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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皓,与网络的交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11:38  《决策》杂志

  伍皓,与网络的交集

  ■本刊记者   徐浩程

  在伍皓背后,是众多具有新闻媒体经历的官员进入政界。这些官员在面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时,比一般官员表现得更有经验。在这个公共事件正在被“网络化”的时代,他们将带来什么样的经验与影响?

  历史往往如此吊诡。

  2008年7月,伍皓还在新华社云南分社常务副总编辑的任上,以媒体记者的身份,追问、反思政府在孟连群体性事件中的得失成败。

  半年之后,一纸调令,让伍皓在随后的“躲猫猫”事件、小学生卖淫案中角色逆转,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的身份,从追问者变为被追问者。而后两次事件的网络追问、质疑之声更是超越了传统媒体,成为网络公共事件。

  梳理伍皓在这两个网络公共事件中的角色与作用,意在观察,一个更为熟悉传播规律的官员,在对网络事件主动出击与回应时,存在着哪些可能性。

  高调的“躲猫猫”

  从2月21日开始,伍皓一直在反思自己3天前的决定。

  3天前,在云南省宣传部长会议期间,伍皓偶然上网发现,数天前发生在昆明晋宁县看守所的在押人员李荞明非正常死亡事件,已然被简化为网络流行语“躲猫猫”,“成为网络上的一个热词,一个聚集点”,而“我们还没来得及去应对”。

  按照事后伍皓接受媒体采访的说法,从这一偶然发现到成立“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过程并不复杂。

  “躲猫猫”这个2009年开春以来最热网络词汇,其实并非公安部门原话,但伍皓认为,若不能取得网友信任,换成“捉迷藏”同样会被热炒。“如果网友对警方产生了怀疑,就算按照传统的办法,警方调查,然后召开新闻发布会,也很难取得网友的信任。”

  “网络舆论,要用网络的办法来解决,要真正信任网民,用非常坦诚、开放、开明的心态来对待网络舆论。”“让网民代表去现场,去复原当时的情景,通过网民自己参与来得出结论。”伍皓坦言。

  在征询过网友等相关人员的意见后,2月19日,伍皓开始将此想法付诸实施。

  当日上午,他以协调人的身份,将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代表召集到一起。在协调会上,伍皓最终说服了相关部门,同意让民间网友调查团进入事发的看守所调查取证。

  下午,云南省委宣传部开始邀请网民参加“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当晚,由4名政法界人士、3名媒体记者与8名网友组成的委员会成立。伍皓对网络公共事件的第一次回应仓促成行。

  2月21日凌晨,经过一天的调查,调查委员会出具的,云南省委宣传部不审阅、不干预的“流水账式”报告被挂在了网上。

  与伍皓觉得报告“不怎么样”不同,此前尚抱有一丝希望的网络舆论急转直下,从对调查报告的不满,到质疑云南省委宣传部操盘调查,各种言论充斥网络。伍皓突然跌入网络舆论的中心。此时,在反思“程序上还做得不够好需要检讨”时,伍皓同样高调回应舆论。

  就在调查报告出台当天下午,伍皓旋即做客云南网,就“躲猫猫”调查团与网民进行交流。“今天来之前好多朋友劝我不要来,说这是把你放在火上烧烤”,伍皓笑谈道。

  伍皓就网络的质疑解释说,“躲猫猫”原本是一个刑事案件,但是这么一个刑事案件因为警方对死者死亡原因的结论不能让人信服,所以引发成公共事件。在司法部门已经介入对案件进行侦办的情况下,宣传部门应该让社会公众参与到案件的侦办过程中,进入到案发的现场,去了解真相。网民和社会公众是以“第三方”的身份对司法部门的办案进行舆论监督,而不是取代司法调查。

  随后,面对“托儿”的质疑,2月23日,伍皓更是将自己的电脑搬到记者面前,向媒体公布了其在QQ工作群上商量及确定调查团人员的全部聊天记录。在此前后,伍皓更是密集接受媒体采访,将调查团组建以及运作过程公之于众。

  网络对于伍皓的质疑渐消。2月27日,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躲猫猫”事件司法调查结果,“躲猫猫”事件的疑云开始在网络上消散。

  低调的“卖淫案”

  出人意料的是,“躲猫猫”事件后不到4个月,云南再次成为网络舆论的焦点。

  这次事情缘起于3月16日。当天,昆明两个准备出门的女孩被巡防队员以“卖淫”当场制服,同时被带走的还有其父母刘仕华、张安芬和叔叔普恩富。后又因“卖淫证据不足”,17日他们被集体释放。

