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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优先:实现整体跨越的支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15:18  人民论坛杂志

  就业优先:实现整体跨越的支点

  作者:莫 荣

  通过就业来增加消费,是促进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在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形势下,我们要更多地把过去依靠物资资源、资本的发展方式,转到依靠人力资源上来,所以,“就业优先”是拉动内需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

  在世界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国内外发展环境错综复杂、不确定因素增多的背景下,在我国全面实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统筹协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进一步加快城镇化的进程中,就业任务极其繁重。面对总量矛盾持续加大,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的严峻形势,要切实将促进就业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头等大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继续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城乡劳动者提高整体素质,逐步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十一五”时期就业工作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明确提出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就业促进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紧急特殊情况下的应对机制初步形成,积极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改革开放以来最为显著的成效。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计划任务,五年中全国城镇新增就业5000万人,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近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下。到2010年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将达到7.9亿左右,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2亿,比“十五”期末增加4770万人。三次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39:27:34,与“十五”期末的44.8:23.8:31.4相比,第二、三产业所占比重有较大增加。非国有经济就业的比重由74.6% 增加到78%。

  市场就业机制得到有效发挥,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迈出重要步伐。首先,通过政策扶持和市场导向,解决了国有企业3000多万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实现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的并轨。其次,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开始整合为人力资源市场,为实现各类劳动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招人,供求双方通过市场双向选择奠定了基础。其三,市场就业机制在解决青年就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五”期间,普通高校毕业生累计2700万人,在政府帮扶、市场调节和个人努力下,毕业生离校时的初次就业率稳定在70%左右。其四,统筹城乡就业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全面取消了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各种限制,为他们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建立了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10年底,全国农民工总数将达2.35亿人,其中外出务工1.5亿人。

  促进就业的法律制度逐步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确立了就业工作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和政府的重要职责,为推进就业工作的法制化和各项政策措施的长效化提供了制度保障。《残疾人就业条例》的颁布施行,为扶持弱势群体的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持。与此同时,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体系基本形成,初步构建了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了以技工学校为骨干,社会各类培训机构为补充的职业培训网络,为劳动者提高就业能力创造了条件。就业援助制度开始确立,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实现随出现随安置。社会保障制度与促进就业的联动为劳动者流动就业提供了便利。

  有效应对地震灾害和金融危机,积极的就业政策逐步完善,就业局势保持稳定。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实践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延续、扩展、调整和充实,并实现了与法律制度的有机衔接。探索建立了就业工作应对紧急特殊情况的机制。2008年,针对汶川大地震对就业的严重影响,及时将稳定和扩大就业纳入抗震救灾恢复重建,通过实施对口就业援助和特殊扶持政策,有效解决了灾区劳动者失业问题。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制定实施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出台了“发展经济拉动就业,帮扶企业稳定就业,政策扶持鼓励创业,重点人群统筹就业,特别培训提高技能,加强服务促进就业”六个方面的组合性政策措施。全年新增就业超过1100万人,高校毕业生当年底就业率达到8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稳定了就业局势,并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十二五”时期复杂多变的就业形势要求贯彻好“就业优先”的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面临更加复杂的国际和国内环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十二五”时期劳动力供求总量压力、结构性矛盾还是非常突出的。根据有关测算结果,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较“十一五”更加突出,劳动力资源比“十一五”增加量多。“十二五”时期我国的劳动人口处于高峰期,人口将达到13.7亿,经济活动人口达到8.3亿,城镇需就业的劳动力年均2500万人,比“十一五”多100万人,主要是登记失业人员、农转非等因素增加导致。按照年经济增长保持在8%左右(较“十一五”时期下降20%)的速度,考虑到城镇化加速、第三产业增加等有利因素与外贸出口增速下降和结构调整产生的结构性失业人员等不利因素,以及实现更加充分就业目标的需要,按每年新增就业岗位900万人的目标,加上补充自然减员,“十二五”时期年均可提供1200万以上就业机会,那么劳动力供求缺口为1300万人左右,比“十一五”期间的供求缺口多100万人。总体看,我国的人口到2020年是14亿,2033年会达到15亿。我们判断,在相当长时期内,劳动力供大于求格局不会改变,我们仍然处于典型的人口红利期,且规模庞大的人力资源,完全可以通过调整劳动年龄时段以及提高劳动力素质进一步保持人口红利。此外,青年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三碰头矛盾突出,比如高校毕业生年均667万,加上城镇每年新增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导致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虽然今年春节前后,我国局部地区出现了民工短缺的现象,但是更要看到我国企业招工的结构性矛盾,一个初级工大约有1.4个就业机会,一个高级工大约有2个就业机会,而大学生就业只有0.8个左右。

