正和摒弃。 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政府工作也是如此。出现“政误”也是正常的,关键是要知错即改,有误即纠。而那种政务公开只见“花”不见“疤”,对“政误”这也不好公开,那也不好披露,虽然顾及了一些人的“面子”,减少了“得罪”,缩小了“影响”,避免了“震动”,但也会带来“副作用”,其结果是,问题单位“涛声已旧”,问题个人“我心已旧”,损害的是政府执政为民的形象,伤害的是群众对政府的威信,危害的是党和人民的事业,阻碍的是民主法制化建设,影响的是政府工作取信于民的诚信。 其实,“政误”也公开,非但不会“丢人现眼”,反而会纠正“政误”,减少失误,树立形象,增添威信。这种不怕丢丑、敢于揭短的行为,充分表现了政府敢于正视工作失误、乐于接受群众监督的勇气,这样的政府才是真正值得信赖的政府。 作者:朱建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