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涌:公布房屋成本会为西方主流讥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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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09:51 南方报业网 | |||||||||
最近关于商品房交易是否应该公布成本的问题,房产大亨任志强和北师大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一唱一和,不啻一场闹剧。 任志强先发表他的高论,说商品房定价无需公众监督,无需公布成本,开发商受法律保护,没有这个义务。董藩则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竟然声称“强制公布商品房成本是在制造国耻”,因为这是“侵犯了企业的自主定价权”,而“商品房成本也不属于消费者知情权
我没有买过房,不懂房地产;不过,住在董先生所谓的“西方主流发达国家”十几年,没骑过马也算见过马跑了。他们这些业内人士说得太离谱,外行人也很容易看出破绽。比如,在他们这样吵闹时,我所住的波士顿地区的一个镇正在准备起诉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因为该公司在承建该镇的经济适用房时,夸大了成本,少报了利润。州里的法律规定,承建经济适用房的公司利润率最高为20%左右,但该公司通过虚报成本,获得的实际利润率达50%。此案如果属实,该公司将被迫退还巨额款项。 当然,这属于经济适用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不过,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经营规则,区别在利润率上,前者政府有限制,后者没有限制。但是,在成本核算上两者并无本质区别。你盖经济适用房和盖商品房一样要在市场上买原材料,雇佣劳动力。成本核算和自由定价权是两回事。商品房要不要公布成本呢?我没有经营过房地产公司,按说无权说话。可是,这样显而易见的事情,你生活在美国,不呆不傻,凭常识也能判断。比如,主要房地产公司都是上市公司,必须定期公布其经营特别是赢利情况。安然丑闻后,华尔街在这方面特别加强管理,企业的经营账目必须总裁签字,并对之负责,弄虚作假甚至会进监狱。一个房地产公司不公布成本,人家怎么知道你是亏是赚?还怎么买你的股票?像巴菲特这样的投资大师,就是靠分析企业的投入产出和经营效率发起来的。企业不公布成本,股市还怎么运转? 为了核实情况,我特地打电话给一位朋友。他是某名校的经济学教授,美国财经界的新星。我问美国的房地产公司是否可以不公布成本,他什么还没有说就笑起来。在他看来,这是个不折不扣的笑话。他让我看看售房广告就明白。大部分广告,都列出该房子的估价。这个估价,是由中立的有特别证书的专业评估员作出的。人家的估价,要考虑成本和市场等多方面的因素。你到银行贷款,银行会看这个估价决定是否给你钱。如果估价是五十万,你的买价高达一百万,银行恐怕不会贷款给你。理由是房子不值那个钱。如果银行贷给你九十万,万一你破产了,银行没收你的房子拍卖,最多能拿回五十万。谁会这么傻呢?另外,拥有住房要缴房地产税。缴多少就要看这个估价。你要是成本保密,人家怎么个估法? 西方主流发达的国家,其经济运转乃至社会制度就是建立在这种市场的高度透明性上的,否则根本无法运营。任志强说中国没有相关的法律,这没有什么奇怪。因为我们市场经济刚刚开始,还没有成为发达国家,没有相关的法律可以制定。房地产业公愤这么大,就是因为垄断和不透明造成的不充分竞争的结果。公布成本,对垄断的暴利多少是个限制。政府要求开发商公布成本,是一个进步,何来“国耻”之说? (作者系旅美学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