  第二个特点是宏观经济变化对就业提出新的挑战。首先是“十二五”前期,我们国家仍然会处于后金融危机的影响之中,因为金融危机通常需要两三年或者更长时间进行恢复。最近观察到的数据是,各主要经济体下滑刚刚见底,西方社会的超前文化正在改变,加强了储蓄,社会消费受到遏制,他们还要加大对我国的出口,这意味着我国所需外部投资短期很难恢复到2007年、2008年的水平,中长期也很难获得快速增长。其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就业提出了挑战。“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将更加注重民生和社会问题,更加注重通过人力资源开发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包括结构调整、升级、科技进步创新等等,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节能减排技术和低碳技术的推广可能导致传统领域岗位萎缩,也对劳动者的素质提出了要求。调整产业过剩的钢铁业、水泥业等都可能带来结构性失业。因此可以说,一方面会产生结构性失业,另一方面对劳动力素质要求更高。

  第三个特点是我国就业体制与就业社会化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一是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不能满足需要。与不断扩大的服务需求相比,过去以城镇人口为依据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显得比较薄弱,公共就业服务总体投入不足且不均衡,基层平台十分匮乏,服务功能和服务手段有待进一步提高,覆盖所有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建设不足,严重制约了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功能的有效发挥。二是就业市场信息化建设滞后。表现为现有信息统计体系无法掌握灵活就业、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和失业状况,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的就业信息没有纳入常态统计范围之内;劳动力供求信息联网只在部分城市实现,尚未在全省和全国实现,难以为劳动力流动就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人力资源市场的动态监测十分薄弱,针对失业的监测和预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劳动力流动的体制和制度障碍依然存在。现行毕业生就业的传统管理制度与市场就业机制不相适应,农民工难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难以融入城市等,阻碍了劳动力资源有效配置。

  把“就业优先”作为“十二五”时期的战略选择

  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扩大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就业优先”目标得以确立。

  把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首先,“就业优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和谐社会的以人为本,要求我们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就业优先”实际上是贯彻了这样的精神;其次,“就业优先”是拉动内需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需要经济发展,也更需要这样的就业机会。通过就业来增加消费,笔者认为这是促进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非常有效的途径。同时,在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形势下,我们要更多地把过去依靠物资资源、资本的发展方式,转到依靠人力资源上来,所以,“就业优先”是拉动内需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第三,“就业优先”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理性选择。很多国家的经验都证明,宏观经济政策不把就业作为优先目标,结果将是适得其反。比如,美国目前的经济增长率为2%~3%,但是失业率是10%。2009年底奥巴马开始推动就业工作,2010年初提出出口倍增计划,要求未来五年出口增加一倍,以增加200万就业机会,甚至为这200万个就业机会,与我国打贸易战,力图迫使人民币升值。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也可以说,“就业优先”的确是各国重要的战略选择。

  贯彻落实“就业优先”发展战略的核心是要做到五个重点:

