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木华:精英的法律待遇应惠及百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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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6:14 国际在线 | |||||||||
作者:欧木华 为什么院士的电脑被抢就能10天后原封不动找回?“飞车党”是不是和警方有“串通”?有一种论调认为“钟院士报案后,警察就告知线人,说你们闯大祸了,抢的是钟院士的笔记本。那帮小混混吓坏了,当天乖乖把电脑送还了。警察为了不给外界蛇鼠一窝的口实,故意在10天后才把电脑还给钟院士,说明他们破案是费了时间,也是花了心血的,以摆脱
笔者认为,警匪“串通”的指责当然不值一驳,有《南方周末》记者调查事实为证:为破获钟院士被抢案,警方大费苦心,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批示要求“尽快破案”,警方出动上百警员参与破案,并悬赏2万元,这才破获此案。那如此说来,此前的猜疑,纯属无中生有地给警方“抹黑”了?其实不然,这种吹毛求疵的质疑在某种程度上能更好地指导司法机关规范化公平化地为公民服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钟院士贵为院士、在抗击非典的战役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就可以在法律面前高普通百姓一等,这个浅显的道理我们警方其实也都懂,但实际操作中,是否真的做到这一点了?如果是一名普通百姓笔记本电脑被抢,是否也能享受警方如此高规格重视的待遇?他是否也能占用如此多的司法资源为其服务?恐怕很难!执法活动往往因人而异以及执法行为存在“看菜下饭”的弊病,这些恰恰是网民质疑并集中火力攻击的根本原因所在。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并不在于抢劫金额的多少。钟院士的笔记本电脑虽贵重,里面还有学术资料,据说还有研究成功后价值几个亿的新药研制方案。但用法律的眼光来看,钟院士的笔记本电脑被抢和王姓布衣的书包被抢,法律本质上没有多大区别。因此,我们固然为警方的得力工作而感到高兴,但也很担心公安局在面对以后普通百姓被抢,是否能做到一碗水端平,我们有理由向相关执法部门发问:“汝今能持否?”如果不能“持”,民众是不是有理由质疑在钟南山被抢案件中,出现了特事特办甚或开“执法小灶”的做法?这样的做法会不会让坚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民众会“很受伤”? 一个社会,要良性发展下去,需要很多的社会精英,也需要尊重精英的土壤。但在法律面前,精英和草根都是平等的,我们不能因为精英对社会有功,就特别的给予他们优待、甚至特权。让笔者感到欣慰的是,钟南山作为赫赫有名的院士,并没有对警方提出特别的要求。但警方是在用一个对待普通百姓的视角来处理钟南山被抢案吗?笔者并非反对警方如此“殷勤”地对待钟院士被抢案,笔者所要求的是警方在对待院士和百姓时候能够平等对待。诚然,社会精英的一个笔记本电脑很重要,但一个百姓的皮包又何尝不重要?也许这个皮包的被抢,将会导致一个家庭从此陷入破落,一个父亲从此失去工作,一个孩子从此失去了上学的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说,百姓的皮包被抢,警方是不是也应该发动百名警察快速破案呢?(悬赏什么的,实在可以免了)——假如这种又悬赏又大量投入警力的做法并不是开“执法小灶”,而是警方的执法常态,是一种最基本的执法规范的话。如果以后普通百姓都能享受到钟院士那样的待遇,那么这将真是法律之幸,这真是百姓之幸,这也意味着我国的法治社会进程已基本完成。 愿我们的执法机关能为这样的理想而“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审稿:刘恩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