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救命药断货折射药企公益责任淡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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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09:14 南方都市报 | |||||||||
来信/来论 近日,上海用于治疗白血病的关键药物“环磷酰胺”断货,导致一名患儿面临生命危险。据了解,这种药物疗效好,毒性反应低,但就因为价格便宜,几乎没有厂家愿意生产,同时,还有更多价格低、疗效好的药品,如抢救心脏缺氧发作的“心得安”针剂等面临停产、短缺困境(12月5日《半岛都市报》)。
虽然企业以赢利为最大目的,但所动用的社会资源却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理当负有相应的公益责任。廉价“救命药”之所以廉价,根本原因在于制造成本的低廉,以及原始研发者对知识产权的主动或被动放弃。如果一家药企连这样成本低廉,又几乎不涉及专利、产权的“救命药”也不愿生产,我们可以想象它的公益责任概念该有多么的淡漠。 一些药企大把大把烧钱打广告,雇用所谓的专家、教授、名人摇旗呐喊,不就是为了树立企业形象吗?可是,因为廉价“救命药”利润微薄就将其停产,把能够带来丰厚利润的“新药”、“特药”视为眼中宝,一心只为了赚钱,丝毫也不考虑患者的生命需要,它的企业形象又能好到哪里去?一家既不愿承担公益责任,又缺乏经营远见的企业,究竟能有多大的市场竞争力,实在该打个问号。 政府有关部门也不能坐视药企对公益责任的拒绝。在急功近利、惟利是图被药企普遍奉为经营法宝的情况下,应该强令相关企业必须保持一定数量的“救命药”的生产,并将其列入“公益产品”计划。这绝不是政府对企业自主权的干涉,而是对社会、对公众必负的责任。 娄献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