  必须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发展战略。要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就业含量和利用人力资源的产业和生产服务领域。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总体布局上,在保持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就业含量和利用人力资源的经济产业和生产服务领域,即通过经济增长拉动更多就业增加,避免出现高增长低就业的情况。二是在要素投入上,在增加各要素投入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人力资源的充分开发利用来促进经济增长,真正将巨大的人口就业包袱变为人力资源财富。三是在目标导向上,切实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变成促进就业持续扩大的过程,把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变成对就业拉动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把城乡二元经济转换的过程变成统筹城乡就业的过程。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与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相协调,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保障政策,财政公共投资向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倾斜,财政支出逐步向结构性减税和民生倾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在鼓励劳动者创业和企业增加就业岗位中的作用。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劳动者创业和自己组织就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金融服务。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减少失业的对外贸易政策,将对国内就业的影响作为制定、调整进出口政策、调整汇率变化以及处理贸易争端的重要依据,以此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

  根据实现更加充分就业目标的要求确定经济发展速度,进行宏观调控要防止失业风险。在制订国民经济计划时,要把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予以考虑;在确定经济增长方式和增长速度以及对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进行重大调整时,都要重点考虑对就业的影响,确保更加充分就业目标的实现。一是建立就业和失业的评估制度,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改革经济制度、制定宏观政策措施时,对预期的就业影响进行评估,如果有利于就业总量目标实现,则鼓励实施;如果可能导致失业率大幅攀升,则实行相应的失业保障措施。二是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直接产生较大影响时,及时调整经济发展政策,从源头上控制失业。三是当全国或局部地区出现失业人群过多、过于集中的情况时,实施应急预案和采取过渡性措施,缓解就业压力,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持续加大对就业的资金投入,形成公共财政保障、社会各方面多元化投入的机制。促进就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公共财政投入的重要方向。各级政府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在财政预算和支出中重点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建立起政府财政投入的保障机制。同时,规范就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发挥资金效益。鼓励社会各方面对就业的投入,形成公共财政保障、社会各方面多元化投入的机制。税收优惠政策是促进就业政策中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要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和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使税收优惠政策对促进就业发挥应有的作用。

  要把就业效应作为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最主要指标,作为考核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首要因素。通过实行更加明确有效的目标责任制,落实就业民生之本的工作任务,并使之真正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在促进就业上的六项重要职责,即: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就业岗位、制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另一方面,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建立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制度。(作者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弱势群体能否不再为精英埋单

  ——论贫富差距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作者:宋晓梧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本应由全社会合理分摊的改革成本,过多地由所谓“弱势群体”承载;本应由全社会合理分享的经济成果,过多地被所谓“精英团体”瓜分。现在到了下决心调整这种状况的时候了

  贫富差距过大已成为我国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得到极大提高,社会财富大量涌现,但财富分配不均也日益加剧。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贫富差距过大取代了平均主义盛行,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主要障碍之一。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总工会代表在政协大会发言中指出,1997年至2007年,在GDP比重中,政府财政收入从10.95%升至20.57%,企业盈余从21.23%升至31.29%,劳动报酬从53.4%下降至39.7%。总工会的一项调查显示,61%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过低是当前最大的社会不公平。对此有些学者解释说,劳动收入占GDP比重下降有统计口径调整的因素,例如2004年个体经济业主收入从劳动收入转为营业盈余,所以现在劳动收入的比重被低估了。但这不能解释2004年之前劳动收入持续下降,2004年之后劳动收入仍无明显回升问题。更不能解释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从1980年的17%逐年下降到近年来的11%。而且,劳动收入总量占GDP的比重下降,并不足以说明普通职工收入的变动状况。如果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相比,还应考虑工资的结构性变化:一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工资差别不大,企业经营者与普通职工工资差别不大,且那时企业职工基本不缴纳社会保障费;二是1998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多次增长工资,而企业中经营职位和一般职位间收入差距目前普遍在20倍以上;三是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国有行政性垄断行业职工工资增长过快,行业平均工资差距从2倍左右扩大到6倍以上;四是目前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中还包括要缴纳约占基本工资10%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所以笔者认为,20多年来,企业普通职工的实际收入占GDP的比重的确是大幅度下降了。再看衡量全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基尼系数,我国已经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0.3迅速上升到2009年的0.47,一些学者的研究认为实际超过了0.5。

