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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争的其实就是权力收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1:24 大洋网-广州日报

  吴钩

  一家娱乐场所正在装修,两队行政执法人员相继赶到现场,为管理权的归属产生争执。在西安,这种管理“撞车”的闹剧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上演一次。原来,该市装饰装修行业有两个主管部门,双方互不承认对方的施工许可证和资质证书,各自成立执法检查队,在各工地检查,如果发现没有本部门颁发的证书,就勒令工程停工甚至罚款。双方对这项管理
权,一争就是12年。(新华社11月29日)

  表面看来,双方所争者,是一项行政管理权的归属,由于依据不同法规,双方都有名正言顺的执法职能,所以谁也不肯让权。但是,职能交叉真的是“争权”的原因吗?现实中我们见多了由职能交叉所引起的互相推诿现象。其实,两部门所争者,其实是管理职能背后的权力收益。获得了管理权,就等于有权向业内企业收取各项管理费、证书“工本费”,对未办证者进行罚款了。至于市场的监管,则双方都不加理会。在这里,管理权已经被简化为收费权、罚款权,“市场监管”不过是权力者捞取部门利益的幌子。所以,可以不客气地说,两个“婆家”争了12年的所谓“管理权”,毋宁说是一种“腐败权”。

  对于被管理者而言,一项“腐败权”的生成,即意味着他们必须为公共管理支付额外的成本。本来,人们已经用税金从公共部门购买了市场监管等服务,现在却必须再向“婆婆”缴纳一笔费用,由于“婆婆”有两家,人们支付的额外成本还得是双份的。然而,这笔钱最后还是白掏了,因为“大量劣质建材进入

装修市场却无人管理”。两个“婆家”12年争执不下,实质就是将企图独享的权力收益维持为双方分肥的僵持局面,他们倒是谁也不吃亏,吃亏的是当地民众与装饰装修业。

  不可思议的是,对这么一项理应及早消除掉的“腐败权”,当地居然允许两个公共部门相争了12年!为此不得不支付双倍管理成本的老百姓感到无可奈何,难道政府也束手无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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