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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女生为何频遭教师性侵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4:18 中国青年报

  作者:李丽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三塘镇那垌小学教师梁宏贤涉嫌强奸、猥亵14名小学生一案已于近日开审,湖南省衡阳县教师刘运秀为了“支持”儿子,竟然引诱15岁的女学生卖淫。笔者在震惊痛心之余,不禁要问:阳光下崇高的老师如今是怎么了?昔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标准哪里去了?

  笔者上网查了一下,教师性犯罪事件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2001年,辽宁省沈阳市的小学教师程世俊在1年多时间里对6名女学生进行多次猥亵、强奸,被判处死刑;2002年,吉林省通化市教师栗锋在4年间强奸、猥亵女学生19人,被判处死刑;2003年,甘肃省陇西体育教师杨世志不到半年时间里强奸该校12名初三年级女生……强奸学生的无德老师为何会层出不穷?教师性犯罪事件为什么会屡禁不止?

  这些受害女学生大都是没有成年的小学生、初中生,她们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敬重的老师对自己做了什么!而家长即便发现孩子有什么异常,在“尊师重教”传统的影响下,也决不会想到老师会做出如此禽兽般的恶行。因此,笔者认为,要杜绝校园内的教师性犯罪事件,除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外,家长和学校应该对未成年少女进行基础的性教育。

  我国传统的伦理道德教育将“性”排除在外,正统的教育体系中也不会提及“性”。学校、家长对此讳莫如深,生怕把孩子引入歧途。然而,正是由于性教育的缺失,梁宏贤、刘运秀等人才将罪恶之手伸向了无辜的女学生,使她们尚不谙世事,就受到伤害。笔者认为,性知识和性道德教育应该作为学校教育的一部分,就像教孩子科学文化课一样,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给孩子讲解性知识,培养他们对待性的正确态度,以及提示他们遇到性侵犯时如何应对,这些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非常重要。

  而且,性侵犯不仅可能在学校发生,即便学校里没有梁宏贤、刘运秀,年幼的学生也有可能在别的地方遭遇性犯罪。从这一点看,杜绝性犯罪事件的釜底抽薪的办法,就是要对中小学生进行性健康教育。当性不再神秘,当性知识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课本里,当性道德教育成为学生品质教育的一部分,教师性犯罪事件就不可能在校园中藏匿几年之久,性犯罪也不会位居青少年犯罪种类的第4位。

  除此之外,笔者认为,学校在制止教师性侵犯事件方面应该有所作为。中小学不同于大学,未成年的学生既没有足够的社会知识,也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在中小学生人身安全方面,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早在2003年,教育部、公安部和司法部曾联合对教师强奸学生的恶性事件作出通报,“学校管理松懈,发生教师性犯罪事件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校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严重的要撤销行政职务和开除公职。”笔者认为,中小学不但应该将性教育纳入日常教育中来,还应该建立校内申诉机制。就像我们不能保证所有教师都如圣人般高尚一样,我们同样不能保证有了性教育就能完全杜绝性犯罪。因此,一旦校园内发生这样的事情,学校应该有完善的应对机制,防止更多的学生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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