  在一代人的时间内,我国从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转变为一个贫富差距过大的国家,马太效应似乎得到了验证。富二代与贫二代的继承,更加让人们担忧马太效应会进一步放大。但是,别忘了我们要建设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终要实现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那么这种马太效应就应当被终止,取而代之的应当是共同富裕。

  贫富差距过大不是转型期必然

  要终止马太效应继续在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发挥作用,首先要分析为什么贫富差距持续扩大,致使基尼系数远超世界发达国家和一般发展中国家。有不少人分析,这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过剩,大量富余农业劳动力进城,从而压低了普通劳动力价格所致。他们推断,在所谓“刘易斯拐点”到来之前,市场规律就是这样无情,普通劳动者必须忍受社会财富大量被精英集团占有的现状。一些人更进一步论证,普通劳动力价格低,是我国唯一的国际竞争力所在,不仅不能提高他们的工资,更不能搞社会保障,如果建立社会保障制度,那就是“自损国力”,国际资本就会转移到越南、老挝等地去了。与此同时,这些人又不厌其烦地论证企业高管的工资福利应当与国际市场接轨,否则高级人才就会流失。尽管没有人相信、也没有案例可以说明,由中央到地方各级组织部门任命的国企高管或变相的国企高管流失到海外了,但高管们的工资福利确实大致与欧美接轨,上百万的大有人在,上千万的不足为奇。按照这种“精英接轨欧美,劳工比肩越南”的“特色”分配理论,马太效应自然大行其道。

  那么,在刘易斯拐点之前劳动报酬比重真的一定要下降吗?农村劳动力转到城市一定压低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吗?不少发展中国家的数据表明,这似乎是趋势,但日本、台湾的经验却证明如果处理得好,在经济起飞阶段贫富差距不一定会拉大。台湾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经济起飞阶段,基尼系数不仅没有扩大,反而有所缩小。日本战后工业化快速推进时期,1955年到1985年,人均国民收入从约220美元提高到10950美元,期间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不降反升了13.6个百分点,达到54.3%。即便是美国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工业化高峰时期,大量劳动力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劳动报酬比重达历史最低点的1915年还为55%左右,也高于我国现有的劳动报酬份额。至于挪威、瑞典等北欧国家在农业国转为工业国的过程中基尼系数一般在0.3,从未超过0.4。为什么就不能学学这些经验呢?我们要建设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应比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好地照顾普通劳动者的权益。

  贫富差距过大的原因究竟在哪里?还要从我国转型时期劳动力市场的特点着手分析。按照人口增长态势,从1980年改革开放直至2020年左右,我国都处在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状态,这是对劳动力市场的数量分析特点。与此同时,我国的劳动力资源正处在由政府统一配置向市场配置的转型期,这是对劳动力市场的体制分析特点。把体制分析与数量分析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探讨我国的劳动报酬、贫富差距问题。

  行政主导下的劳动力市场收入分配失衡

  先分析政府主导的劳动力市场。至今我们还是政府主导的劳动力市场,这在整个经济社会渐进转轨的大背景下是必然的。现在每年有近2亿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5000多万国有企业员工下岗分流,这么大规模的劳动力流动和结构调整,没有发生大的社会动荡,经济保持持续高速增长,政府主导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也要看这期间逐步积累的重大问题。

  一是一次分配中行业收入差距过大。根据去年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国证券业的工资水平比职工平均工资高6倍左右,收入最高和最低行业的差距达11倍。如果把证券业归到金融业一并计算,行业差距也高达6倍。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行业收入差距,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工保障研究所提供的资料,2006年~2007年最高和最低行业工资差距,日本、英国、法国约为1.6~2倍左右,德国、加拿大、美国、韩国在2.3~3倍之间。美国的金融行业平均工资水平低于采矿业。日本在经济起飞的后期,上世纪80年代,金融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只是制造业的1.38倍。这些国家金融行业的高工资并不是由其行业的特殊性造成的,而是由于金融行业对知识的要求比较高,从业者受教育年限较长,付出成本较高,因而要求的回报也相应较高。在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力流动自由、合理,行业工资差距其实是各个行业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的差距。从目前的资料看,中国行业收入差距已超过巴西,跃居世界之首。如此巨大的行业收入差距并非市场竞争的结果,主要是由于市场准入方面的行政限制带来的。

