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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善良有时比真理更重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3: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成彪

  前两天,网友“11路到永远”家的钟点工失手打坏了两盏名贵灯具。虽然钟点工主动提出赔偿,但她眼中的泪花,却让这位网友想起了曾当保姆供他读大学的母亲。他不由动了恻隐之心:究竟要不要让钟点工赔偿?帖子一挂上网,立刻成了深圳房地产信息网的热点话题(11月3日《深圳晚报》)。

  无故损坏他人东西,要给予相应补偿,这是市井公理;雇工在劳动中损坏雇主财物,要恢复原状或议价赔偿,这是法律规定。钟点工失手打坏雇主两盏名贵灯具,根本用不着部门调解、司法诉讼,普通人就能将相关责任分清:钟点工承担全部责任,并作出赔偿。理也好,法也罢,都不会让雇主蒙受损失。

  然而事情最终的处理结果很出人意料。当天下午,“11路到永远”在网上向大家通报了处理结果:免赔,并嘱咐对方以后做卫生时要小心。对方则提出周日免费上门打扫卫生。面对这样的“处理”结果,笔者心头涌起一种难以名状的情愫,深深地领悟到了哲语“善良有时比真理更重要”的内涵与意义。作为雇主,“11路到永远”有足够的理由主张自己的权利,使自己不遭受任何经济损失。可那位钟点工最终要作出经济赔付,甚至会因此失去一份赖以养家糊口的工作。雇主的免赔,是一个强者对一名弱者(相对而言的强弱)的善良,这种善良比公理、比法律、比真理都来得温暖、感人。

  的确,任何人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独活,因而谁也不能一切以“我”为中心,得学盲人捧灯:照亮别人的同时,不让别人误撞自己。别人打破自己两盏名贵灯具不要赔偿,自己只是遭受了一点财物损失;如据理索赔,别人损失的可能是一家人的生活费!等值的财物,在不同人的手里有着不同的价值和功用。在维护自己权利之时,想到对别人的影响,然后作出处理决定,这是感人至心的善良。

  “11路到永远”以自己的善良和大义,给我们上了一课很好的“处世哲学”。那位雇工也很不错,做错了事勇于承担责任,享受别人善良时努力作出回报。于是,雇主与雇工握手,善良与良心互应,合力奏出了人际和谐之音,这正是在建设“

和谐社会”中我们所孜孜以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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