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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红包背后的三种心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8:56 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 魏英杰 刘景 任大刚

  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去年12月29日,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凡是收受“红包”和参与赌博的,一律先给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在一周前,南京市委书记罗志军在一次会议上指出,南京的党政干部一旦收受“红包”,一律先免职。看来,如今红包已成了过街老鼠,各地都喊打。

  过去的“红包”透着吉利、写着喜庆,不在乎钱多钱少,只在乎有这么一个意思;过去的红包一般是大给小、强给弱。现在的“红包”变味了,变成下给上、弱给强。这个红包就是“腐败红包”。

  面对变质的“红包”,我们有必要剖析一下,“腐败红包”的背后究竟有哪几种心态?

  其一,认为收“红包”属人情往来。比如最近湖南永州中院的一个判决就认定收受相关单位礼金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不属于受贿。

  其二,认为红包中的金钱数额小。但如果一个领导干部下管50个单位,这50个单位每个单位2000元,数额是多少?其三,认为构不上受贿。认为构不上受贿的理由有二,一是认为数额少,二是认为主观上没有为他人谋利益。收“红包”者也许暂时并未给送“红包”者谋利益,但送“红包”者都明白,这是投资。既然是投资,当时未必会见效,但长久肯定会见效。

  “红包”不止是收还有送的问题,送者用公家的钱来给自己拉关系,这也已违背党纪国法。在打击收者的同时,是不是也该打击送者?收者和送者是一根绳上拴的两个蚂蚱,只打其一,不是治本之举。江苏省江都市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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