  二是农民工工资长期被过分压低。农民工工资偏低,并不仅仅是农民工供大于求的结果。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历史形成的户籍制度割裂了城乡劳动力市场。从事同样的工作,城市工人比农民工工资高一倍甚至两倍。多项研究成果显示,如果按现代劳动力市场规律办事,反对就业歧视,实行同工同酬,上亿农民工每年至少可多得约3000至5000亿元,远高于免除农业税、家电下乡补贴等惠农措施。多年累积下来,仅农民工工资欠账这一块,对扩大消费、缩小城乡差距的影响就极其巨大。可以比较一下日本工业化过程中的农业劳动力转移。1955年到1975年,日本平均每年有72.5万农业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所占人口比重与我国大致相当,20年之内,日本完成了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日本没有“农民工”的概念,更没有“第二代农民工”的现象,日本的农民从农村迁出后,14天之内就可到所迁移地的政府登记,变为当地人,他们的子女如是适学儿童,必须在3天之内到当地教育委员会报到,与当地儿童一样安排入学。经过20多年的经济起飞,我们却还在研究所谓“第二代农民工”问题,其关键在城乡户籍制度的分割。户籍制度是典型的行政手段,积极稳妥地改革户籍等一系列行政分割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政府责无旁贷。

  行政性行业垄断以及以户籍等行政手段分割城乡劳动力市场这两大问题是刘易斯曲线根本没有涉及的,因此分析我国的贫富差距,只讲刘易斯曲线远远不够用。

  劳资集体谈判制度缺失影响劳动报酬比重

  再分析总量供大于求的劳动力市场。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劳动力资源最丰富的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在相当长时期内,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是人们都公认的。在供大于求的条件下,一般劳动力价格会被压低,工资水平相对较低有其部分合理性。一些学者总是强调我国劳动力市场的这一特点,以此证明普通劳动者工资福利待遇低是不可避免的。我对供求规律没有任何异议,但应指出,现代劳动力市场中的工资水平不仅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还要受到劳资集体谈判的影响。

  工业化初期,工人没有结社权利,身无分文的零散工人面对拥有生产资料的雇主处于绝对劣势。结果,资本积累与贫困积累同步,生产发展与生产过剩同步,经济危机周期性爆发。在危机中受害最深的还是工人,致使工人运动风起云涌。20世纪30年代,为处理好劳资矛盾,罗斯福一上台,就于1933年出台了《国家工业复兴法》,规定“联邦政府保证工会有自发组织及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此后,其他发达国家相继效仿,使劳资集体谈判成为现代劳动力市场上确定工资福利待遇的正常机制。其实,处理劳工问题需要政府、雇主、工会三方协商的思路,早在1917年国际劳工组织成立时就提出来了,但真正在一个国家做到“组织落实”的,是罗斯福政府。需要强调的一点是,三方性原则是对协商全国性的劳工立法和处理重大劳资纠纷而言。一般情况下,在行业或企业层次,政府不干预雇主组织和工会组织的集体谈判。千万不要误解三方性原则意味着政府可以直接干预一个企业内部的具体工资、福利等劳资关系事务,那就是“政企不分”了。

