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化民:“高价投票”是对民主权利的粗暴剥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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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5:52 正义网 | |||||||||
湖南永州市政法委、永州市人事局联合举行“2006永州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评选”活动。活动效仿“超女”评选模式,引入了手机(小灵通)短信和拨打热线电话的投票方式。对群众质疑评选活动系是有关部门策划的创收活动,政法委认为这是"以活动养活动"。(6月26日《潇湘晨报》) 笔者赞同像“选秀”一样选典型的做法,但对“以活动养活动”提法、做法表示质
效仿“超女”投票选举“十杰干警”没有错,现在的问题是,这个票应该是高成本的还是廉价的?大家都知道,公民的参与权与选择权,不是谁的恩赐,而是法律赋予的。为民众参政议政提供条件,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评选“十杰干警”,是政府系统面向社会的一项活动,参与门槛应极低,不仅不该让参与者掏腰包,还应对其行为给予一定鼓励。组织者称,“这种评选方式将裁决权交给了广大群众,而不再是过去由领导说了算,避免了暗箱操作的嫌疑”,可是,永州制造的高价短信和高价电话,就是等同于让公众花钱参政,在一定程度阻止了民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高价投票”是以民主的名义粗暴地剥夺了公民的民主权利,性质十分恶劣。 更为重要的是,“高价投票”让评选沦为了有钱者的游戏,使“十杰”失去公信力。在当地公众很少拥有通讯设备且普遍不愿付费投票的背景下,谁能当选,重要的不是干警“德能勤绩”,而是他背后的财力。如有的单位为了为了保证本系统的候选人在评选中落后,竟然动用公款购买手机卡、小灵通卡,然后用这些卡不断地发短信,甚至包下整个网吧,安排人利用网络搞手机短信群发。这些用钞票堆出来的“十杰”,能有什么公信可言? 作者:孙化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