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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喜读劳模的征婚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3: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王学进

  河南焦作籍全国劳模铁紫娟的征婚广告先是在11月3日《焦作日报》刊登,4日的《大河报》转载后又发表了相关消息。劳模的征婚广告有什么不同吗?看过她开列的征婚条件就知道:欲觅4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住房和稳定的经济来源且志趣相投的男士为伴……

  这样的征婚内容与我们经常看到的征婚广告并无什么两样。从中,我体察到了作为劳模的铁紫娟有着与普通人一样的婚姻理想和生活追求,她丝毫没有把自己英雄化,而是把自己定位在一个凡俗女子的身份上。正是这点,赢得了我极大的尊敬。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一位赫赫有名的全国劳模在媒体上发布征婚广告,自然会招致人们的非议,说什么铁紫娟作为全国劳动模范,在媒体公开征婚的做法欠妥,会使人对劳模产生轻视。这种观点很有代表性,也很有杀伤力,但正是这类普遍存在的公众心理将铁紫娟这样的劳模推向神坛,以一种貌似爱护劳模形象的名义,阻碍着劳模追求幸福的权利。与此相仿的是,许多劳模因这样那样的原因陷入生活困境时,不敢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补助。譬如海南省劳动模范蒙绪姬虽然生活已陷入困境,但仍多次拒绝采访,为什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省级劳模普遍有一种矛盾的心理,怕报道辱没了劳模名誉(2004年5月29日新华网),此类例子不胜枚举。在这个大背景下,我们审视铁紫娟的征婚举动,就会发现她已挣脱了劳模光环带给她的“束缚”,以一个现代女性的非凡勇气表达了自己作为普通人所应享有的权利诉求。铁紫娟在征婚广告中毫不讳言她的世俗愿望,在一些思想保守的人看来,会认为这损害了劳模的形象,但时代不同了,在一个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化的社会里,公众完全应用一种开放、宽容的心态去看待和接纳各色人种的权利诉求,对劳模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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