  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也开始推行集体谈判,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至今尚未形成完善、有效的集体谈判机制。正如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所指出的:“企业工会干部大多数是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这种情况造成工会干部很难真正代表职工的利益。”此外,雇主组织的作用也远没有到位。因为劳动力是跨企业、跨行业流动的,因此集体谈判不能只局限于单个的企业,那样会造成攀比效应,多数情况会推动工资福利的过多增长。所以雇主需要协调行业的工资福利水平,并进而协调不同行业的工资福利水平。这就必须建立跨行业、跨地区的处理劳工关系的雇主组织。但是,在去年的吉林通钢工人群体事件、今年的富士康职工跳楼事件、苏州工业园罢工事件、南海本田罢工事件等重大劳资纠纷中,几乎看不到工会与雇主组织的作用。工会组织职能转变不到位,雇主组织的自律维权作用极其微弱,说明我国劳动力市场的成熟程度还很低。在劳动力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背景下,工会组织为劳动者维权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从而进一步压低了普通劳动者的收入,这是我国劳动报酬比重低于一般市场经济国家的重要原因。

  对平抑贫富差距的几点建议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应当首先考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劳动者的权益。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本应由全社会合理分摊的改革成本,过多地由所谓“弱势群体”承载;本应由全社会合理分享的经济成果,过多地被所谓“精英团体”瓜分。现在到了下决心调整这种状况的时候了。

  构筑和谐社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首先考虑劳动报酬与资本收益的和谐。不能因为蛋糕迅速做大了,就陶醉于“总量第二”、“一枝独秀”,看不到劳动报酬与资本收益的失衡已成为尖锐的社会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也不能因为现在出现了资本过分剥夺劳动的现象,就向往过去那种一切都凭票分配的贫穷平均主义。面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贫富差距过大问题,倒退是没有出路的,只能深化改革,借鉴国际经验,建立比较和谐的劳资关系,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遵循通过劳资集体谈判协调工资和有关劳动条件的国际惯例。国际劳工组织1949年就通过了《组织权利和集体谈判公约》,提出“最广泛地发展与使用集体协议的自愿谈判程序,以便通过这种方式确定就业条款和条件”。而我们一些学者至今停留在18世纪末“生存工资”理论水平上分析当今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孙中山先生针对中国劳动力多的国情还提出“节制资本”,如果我们搞“节制劳工”,那就不如“三民主义市场经济”,何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在收入分配领域,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在二次分配方面,政府应更多承担直接责任,提供有效公共产品,建立和完善覆盖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税收等手段加大社会共济,平抑分配差距。在一次分配方面,政府应通过完善立法和加强监管,建立并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劳动力市场秩序,如加快改革户籍等行政分割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体制障碍,反对就业歧视,实现同工同酬等。但政府不应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分配,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培育劳动力市场供求主体。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不能也不应当重蹈一些国家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劳资剧烈冲突的覆辙,在劳动力市场发育时期就要注重劳动力供求主体组织行为的形成。缺乏真正意义上的集体谈判,最终政府不得不被迫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工资福利,结果往往是“不审时,则宽严皆误”,或为了招商引资压低职工待遇,或为了社会安定损及企业自主权。在当前形势下,劳动力市场供求主体的组织行为不仅有利于平衡劳动报酬与资本收益之间的关系,还可以起到反对官僚主义,监督腐败行为的作用。劳动者在真正代表自己利益的工会和农民组织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对官僚主义起抵制作用不言自明。企业经营者通过各种行业协会、雇主协会与政府打交道,也可以大大减少现在各部门与众多企业直接交往而产生的广泛的权钱交易空间。

  完善国有资本预算,规范国有企业分红,深化行政性垄断行业改革。应按照同股同权原则,规范国有企业特别是行政性垄断国企的利润分配。国有资本红利可用来补充社会保障资金,或作为再分配基金用于扩大居民消费。同时加快建立、完善并落实规范收入分配的基础制度,如收入申报、财产登记、储蓄实名制度等。强化对掌握资源配置权力的政府部门的制度性约束和监督,从源头上抑制权钱交易带来的非法收入。(作者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

  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前瞻性思考

  作者:剧锦文

  未来五年,经济全球化将在中国的推动下波动前行,以科技进步为基础的经济成长成为各国竞争的主要方面,国际与地区产业转移呈现出新的趋势,低碳经济将成为新的热点。“十二五”期间,中国经济将会在新的发展模式下实现持续稳定的高增长,而产业结构则会出现根本性调整