  经媒体报道,六一儿童节后第二天,小学生卖淫案轰动全国,巨大的网络舆论压力再次向云南上空聚积,而如何回应的难题,也再次摆到了伍皓面前。

  但与此前高调介入“躲猫猫”事件不同,在小学生卖淫案中,云南省委宣传部与伍皓显得更为低调。

  梳理相关媒体的报道,可以发现,在这起小学生卖淫案中,伍皓的身影在媒体上只出现过两次。

  一次是,6月7日晚,伍皓告诉相关媒体,刘氏家属与相关媒体存在造假行为,正进一步调查,且调查已经处于收尾阶段,“估计最快明日会对外公布”。

  此前6月2日、4日,昆明警方已经连续发出两次通报,称因无足够证据证明刘氏姐妹有卖淫行为,派出所未立案;派出所在处置事件中,存在着执法简单、粗暴等问题。同时,4名当事民警被暂停执行职务。

  小学生卖淫案本身带有的强烈冲突,以及警方的两次通报,已经让舆论的天平向一边倾斜。伍皓选择此时向媒体透露的消息显然意在反转舆论。在如此强大的压力下,这不能不说需要一定的勇气与胆魄。

  6月9日,伍皓要求云南省公安厅向各相关媒体转发昆明警方的第三次通报。通报称,小学生卖淫事件是由其父亲刘仕华等人“有意策划、弄虚作假、暴力抗法、欺骗媒体、误导群众,造成的一起影响恶劣”的事件。随着事件的逆转,网络舆论也发生了成功反转。

  纵观小学生卖淫案整个过程,在“躲猫猫”事件中,伍皓多次强调制度化的网民调查形式并没有出现。

  “现在做事还是讲究四平八稳。我有些想法要实现,还是会有些困难的。”在媒体的报道中,伍皓最近一次谈到“躲猫猫”事件时如此说道,“由于网络民意的不可控,曾经一度失控的指责和批评声确实让我们感到压力,也有同僚批评我政治上太不成熟。我至今也想不明白的是,在一门户网站的一次网络调查中,竟然有80%的网民反对我的这一探索方式。”

  经历过“躲猫猫”事件强烈的舆论反弹之后,显然,在处理小学生卖淫案中,伍皓试图修正“躲猫猫”事件的不足。

  两个注脚

  同为网络公共事件,伍皓回应与应对的手法如此不同,其共通点究竟何在?

  事实上,对舆论的主动回应是伍皓个人工作风格的一贯表现。

  这种风格的第一次公开展现,是在孟连群体性事件中。这起警民冲突,后来被定性为“当地政府处置不当”。那时伍皓还是新华社云南分社常务副总编辑,而他以媒体记者的身份,进入事件调查组。

  围绕孟连事件,云南分社的稿件角度新颖、理念前卫、采写丰满,相对过去的“新华体”,呈现出重大突破。如7月28日发表的一篇文章引用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的话说,“说话没人听,干事没人跟,群众拿刀砍,干部当到这份上,不如跳河算了!”这些文章在网络中引发网民热烈反响,客观上起到为政府形象加分的作用。

  百度搜索显示,伍皓最后一次以记者身份撰写文章,是在去年10月31日。文章题目为:“云南省委把‘坏事’‘丑事’摆上桌面亮给百姓”。6天后,云南省委组织部发布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拟将伍皓从新华社常务副总编辑调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伍皓的个人背景是分析他在这些网络公共事件中所作所为的一个重要参考。而他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接受媒体采访的谈话,则是与此背景相关的另一个重要注脚。

  在全国“两会”上,伍皓谈到,宣传部门不能只充当突发事件中的消防队员,去给那些本应承担事故责任的部门“擦屁股”、“打掩护”,这是违背宣传部门理念和职责的。相反,宣传部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帮助公众了解真相,应该让民众参与到新闻事件的解决过程中来。

  “躲猫猫”事件发生后,伍皓甚至指示云南媒体“放开手脚,大胆报道,大胆监督”。随着事件调查的深入,各种质疑的声音越来越大,当地一些媒体也开始质疑伍皓这一做法的合法性,甚至直接点名批评伍皓。伍皓并没有下令当地媒体“收声”。

  最近,在充分研究网络传播规律的基础上,伍皓决定发起在云南各级政府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我总结了四句话概括‘网络精神’,即‘不能不让我说话’、‘我说话我负责’、‘说难听了莫动气’和‘我说错了我改正’。”伍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道。

  “一壶烧开的水,如果你还使劲地捂盖子,最后只能是将壶底烧坏,当你一揭开盖子,水汽就出来,正如沸腾的民意,再热也都会慢慢随风消散。”伍皓总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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