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5次警告,为何不见落实一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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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1日09:24 南方都市报 | |||||||||
据7月30日《新华每日电讯》报道,据广州市建委的初步调查,7月21日广州海珠区塌楼事故的原因是海珠城工程长期违规建设,市建委为此曾5次向建设单位广州市南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安全警告,可南谊公司一直置若罔闻,直至悲剧发生。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开发商告诉记者,平时建委的安全警告是非常有威力的,稍有常识的老板见了1次安全警告立即会停工,不要说多次。“唯一的解释是他有背景,有
报道中没有有关开发商是怎样有恃无恐的说明,倒是多次出现“5次警告”的字眼。只是让笔者不明白的是,既然是人人皆知的危险建筑,在人命关天的大事大非面前,到底是开发商的后台硬,还是法律硬?是人的生命为大,还是开发商的利益为大?5次警告为何就不能落实一次? 在此,一味地指责开发商的道德良知已毫无意义,公众的口水早就把他淹没了。而值得一说的是,广州市建委的5次警告到底有没有下文?显然,几条生命的冤逝就很好地说明了这种警告,其实就是一张废纸。 不难发现,在众多事故灾难中,我们都可以找到这种疲软“警告”的影子。尤其是一些矿难事故,明知无证开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可有关职能部门就是一警了之。至于警告之后怎样,则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陆志坚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