  整体而言,全球经济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不是减少而是在增多,但是,有一些基本的变动趋势依然是可以辨识的。如何把握未来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环境变化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直接影响着“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

  未来五年国际经济发展趋势辨析

  经济全球化将在中国的推动下波动前行。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明显的趋势就是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在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革命和生产国际化的推动下,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的程度日益加深,使世界经济发展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全球经济一体化最明显地体现在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货币和跨国公司等领域的发展上。国际贸易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国际交往中最活跃的一环。其最近的变化趋势是,由于美国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巨大冲击导致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贸易摩擦事件大幅增加。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以来,已有56个国家和地区采取了99项贸易保护措施,正准备实施的还有134项,预计今后一个时期贸易保护主义仍会不断强化,贸易的国际化受到一定程度影响;而另一方面,亚洲在国际贸易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08年,亚洲各国国际贸易量达到3390亿美元,占全球的46%,这其中中国的贡献最大。国际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尽管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遏制了国际投资规模的进一步扩张,但继续扩大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国际金融活动规模空前,大大超过了全世界生产和商品交易,值得重视的是人民币正在逐步成为区域性国际货币的新动向。跨国公司遍布全球,其产品的国际化水平愈来愈高。还需指出的是,尽管国际金融危机使以发达国家为首的一些国家再次举起了贸易保护主义大棒,但随着中国经济总体规模的扩大和实力的提升,经济全球化将进一步深化。

  以科技进步为基础的经济成长成为各国竞争的主要方面。冷战结束后,国家之间的竞争由军备竞赛转变为综合国力的竞争,核心是经济与科技发展水平的竞争。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构成各国政府优先考虑的战略问题。美国在上世纪90年代后制定了优先发展以信息技术为主的高科技战略。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后,继美国政府提出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后,建立信息高速公路的浪潮迅速席卷欧洲、亚洲和其他国家;在新科技革命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国家经济增长方式由“外延式”向“内涵式”转化;追求数量和速度的增长方式让位于追求质量和效益的增长方式。同时,在科技革命浪潮的影响下,高科技产业在经济中的地位迅速上升,并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产业结构进一步高级化,知识密集型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经济竞争说到底是科技的竞争,而科技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因此,争夺科技人才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争夺人才的主要手段,一是靠引进,二是就地利用人才,三是吸引高层次的留学生。

  国际与地区产业转移呈现出新的趋势。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产业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间的再分工和转移。长期以来,国际产业转移主要发生在制造业领域。从早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过渡到资本密集型产业,再到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的转移;由低附加值产业发展到高附加值产业的转移;近年来,以发达国家为主导、以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调整、产业转移已经成为国际产业调整的重心。

  应对气候变化的低碳经济将成为新的热点。为了解决人类共同面对的生态失衡、气候变暖和人类生存环境日益恶化的难题,减少“碳排放”、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当下越来越流行的词汇和理念,也逐渐成为各国政府重要的政策诉求点。2009年召开的“哥本哈根国家首脑会议”,一定意义上标志着世界各国将统一行动,联合起来共同降低“碳排放”。有专家预言,到2020年左右,全球低碳经济将会形成大的气候,低碳行业年收入将超过2万亿美元。根据汇丰银行的研究,即便在全球经济衰退的2008年,低碳行业的收入也大幅增长75%;全球事关气候变化行业中的上市企业(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核能、能源管理、水处理和垃圾处理企业)的营业总额达到了5340亿美元,超过航天与国防业的总额(5300亿美元)。当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欧美发达国家力推低碳经济,也有着超越气候关切的其他意图,比如争夺在这一领域的话语权,美、欧拟征收“碳关税”、“碳标签”和节能的高标准,这对诸如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商品出口将构成新的贸易壁垒。

