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2006,法规何必元旦扎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8:55 东方早报 | |||||||||
责任编辑 魏英杰 刘景 任大刚 2006年1月1日,将有87部法规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50部,地方级法规37部,涉及消费、纳税,以及公司、证券、保险、节能等诸多方面。这些法规的实施,将更好地维护公众权益。法规在元旦扎堆实施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时髦病,2003年全国有31部法规元旦开始施行;进入2004年元旦,竟然有110部法律法规开始实施;2005年元旦,有88部法规开始
笔者认为,法规在元旦扎堆实施有四个弊端: 一是难免让人产生有节日献礼情结之嫌。如果把法律法规的发布也总想和元旦的献礼情结联系起来,那就有失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二是不利于公众学习领会。面对新年第一天集中推出的一大堆法律法规“大餐”,光看名称、制定部门等就让人晕头转向、眼花缭乱,更不用说掌握内容了。 三是不利于司法部门执法。执法要学法懂法,面对突如其来的这么多业务知识突击学习,未免走马观花,理解不深,反过来又会造成执法人员对法律的曲解,使法律失去公正性。 四是不良的示范效应。国家性法律法规的实施都要挑日子,地方性法规自然跟着学,谁又能保证各区县、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不赶这个时髦呢? 实施法规是十分讲究科学、理性和严谨的事情,该快则快,该慢则慢。条件成熟了就应该尽快推出,否则就会造成对公民合法权益的损害和对社会正常秩序的危害。 当然,有关部门也许有元旦实施法律法规的理由,那么,何不借此向公众公开解释清楚呢?况且这种解释本身也是普法、学法和用法的好机会。陕西省西安市赵小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