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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云翔:增加的税收应明确用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6:1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据报道,为了落实“国六条”,国税总局出台房税新政策——个人在购房后5年内转让,除了缴纳全额营业税,还需要缴纳因此获利的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与房产交易部门将联手保障这两项税政执行。(6月19日《第一财经日报》)

  当前,为了体现公平公正、防止房市过热,政府先后开征了房产营业税,加大了房屋交易中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应该说这些措施在当前的条件下都是恰当的。但是国家调控房
市的宗旨并不仅仅是为了国家财政得到更多的钱,而更多的是为了弱势群体能够得到公正,防止过高的房价损害他们的利益,危害社会公正。因此,如果国家在决策时能够明确所征的上述税收中一定的百分比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及弱势群体优惠贷款的贴息,我想更有助于人们了解到国家调整房市的宗旨所在,从而使得更多的公众支持政府的决策。

  毋庸讳言的是,我国社会保障体制还很不健全,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政府的投入。我们该如何开征有关的税收,如何合理安排有关税款的使用,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 建议今后政府在决策时,不仅要说明为什么要征税,更要说明征的税用到哪儿了,这样易于使人们从征税中得到好处,也将使政府的征税活动更易于得到民众的支持。

  邹云翔(江苏 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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