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
提要 “烈女”之所以出现,正是因为人们内心强烈需要这样一个打抱不平的正义形象,钱权的嚣张和法治的不彰将邓玉娇这个杀人嫌犯造就成为除暴安良的“女英雄”。
邓玉娇在娱乐场所刺死官员一案发生以来,由于舆论的强烈关注而发酵成为一桩重要性日益凸显的社会事件。舆论几乎一边倒,异口同声谴责被刺死的腐败官员,同情邓玉娇。
可能是在强大的舆论面前,当地警方再发通报。可事情却越来越蹊跷了,最开始报道时,邓玉娇是用一把修脚刀刺死邓贵大的,后来变成了水果刀;一开始发现了邓玉娇携带有治疗抑郁症药品,现在不仅认定,还把其送到了医院治疗。原来邓贵大三人到来强求邓玉娇“特殊服务”,被拒绝后两次将人按在沙发上,并用钞票抽打邓玉娇的头,现在变成了口角,还有第三方在场劝解。原来邓玉娇拿刀刺了邓贵大,现在变成了故意杀人。
种种迹象表明,邓玉娇刺官案之所以发生在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与当地的行政环境与社会风气有很大的因果关系。现在由负有打击管理色情行业不作为责任嫌疑的当地警方来经办邓玉娇案,舆论很自然地会怀疑它会明哲保身、百般脱责,甚至欲盖弥彰,会在关系经纬的错综勾连中官官相护,无法让案件最终走向客观和公正。为此,从网络到报纸、电视,全国舆论普遍表达出不满和不信任,那是很自然的。
对于死者,舆论几乎少有同情,虽然冷静下来人们也明白其罪不当诛,但人们对于他仍是谴责,甚至恶语相加。这几天有媒体披露,死者平时也有着为人夫父的温情,也有着同事眼中温和的印象。不过,在娱乐场,在邓玉娇面前,至少从媒体已经报道出来的情况看,死者所表现出来不是一个政府官员应该具有的形象,甚至已经突破了一个正派公民应遵守的底线。他死了以后还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虽然就已死的邓贵大个人而言,这种口诛笔伐是有点过分,但他在人心中所代表的那一类无良官员,受到上述谴责也确实没什么冤枉。
邓玉娇的处境或许的确令人同情。至少,就她在金钱权力面前不甘沦落而坚守自尊这一点,在这个时代确实是值得肯定甚至值得尊敬的。在那样的场合下她是弱者,是受凌辱者,当她想反抗时却是多么的无助,因此得到了广泛的同情。而当那些对邓玉娇刺官案之所以发生负有责任的当地警方再发通报时,群情更加激奋。
网络上尤其沸沸扬扬,邓玉娇被冠以“烈女”、“女侠”、“英雄”,甚至“圣女”……这应该是能够理解的。然而我们不能忽视了一个事实:她杀了人,杀人总是触犯了法律。对于这一点,大多数人心底里其实都是明白的,可是为什么还是那样地倾注满腔同情?
这种情感表露,从深层来看,寄托了人们对公平正义的一种向往以及无奈。当然,邓玉娇刺官这个个案仍然需要缜密侦别,但不得不承认,当前有些地方政风腐败,有些官员穷奢侈欲,强者为所欲为,弱者无处求告……而这一切在局部地区和局部层面上几乎已经成为一种体制性的恶瘤。一旦不能在体制内依靠法治伸张正义,就难免会有人试图在体制外通过非法手段伸张。
相信不少人都遭遇过这样或那样的不平,所以才会有那么过度地追捧邓玉娇。我们认为,不能在这件事情上简单地将网络民意申斥为无理性、暴力等——“烈女”和“英雄”之所以出现,正是因为这个社会中的许多人内心强烈地需要这样一个打抱不平的正义形象。
但是,必须提醒所有人深思的是,当残缺的法治不能保障正义时,最需要做的恰恰是花大力气完善它。试图在法治之外伸张正义,伸张的只能是走了样的正义,最终还注定会走向正义的反面。