  “十二五”时期国内经济发展态势预判

  经济持续高增长趋势不可阻挡。200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突破了30万亿元,比2007年增长9.6%。尽管美国金融危机影响了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但2009年仍然达到了8.7%。中国经济高增长的趋势不可阻挡。有专家指出,未来10~30年的时间内,我国经济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到2020年,我国不仅会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与美国经济总量的差距也会大为缩小。根据中国科学院的研究,如果按照1990~2005年的平均增长率估算,中国有可能在2020年前后完成第一次现代化,在2040年前后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中国经济持续的高增长必将创造出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动力。

  工业化进入中后期,城市化、信息化和国际化率将大幅提高。工业化方面,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项研究,从1995~2005年,中国工业化进程处于快速工业化时期。1995年中国工业化水平综合指数为18,2000年为26,2005年为50。1995年中国还处于工业化初期的后半阶段,2002年中国开始步入工业化中期阶段,目前中国进入了工业化中期的后半阶段。在未来5年,随着中国工业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工业增长的质量将成为关注的焦点。而且,中国工业未来的发展还会面临着资源环境的约束和国际贸易摩擦的压力。中国工业只有走科学发展之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才会实现由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的转变,才能实现中国工业现代化的伟大目标。

  城镇化方面,截至2008年末,我国城镇化率已达到45.68%,城镇人口已达6.07亿。根据中国科学院的一项研究表明,在城镇化率从20%提高到40%这个过程中,英国经历了120年,法国经历了100年,德国经历了80年,美国经历了40年,前苏联和日本分别经历了30年,而中国仅用了22年。根据国际经验,城镇化水平在30%~60%之间是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在未来5年内,我国即将发生的城乡人口转移和社会变迁的规模在世界上将是空前的。

  信息化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信息化发展指数(IDI)的测算和比较研究,2001~2007年,中国信息化发展总指数年均增长速度为15.52%,居世界第14位,是世界平均增长水平的2倍。从2006年起,中国已经从信息化发展“中低水平国家”跨入信息化发展“中等水平”国家行列。未来5年,中国的信息化水平还将进一步提高。

  国际化方面,“十二五”期间,我国资本和要素跨境流动可能呈现出与世界先行国家普遍规律相似的变化趋势:一是我国已进入国际直接投资净流入减少的阶段,下一步还将持续下去;二是我国间接资本流入流出规模将日益超过直接投资项目,意味着我国将通过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开创参与全球要素配置的新方式;三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我国参与全球资源优化配置的方式将逐步从“引进来”为主向“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转变;四是人民币逐步走出国门,首先成为区域性货币,继而成为国际性货币。随着资本和生产要素全面双向跨境流动广度、深度的拓展,我国必将创造出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新优势。

  以战略产业为核心、以低碳排放为标准的产业大调整将不期而至。2009年11月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首都科技界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温家宝指出,未来我国科学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非常关键。所谓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必须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市场需求前景,具备资源能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特征。2009年11月25日,中国政府再次重申了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的目标,并首次披露了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减排计划。依照以上的指标和要求,未来5年间,我国的产业调整将主要集中以下几个领域:以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主的新能源,包括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智能电网等;新能源交通工具,包括低碳型交通运输技术包括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高效的生物燃料汽车等;新材料与智能、绿色制造体系,包括节能设备、新能源、环保设备制造;生物医药和下一代互联网,将最新的生命科学成果、高新技术手段与传统医学优势结合。此外,在全球互联网逐步向下一代升级的背景下,传感网和物联网也将获得更快发展。

  区域竞争日趋激烈,产业转移不可避免。在我国现行逐级分权的财政与经济管理体制下,出于本地区经济利益的考虑,国内各地区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不仅省与省在竞争,不同的市、县之间也在竞争。假如这一体制不出现根本调整和改革,可以预料,在“十二五”期间,地区之间的竞争将不断加剧。在国际产业转移的大背景下,国内产业转移也在加速。发达地区已经开始“腾笼换鸟”,移出相对落后的产业而从国际上引入更先进的产业;相对不发达的地区则紧紧抓住这一“二次”产业转移的机会而争相成为承接地,藉此形成自己的产业基础。(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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